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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威动力:IPO认购指南

超威动力,009512010-06-28国元香港北***
超威动力:IPO认购指南

2010-06-24 星期四 超威动力 (0951.HK) 一、IPO申购建议: Frost & Sullivan预测,中国电动自行车的累计市场规模由2005年的22,500,000辆增加至2009年的81,400,000 辆,年复合增长率为 38.0%,预计于2011年将进一步增加至100,800,000辆,即2009至2011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11.3%。 根据 Frost & Sullivan 报告,中国电动自行车用电池的销售收入总额自2005年的374,000,000美元增加至2009年的1,870,400,000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49.5%,预计于2011年将进一步增加至2,881,900,000美元,即2009至2011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 24.1%。 2009年公司在电动自行车用铅酸电池的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市场占有率第一。 铅是公司的最大原材料成本,截至2007、2008、2009年12月31日止三年,以及至2010年3月31日止三个月,铅的成本分别占公司总销售成本约40.3%、43.8%、56.4% 及59.1%。 截至2007、2008、2009年12月31日止三年,以及至2010年3月31日止三个月,据上海有色网(Shanghai Metals Market)所报铅平均售价(含增值税),分别约为每公吨人民币19,552元、每公吨人民币17,374元、每公吨人民币14,931元及每公吨人民币16,007元,而公司的铅平均采购价(扣除增值税)同期分别约为每公吨人民币16,401元、每公吨人民币14,264元、每公吨人民币11,837元及每公吨人民币13,251元。2010年铅价相比2009年同期有大幅增加,目前电动自行车用铅酸电池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因此对公司毛利率也将有所影响。 据招股文件所述,截止2010年6月份,公司拥有人应占预测综合利润不少于人民币113,000,000 元(约28,400,000 港元),每股股份未经审核备考预测盈利为人民币0.113 元(约0.128 港元),以该数据乘以2粗略计算2010年的市盈率为8.5倍到11.3倍,处于行业较低水平。董事目前拟建议于上市后各财政年度(即二零一零年及其后年度)透过派付股息向全体股东分派不少于相当于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及全面收入总额的30%,派息率较高,但铅价上涨过快对公司毛利率造成一定压力,因此建议少量申购。 二、估值 图表1:同类型公司市盈率对照 代码 名称 货币 市值(百万)最新价 收入 EBITDA 净利润 2009 2010 2011 2009 2010 2011600482 风帆股份 cny 6482 14.06 2671 179 44 0.10 0.14 0.15 140.60 100.43 93.730819 天能动力 HKD 3261 3.01 2559 429 307 0.31 0.21 0.31 9.71 14.33 9.711211 比亚迪股份 HKD 142421 62.60 44785 7526 4304 2.01 2.67 3.24 31.14 23.45 19.321043 光宇国际 HKD 2784 7.44 2726 361 228 0.60 n/a n/a 12.40 n/a n/a平均60.48 46.07 40.92平均(剔除掉风帆股份)17.75 18.89 14.522009年 (百万)每股收益市盈率资料来源:Bloomberg 1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2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2010-06-24 星期四 三、超威动力 (951.hk)招股详情 名称及代码 超威动力(951.hk) 保荐人 法国巴黎资本 上市日期 2010年7月7日(周三) 招股价格 2.18-2.9港元 集资额 5.45-7.25亿港元 每手股数 1000 入场费 2929港元 招股日期 2010年6月23日~6月29日中午12时整 国元(香港)认购截止日期 2010年6月28日 招股总数 250,000,000股股份(可予调整及视乎超额配股权行使与否而定) 国际配售 225,000,000股股份(可予调整及视乎超额配股权行使与否而定) 公开发售 25,000,000股股份(可予调整) 四、超威动力简介 公司是中国快速增长的电动自行车市场内领先的铅酸动力电池制造商。据Frost & Sullivan报告指出,截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公司于中国电动自行车用动力电池市场,不论是整体或其中铅酸动力电池环节,均拥有最大的市占率(以收入计),分别约为17.1% 及18.3%。公司凭借于铅酸电池业的市场领先地位,已开始少批量生产电动车用铅酸动力电池,以及风能与 太阳能储能电池。 公司于一级市场主要向电动自行车制造商供应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的领先分子例如雅迪、澳柯马及比德文,以上公司为独立第三方,并属公司往绩记录期内十大客户。截至2007、2008、2009年12月31日止三年,以及至2010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对雅迪、澳柯玛及比德文的销售总额分别约为人民币100,400,000元、人民币140,400,000元及人民币209,900,000元及人民币69,200,000元,分别占同期本公司销售总额约6.8%、6.1%、8.6% 及9.7%。 公司的二级市场则主要服务电动自行车的替换电池市场。鉴于预期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的增加,带动二级市场需求上升,公司自二零零八年开始加大力度发展分销网络。于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一日,公司有421家独立分销商,建立最大的全国电动自行车用动力电池分销网络之一,彼等为公司独家分销铅酸动力电池,分销网络遍及中国各省市及自治区,按全国销售市场划分为15个销售大区。 尽管目前大部分电动自行车使用铅酸电池,而且锂离子及镍氢电池等新动力电池产品的发展及应用尚处初阶,仅占整体电动自行车用动力电池市场不足10%,但普遍认为该等新动力电池产品较为环保,因此长远可对铅酸电池产品造成巨大的竞争威胁,或会令后者显得过时落后。有鉴于此,公司已增加对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确保公司处于行业的尖端位置。公司已与宁波工程学院连手研究,开发和生产锂离子动力及储能电池的主要合适原材料。 3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2010-06-24 星期四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目前拟将募集款项净额用作以下用途: 图表2:资金用途归类 用 途 资金分配 用作扩充公司产能,在浙江、河南及安徽省添置额外生产设施(公司计划于浙江省、河南及安征省的新生产设施、分别动用以上约60%、32%及8%的开支)。 约55% 用作收购其它动力电池制造商 约20% 用作提升公司的研发活动,主要关于电动车用动力电池、风能与太阳能电池,以及锂离子动力电池 约10% 用作推广及加强公司“超威”品牌,经由实施广告及市场推广计划进行,包括在行业期刊及科技刊物登载广告,以及在电视网络播出广告及挂上户外广告牌 约5% 用作一般营运用途 10% 资料来源:公司资料 4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2010-06-24 星期四 免责条款 此刊物只供阁下参考,在任何地区或任何情况下皆不可作为或被视为证券出售要约或证券、期货及其它投资产品买卖的邀请。此刊物所提及的证券、期货及其它投资产品可能在某些地区不能买入、出售或交易。此刊物所载的资料由国元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及/或国元期货(香港)有限公司(下称〝国元(香港)〞)编写,所载资料的来源皆被国元(香港)认为可靠及准确。此刊物所载的见解、分析、预测、推断和预期都是以这些可靠数据为基础,只是表达观点,国元(香港)或任何个人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不作任何担保。此刊物所载的资料(除另有说明)、意见及推测反映国元(香港)于最初发此刊物日期当日的判断,可随时更改。国元(香港)、其母公司、其附属公司及/或其关连公司对投资者因使用此刊物的材料而招致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概不负任何责任。 负责撰写分析之分析员(一人或多人)就本刊物确认: (1) 分析报告内所提出的一切意见准确地反映了分析员本人对报告所涉及的任何证券或发行人的个人意见;及 (2) 分析员过去、现在及将来所收取之报酬之任何部份与其在本刊物内发表的具体建议及意见没有直接或间接的关连。 此刊物内所提及的任何投资皆可能涉及相当大的风险,若干投资可能不易变卖,而且也不适合所有的投资者。此刊物中所提及的投资的价值或从中获得的收入可能会受汇率及其它因素影响而波动。过去的表现不能代表未来的业绩。此刊物并没有把任何人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特殊需求一并考虑。投资者入市买卖前不应单靠此刊物而作出投资决定,投资者务请运用个人独立思考能力,慎密从事。投资者在进行任何以此刊物的建议为依据的投资行动之前,应先咨询专业意见。 国元(香港)、其母公司、其附属公司及/或其关连公司以及它们的高级职员、董事、员工(包括参与准备或发行此刊物的人)可能 (1) 随时与此刊物所提到的任何公司建立或保持顾问、投资银行、或证券服务关系;及 (2) 已经向此刊物所提到的公司提供了大量的建议或投资服务。 国元(香港)、其母公司、其附属公司及/或其关连公司的一位或多位董事、高级职员及/或员工可能担任此刊物所提到的证券发行公司的董事。此刊物对于收件人来说属机密文件。此刊物绝无让居住在法律或政策不允许该报告流通或发行的地方的人阅读之意图。 未经国元(香港)事先授权,任何人不得因任何目的复制、发出或发表此刊物。国元(香港)保留一切追究权利。 规范性披露 z 分析员的过去、现在及将来所收取之报酬之任何部份与其在此报告内发表具体建议及意见没有直接关联。 z 国元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国元期货(香港)有限公司及其每一间在香港从事投资银行、自营证券交易或代理证券经纪业务的集团公司,并无对在此刊物所评论的上市公司持有需作出披露的财务权益、跟此刊物内所评论的任何上市公司在过去 12 个月内并无就投资银行服务收取任何补偿或委托、并无雇员或其有关联的个人担任此刊物内所评论的任何上市公司的高级人员及没有为此刊物所评论的任何上市公司的证券进行庄家活动。 国元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89号李宝椿大厦18楼 电 话:(852) 3769 6888 传 真:(852) 3769 6999 服务热线:400-888-1313 公司网址:http://www.gyzq.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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