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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行业《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点评:钢铁超低排放如约而至

公用事业2018-05-15王威、殷中枢光大证券缠***
环保行业《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点评:钢铁超低排放如约而至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1- 证券研究报告 2018年5月15日 环保 钢铁超低排放如约而至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点评 行业简报 ◆事件: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超低排放指标、各类重点任务、以及政策扶持措施。 ◆超低排放成大势所趋,钢铁作为“排污大头”首当其冲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今年要推动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随后的2018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今年将启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本次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案中明确了有组织排放控制的具体指标:烧结机头烟气、球团焙烧烟气在基准含氧量16%条件下,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不得超过10、35、50mg/m3;其他污染源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50、150 mg/m3。上述指标比之前的特别排放限值相比再一次加严,充分体现了政府对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心和态度。 ◆有序推进,避免“一刀切” 值得注意的是,在前几年工业污染治理取得有效进展后,本次的方案在指标趋严的同时避免“一刀切”,具体要求2020年10月底前的京津冀、长三角和汾渭平原,到2022年底前的珠三角、成渝、辽宁中部、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乌昌,再到2025年底前的全国分层次实现超低排放,从时间和区域上分类实施,有序推进,充分平衡产能减法和指标加法之间的关系。 ◆“激励+倒逼”并举,为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提供动力 本次方案在政策上双向推动,一方面对实行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给予环保税减免,加大财政、信贷融资支持,以及税收优惠等激励措施,另一方面对逾期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实行电价加价,充分利用在火电超低排放改造上的成功经验,通过“激励+倒逼”并举,更加有效的推动超低排放改造进程。 ◆钢铁脱硝技术尚未成熟,技术领先带来更大市场份额 钢铁烧结机烟气有着排烟温度低、波动较大等特点,其烟气温度无法达到常规SCR处理技术的应用范围。目前虽有氧化法、中低温SCR、活性炭脱硝等处理方法,但应用实例较少,且成本相对较高,处理方式尚未成熟。我们认为,率先掌握成熟脱硝技术,成本控制优异的企业将在非电提标改造中获得较大优势,抢占可观市场份额。 ◆投资建议: 本次钢铁行业的超低排放改造将拉开全国非电提标改造的序幕,非电提标改造市场有望迎来新发展。但需要注意的是,本次提标限定的第一个时间节点是2020年,2018年仍需关注钢铁行业有差别限产对价格和污染治理带来的效果和影响及订单铺开情况;预计2018年中后期至2019年,非电提标改造订单落地将对相关公司业绩带来积极影响。 重点关注:龙净环保作为行业内烟气治理领军企业,在非电行业烟气治理具有核心技术、设备工程能力,其创新的烧结烟气干式超净及COA协同脱硝技术在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建议关注:清新环境;监测领域:雪迪龙、先河环保。 ◆风险分析: 政策执行力度及效果低于预期,非电烟气治理行业过于分散短时间集中度较难提高。 买入(维持) 分析师 王威 (执业证书编号:S0930517030001) 021-22169047 wangwei2016@ebscn.com 殷中枢 (执业证书编号:S0930518040004) 021-22169040 yinzs@ebscn.com 行业与上证指数对比图 -30%-15%0%15%30%04-1707-1710-1701-18环保沪深300 资料来源:Wind 2018-05-15 环保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2- 证券研究报告 1、附表 表1:《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具体标准汇总 生产工序 生产设施 基准含氧量 (%) 全国超低排放标准 河北省超低排放标准 颗粒物 SO2 NOx 颗粒物 SO2 NOx 铁矿采选 矿石运输、转载、矿仓、破碎、筛分 10 烧结(球团) 烧结机 球团焙烧设备 16 10 35 50 10 35 50 烧结机机尾、带式烧结机机尾、其他生产设备 10 10 炼焦 焦炉烟囱 8 10 30 150 10 15 100 精煤破碎、焦炭破碎、筛分及转运 10 15 装煤 10 50 10 70 推焦 10 30 10 30 干法熄焦 10 50 30 80 粗苯管式炉、半焦烘干和氨分解炉 等燃用焦炉煤气的设施 10 30 150 15 30 150 硫铵结晶干燥 10 50 炼铁 热风炉 10 50 150 10 35 150 原料系统、煤粉系统、高炉出铁场、其他设施 10 10 炼钢 转炉(一次烟气) 10 10 铁水预处理、转炉、电炉、精炼炉 10 10 连铸切割及火焰清理、石灰窑、白云石窑焙烧 10 10 35 150 钢渣处理 10 10 其他生产设施 10 10 轧钢 热处理炉 8 10 50 150 10 35 150 热轧精轧机 10 10 废酸再生 10 10 拉矫、抛丸、修磨、焊接机及其他生产设施 10 10 自备电厂 燃气锅炉 3 10 35 50 燃煤锅炉 6 10 35 50 燃气轮机组 15 10 35 50 燃油锅炉 3 10 35 50 资料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光大证券研究所 排放单位:mg/m3 2018-05-15 环保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3- 证券研究报告 行业及公司评级体系 评级 说明 行业及公司评级 买入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 增持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5%至15%; 中性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与市场基准指数的变动幅度相差-5%至5%; 减持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5%至15%; 卖出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 无评级 因无法获取必要的资料,或者公司面临无法预见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事件,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无法给出明确的投资评级。 基准指数说明:A股主板基准为沪深300指数;中小盘基准为中小板指;创业板基准为创业板指;新三板基准为新三板指数;港股基准指数为恒生指数。 分析、估值方法的局限性说明 本报告所包含的分析基于各种假设,不同假设可能导致分析结果出现重大不同。本报告采用的各种估值方法及模型均有其局限性,估值结果不保证所涉及证券能够在该价格交易。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专业审慎的研究方法,使用合法合规的信息,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并对本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负责准备本报告以及撰写本报告的所有研究分析师或工作人员在此保证,本研究报告中关于任何发行商或证券所发表的观点均如实反映分析人员的个人观点。负责准备本报告的分析师获取报酬的评判因素包括研究的质量和准确性、客户的反馈、竞争性因素以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整体收益。所有研究分析师或工作人员保证他们报酬的任何一部分不曾与,不与,也将不会与本报告中具体的推荐意见或观点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特别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创建于1996年,系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投资控股的全国性综合类股份制证券公司,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三家创新试点公司之一。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本公司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此外,公司还通过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直接投资、期货、基金管理以及香港证券业务。 本证券研究报告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研究所”)编写,以合法获得的我们相信为可靠、准确、完整的信息为基础,但不保证我们所获得的原始信息以及报告所载信息之准确性和完整性。光大证券研究所可能将不时补充、修订或更新有关信息,但不保证及时发布该等更新。 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发布时光大证券研究所的判断,可能需随时进行调整且不予通知。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的意见不构成任何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方面的最终操作建议,本公司不就任何人依据报告中的内容而最终操作建议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和承诺。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客户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未考虑到个别投资者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报告内容,不应视本报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作者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不同时期,本公司可能会撰写并发布与本报告所载信息、建议及预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的销售人员、交易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可能会向客户提供与本报告中观点不同的口头或书面评论或交易策略。本公司的资产管理部、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会独立做出与本报告的意见或建议不相一致的投资决策。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并理解投资证券及投资产品存在的风险,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建议投资者务必向专业人士咨询并谨慎抉择。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可能持有报告中提及的公司所发行证券的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正在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机构就报告内容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勿将本报告作为投资决策的唯一信赖依据。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分发,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本报告仅向特定客户传送,未经本公司书面授权,本研究报告的任何部分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任何形式的拷贝、复印件或复制品,或再次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或以任何侵犯本公司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如欲引用或转载本文内容,务必联络本公司并获得许可,并需注明出处为光大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文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和删改。 2018-05-15 环保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4- 证券研究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新闸路1508号静安国际广场3楼 邮编200040 总机: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14、22169134 机构业务总部 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 电子邮件 上海 徐硕 13817283600 shuoxu@ebscn.com 李文渊 18217788607 liwenyuan@ebscn.com 李强 021-22169131 18621590998 liqiang88@ebscn.com 罗德锦 021-22169146 13661875949/13609618940 luodj@ebscn.com 张弓 021-22169083 13918550549 zhanggong@ebscn.com 黄素青 021-22169130 13162521110 huangsuqing@ebscn.com 邢可 021-22167108 15618296961 xingk@ebscn.com 李晓琳 13918461216 lixiaolin@ebscn.com 丁点 021-22169458 18221129383 dingdian@ebscn.com 郎珈艺 18801762801 dingdian@ebscn.com 北京 郝辉 010-58452028 13511017986 haohui@ebscn.com 梁晨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