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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工程行业:事项点评-PPP政策继续加码,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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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工程行业:事项点评-PPP政策继续加码,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WITH INTEGRITY.WITH COMMUNICATION立信以诚 财达于通 请阅读最后一页免责声明及信息披露 http://www.cindasc.com 1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INDASECURITIES CO.,LTD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6层研究开发中心邮编:100031PPP政策继续加码,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行业新闻点评 2015年4月22日 事件: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用制度创新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决定清理规范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更好服务和便利群众。 点评:  PPP政策继续加码,上升为“国家意志”。2014年12月,国家多部委分别发文推进PPP模式在水利、城市建设等领域的应用推广,包括《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2014版)》等,但多以引导性、指导性文件为主。昨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这一管理办法的通过,不仅对PPP模式推广形成了较强的法律效力,而且将给民间投资带来更广阔的空间,为今后多领域快速推广PPP模式起到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  PPP模式推广有助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会议指出,将在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展特许经营,境内外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通过公开竞争,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获得收益。从我国经济中长期发展来看,新型城镇化带来的投资将成为后续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但长久以来,国内基础设施投资均以政府为作为投资主体,无形中增大了政府债务风险,而在地方政府债务承压的困难局面下,以PPP方式引入社会资本成为解决问题的核心。并且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通过PPP模式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从而实现稳增长的目标显得更加尤为突出。  维持行业“看好”评级。根据PPP模式的特点,我们认为对于未来资金投入规模较大,资产负债率较高、现金流状况较差等领域是比较适合PPP模式的推广,也正如会议指出的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等领域。在政策出台之际,PPP主题将再次风起云涌。相关上市公司包括苏交科(300284)、围海股份(002586)、龙元建设(600491)、新筑股份(002480)等。  风险因素:PPP模式推进速度不达预期。 康敬东 食品饮料行业分析师 证券研究报告 行业研究——事项点评 建筑与工程行业 看好中性看淡 上次评级:看好,2015.4.14 关健鑫 行业分析师 执业编号:S1500512050001 联系电话:+86 10 63081092 邮 箱:guanjianxin@cindasc.com 相关研究 《城镇化会议提振行业发展预期》2013.12 《围绕四条主线掘金新型城镇化》2014.3 《建材行业2014年中期策略:结构性机会为 主,关注成长优良个股》2014.6 《建筑板块主题投资机会贯穿2015年》2015.3 WITH INTEGRITY.WITH COMMUNICATION立信以诚 财达于通 请阅读最后一页免责声明及信息披露 http://www.cindasc.com 2 建筑建材小组简介 关健鑫,经济学硕士,证券从业5年,曾就职于政府部门、民族证券研究发展中心等机构,获得过2010年度“天眼”中国证券分析师金属与采矿行业第三名,2011年度“天眼”中国证券分析师行业盈利预测最准确分析师第三名。目前主要负责非金属材料、建筑与工程行业研究,坚持独立、客观、有针对性的研究风格,挖掘潜在的投资价值。目前,主要覆盖公司包括围海股份、中国玻纤等。 重点覆盖公司 公司简称 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股票代码 东方雨虹 002271 北新建材 000786 中国玻纤 600176 海螺水泥 600585 纳川股份 300198 扬子新材 002652 开尔新材 300234 冀东水泥 000401 亚泰集团 600881 太空板业 300344 围海股份 002586 东方园林 002310 江河创建 601886 嘉寓股份 300117 中国建筑 601668 中国铁建 601186 亚厦股份 002375 中国海诚 002116 苏交科 300284 广田股份 002482 机构销售联系人 区域 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 邮箱 华北 袁 泉 010-63081270 13671072405 yuanq@cindasc.com 华北 张 华 010-63081254 13691304086 zhanghuac@cindasc.com 华东 文襄琳 021-63570071 13681810356 wenxianglin@cindasc.com 华南 刘 晟 0755-82465035 13825207216 liusheng@cindasc.com 华南 易耀华 0755-82497333 18680307697 yiyaohua@cindasc.com 国际 高 放 010-63081256 13691257256 gaofang@cindasc.com WITH INTEGRITY.WITH COMMUNICATION立信以诚 财达于通 请阅读最后一页免责声明及信息披露 http://www.cindasc.com 3 分析师声明 负责本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每一位分析师在此申明,本人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所表述的所有观点准确反映了分析师本人的研究观点;本人薪酬的任何组成部分不曾与,不与,也将不会与本报告中的具体分析意见或观点直接或间接相关。 免责声明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具有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报告由信达证券制作并发布。 本报告是针对与信达证券签署服务协议的签约客户的专属研究产品,为该类客户进行投资决策时提供辅助和参考,双方对权利与义务均有严格约定。本报告仅提供给上述特定客户,并不面向公众发布。信达证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客户应当认识到有关本报告的电话、短信、邮件提示仅为研究观点的简要沟通,对本报告的参考使用须以本报告的完整版本为准。 本报告是基于信达证券认为可靠的已公开信息编制,但信达证券不保证所载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本报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为本报告最初出具日的观点和判断,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价格、价值及投资收入可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波动,涉及证券或投资标的的历史表现不应作为日后表现的保证。在不同时期,或因使用不同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观点和分析方法,致使信达证券发出与本报告所载意见、评估及预测不一致的研究报告,对此信达证券可不发出特别通知。 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也没有考虑到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若有必要应寻求专家意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仅供参考,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人做出邀请。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信达证券或其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并可能会为这些公司正在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业务服务。 本报告版权仅为信达证券所有。未经信达证券书面同意,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发布、转发或引用本报告的任何部分。若信达证券以外的机构向其客户发放本报告,则由该机构独自为此发送行为负责,信达证券对此等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同时不构成信达证券向发送本报告的机构之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 如未经信达证券授权,私自转载或者转发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私自转载或转发者承担。信达证券将保留随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评级说明 投资建议的比较标准 股票投资评级 行业投资评级 本报告采用的基准指数 :沪深300指数(以下简称基准); 时间段:报告发布之日起 6 个月内。 买入:股价相对强于基准20%以上; 看好:行业指数超越基准; 增持:股价相对强于基准5%~20%; 中性:行业指数与基准基本持平; 持有:股价相对基准波动在±5% 之间; 看淡:行业指数弱于基准。 卖出:股价相对弱于基准5%以下。 风险提示 证券市场是一个风险无时不在的市场。投资者在进行证券交易时存在赢利的可能,也存在亏损的风险。建议投资者应当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蕴含的各项风险并谨慎行事。 本报告中所述证券不一定能在所有的国家和地区向所有类型的投资者销售,投资者应当对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进行独立评估,并应同时考量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和特定需求,必要时就法律、商业、财务、税收等方面咨询专业顾问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信达证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需自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