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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中国系列》:电改配套文件下发,关注三大领域投资机会

2015-11-30朱家杰、施汶秉、宋劲元大证券比***
《投资中国系列》:电改配套文件下发,关注三大领域投资机会

分析师声明及重要披露事项请参见附录A。 元大与其研究报告所载之公司行号可能于目前或未来有业务往来,投资人应了解本公司可能因此有利益冲突而影响本报告之客观性。投资人于做出投资决策时,应仅将本报告视为其中一项考虑因素。 图1: 电改关注个股 公司代码 公司简称 11/27收盘价 YTD 600886.SH 国投电力 8.61 -16.00% 600674.SH 川投能源 10.36 5.85% 601985.SH 中国核电 9.62 97.13% 600021.SH 上海电力 15.11 106.67% 300001.SZ 特锐德 28.66 237.60% 601179.SH 中国西电 6.58 -12.92% 600089.SH 特变电工 11.6 -3.69% 600406.SH 国电南瑞 15.43 7.97% 000400.SZ 许继电气 18.6 -7.40% 1816.HK 中广核 3.08 -9.61% 资料来源: Wind,元大 《投资中国系列》 电改配套文件下发,关注三大领域投资机会 发改委主任刘鹤此前曾提到包含电力在内的七大领域混改先试先行,本次发布的六大电改配套文件是继2002年厂网分离后,中国电力领域的又一市场化改革,其核心为解决厂网分离后电厂对电价变化不敏感,行业缺乏议价,电力配套工程垄断等遗留问题。昨日晚间大连国际公告,中广核核技术成为控股股东,其非动力核技术注入上市公司。未来电力行业通过资本市场实现集团上市将是电力行业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步骤。 清洁能源将成为发电主力:截至2014年,中国核电容量为1988万千瓦时,十三五期间中国计划新增核电站进度增快到6-8座/每年,新增装机6000万千瓦时,直接带动投资1.2万亿元左右。《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对新增火电厂能效指标的要求,以及规定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禁止新建燃煤自备电厂。考虑到电煤联动的作用,预计火电电价仍有进一步下调的空间,而水电与核电电价将更具竞争力。中国目前火电占比重较高,未来核电水电等清洁能源占比将逐步抬升。 输配售电改革催生设备制造蓝海:输配售电改革是本次电改的核心,成立售电公司议价是确立电力市场化的主要内容。结合未来6200亿元20条特高压线路建设需要,未来在输变电、配售电领域将催生行业龙头,可提前关注具备技术、资源优势的上市公司。 智能电网建设提振电网安全需求:智能化投资占电网投资将由 “十二五”的11.67%,提升至“十三五”的12.5%左右。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快推进坚强智能电网建设的意见》规划,预计十三五期间智能电网建设总投资约4万亿元,其中1万亿将于2016-2020间建设完成。充电桩与交换电站也将为配套2020年500万新能源车的目标而高速增长。智能电网建设对于电网安全提出更高需求,相关龙头将受益。 综上所述,清洁能源、电力设备和电网安全三大领域预计将受益电改政策的扶持,行业高成长性推动相关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建议关注中国核电、国投电力、国电南瑞等相关个股(见图1)。 风险提示:政策推行力度不及预期、大盘回调风险。 投资策略报告 中国:策略 2015 年 11 月 30 日 报告分析师: 元大研究部 +86 21 6187 3832 research@yuanta.com 以下研究人员对本报告有重大贡献: 朱 家杰 CFA +852 3969 9521 peter.kk.chu@yuanta.com 施 汶秉 +86 21 6187 3895 wenbien@yuanta.com 宋 劲 +86 15618597975 ginsong@yuanta.com 信息更新: ► 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11月30日正式公布6大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包含火电、售电侧、输配电价、用电计划和电力交易机构的改革。 ► 11/29大连国际公告,中广核核技术将非动力核技术注入上市公司实现资产上市。 市场展望: ► 电改文件将催生电力行业议价,形成电力行业市场化机制。未来行业混改,结合输售配电改革提供多样主题投资机会。 ► 集团上市将是电力行业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步骤,关注清洁能源、电力设备和大型火电厂三类投资机会。 中国:策略 2015-11-30 投资中国系列 第2页,共3页 图2: 电改关注个股 公司代码 公司简称 11/27收盘价 市值(十亿) YTD PE 2015F EPS 2016F EPS 电力主题 600886.SH 国投电力 8.61 58.43 -16.00% 9.90 0.87 0.91 清洁能源 600674.SH 川投能源 10.36 45.61 5.85% 11.94 0.87 0.93 清洁能源 601985.SH 中国核电 9.62 149.74 97.13% 37.48 0.26 0.30 清洁能源 600021.SH 上海电力 15.11 32.33 106.67% 19.63 0.77 0.89 清洁能源 300001.SZ 特锐德 28.66 28.72 237.60% 139.60 0.21 0.30 电力装备 601179.SH 中国西电 6.58 33.73 -12.92% 36.09 0.18 0.26 电力装备 600089.SH 特变电工 11.6 37.69 -3.69% 18.63 0.62 0.78 电力装备 600406.SH 国电南瑞 15.43 37.48 7.97% 37.74 0.41 0.57 电网自动化 000400.SZ 许继电气 18.6 18.75 -7.40% 31.24 0.60 0.98 电网自动化 1816.HK 中广核 3.08 139.98 -9.61% 22.13 0.14 0.17 清洁能源 资料来源: WIND、元大 中国:策略 2015-11-30 投资中国系列 第3页,共3页 附录A:重要披露事项 分析师声明 主要负责撰写本研究报告全文或部分内容之分析师,兹针对本报告所载证券或证券发行机构,于此声明:(1) 文中所述观点皆准确反映其个人对各证券或证券发行机构之看法;(2) 研究部分析师于本研究报告中所提出之特定投资建议或观点,与其过去、现在、未来薪酬的任何部份皆无直接或间接关联。 目前元大研究分析个股评级分布 评级追踪个股数%买入19544%持有-超越同业10724%持有-落后同业5011%卖出133%评估中8118%限制评级20%总计:448100% 资料来源:元大July 30, 2014 投资评级说明 买入:根据本中心对该档个股投资期间绝对或相对报酬率之预测,我们对该股持正面观点。此一观点系基于本中心对该股之发展前景、财务表现、利多题材、评价信息以及风险概况之分析。建议投资人于投资部位中增持该股。 持有-超越同业:本中心认为根据目前股价,该档个股基本面吸引力高于同业。此一观点系基于本中心对该股发展前景、财务表现、利多题材、评价信息以及风险概况之分析。 持有-落后同业:本中心认为根据目前股价,该档个股基本面吸引力低于同业。此一观点系基于本中心对该股发展前景、财务表现、利多题材、评价信息以及风险概况之分析。 卖出:根据本中心对该档个股投资期间绝对或相对报酬率之预测,我们对该股持负面观点。此一观点系基于本中心对该股之发展前景、财务表现、利多题材、评价信息以及风险概况之分析。建议投资人于投资部位中减持该股。 评估中:本中心之预估、评级、目标价尚在评估中,但仍积极追踪该个股。 限制评级:为遵循相关法令规章及/或元大之政策,暂不给予评级及目标价。 注:元大给予个股之目标价系依12个月投资期间计算。大中华探索系列报告并无正式之12个月目标价,其投资建议乃根据分析师报告中之指定期间分析而得。 总声明 © 2015 元大版权所有。本报告之内容取材自本公司认可之资料來源,但并不保证其完整性或正确性。报告内容并非任何证券之销售要约或邀购。报告中所有的意見及预估,皆基于本公司于特定日期所做之判断,如有变更恕不另行通知。 本报告仅提供一般信息,文中所载信息或任何意见,并不构成任何买卖证券或其他投资目标之要约或要约之引诱。报告数据之刊发仅供客户一般传阅用途,并非意欲提供专属之投资建议,亦无考虑任何可能收取本报告之人士的个别财务状况与目标。对于投资本报告所讨论或建议之任何证券、投资目标,或文中所讨论或建议之投资策略,投资人应就其是否适合本身而咨询财务顾问的意见。本报告之内容取材自据信为可靠之资料来源,但概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对数据之准确性、完整性或正确性作出任何陈述或保证。本报告并非(且不应解释为)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内,任何非依法从事证券经纪或交易之人士或公司,为于该管辖区内从事证券经纪或交易之游说。 元大研究报告于美国仅发送予美国主要投资法人(依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15a-6号规则及其修正条文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诠释定义)。美国投资人若欲进行与本报告所载证券相关之交易,皆必须透过依照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5条及其修正条文登记注册之券商为之。元大研究报告在台湾由元大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在香港则由元大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发布。元大证券(香港)系获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核准注册之券商,并获许从事受规管活动,包括第4类规管活动(就证券提供意见)。非经元大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书面明示同意,本研究报告全文或部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转载、转寄或披露。 欲取得任何本报告所载证券详细数据之台湾人士,应透过下列方式联络元大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致:联络人姓名 元大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台湾台北市104南京东路三段 225号4楼 欲取得任何本报告所载证券详细数据之香港人士,应透过下列方式联络元大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致:研究部 元大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夏悫道18号 海富中心1座2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