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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略报告:《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简读

2017-12-07马林财富证券啥***
策略报告:《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简读

此报告仅供内部客户参考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证券研究报告 策略报告 宏观经济报告 [Table_Main] 债券市场报告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简读 [Table_InvestRank] 报告日期: 2017-12-07 [Table_oneYearFieldChart] 中债综指-中债信用债综指走势图 主要指数表现 指数名称 12月以来涨跌幅% 中债综合财富指 0.11 中债信用债综指 0.06 财富证券研究发展中心 马林 0731-84779593 malin@cfzq.com S0530515050001 相关研究报告: 《企业债投资策略由“避险”向“避雷”演绎——二季度企业债投资策略》2017-04-02 《宏观策略_债券市场研究报告:利润光环下的忧患:产业债策略由“避险”向“避雷”演绎——2017年1-2月工业利润数据点评》2017-03-28 《宏观策略_债券市场研究报告:吹尽狂沙始到金——产业债2017年投资策略》2016-12-28 《宏观及策略研究 债券市场研究报告:商品价格回调压力增大》2016-10-28 《宏观及策略研究债券市场研究报告:债牛趋势不改 短期关注风险》2016-10-24 《宏观策略及策略研究* 企业债券发行利率模型构建研究》2016-05-31 [Table_Summry] 投资要点  2017年12月6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后的《流动性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的定性要求,根据商业银行特点设定了差异化的定量监管标准,并提出了统一的多维度流动性风险监测分析工具,构建了较完备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框架。《流动性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9号)同时废止。  本次(修订征求意见稿)与现行《流动性办法》相比明显收紧,主要不同有: 1、内容更加丰富。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新引入三个量化指标(净稳定资金比例、流动性匹配率、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二是进一步完善流动性风险监测体系;三是细化了流动性风险管理相关要求。其中新引入三个量化指标对流动性监测更全面,而现行的《流动性办法》只包括流动性比例和流动性覆盖率两项监管指标。 2、新引入的量化指标对流动性的要求更高,覆盖范围更广泛。净稳定资金比例,监管要求为不低于100%,适用于资产规模在2000亿元(含)以上的商业银行;流动性匹配率,监管要求为不低于100%,适用于全部商业银行;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监管要求为不低于100%,适用于资产规模在2000亿元以下的商业银行。资产规模不小于2000亿元人民币的商业银行应当持续达到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比例、流动性比例和流动性匹配率的最低监管标准。资产规模小于2000亿元人民币的商业银行应当持续达到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流动性比例和流动性匹配率的最低监管标准。 现行的《流动性办法》中的流动性覆盖率仅适用于资产规模在2000亿元(含)以上的银行,不适用资产规模在2000亿元以下的中小银行。 3、对于过渡期的安排比较紧迫,在过渡期内达标程度不得低于标准一定的比率。 一是对流动性匹配率应当在2019年底前达到100%,在过渡期内,应当在2018年底前达到90%。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应当在2018年底前达到100%,在过渡期内,应当在2018年6月底前达到70%。二是对净稳定资金比例不设置过渡期。巴塞尔委员会也要求各成员国自2018年起实施,不对其设置过渡期。三是赋予资产规模新增到2000亿元的银行一定的缓冲期。对于资产规模初次突破2000亿元的银行,在突破次月可仍适用原监管指标,之后再适用新监管指标。对于资产规模下降至2000亿元以下后再次向上突破2000亿元的银行,直接按照资产规模适用相应的监管指标,不再赋予缓冲期。在过渡期内,鼓励有条件的商业银行提前达标;对于流动性覆盖率已达到100%的银行,鼓励其流动性覆盖率继续保持在100%之上。 策略报告 此报告仅供内部客户参考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 2 - 今年4季度,我国银行间市场出现阶段性流动性紧张、市场利率快速上升现象,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也暴露了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反映出流动性风险管理未能适应业务模式和风险状况的发展变化。修订后的《流动性办法》新增量化指标,多维度监测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覆盖面广,差异化的定量监管标准,增强了的可操作性。《流动性办法》的施行能够较大地增强商业银行抵御流动性风险的能力,有效监测和识别期限匹配及潜在错配风险。 尤其是对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可能对商业银行的债券资产配置有一定的影响,最直接受到冲击的可能就是银行理财资产配置,其配置的两个重要方向(权益性、资产证券化)的投资机会或将受到一定的制约。 策略报告 此报告仅供内部客户参考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 3 - 投资评级系统说明 以报告发布日后的6-12个月内,所评股票/行业涨跌幅相对于同期市场指数的涨跌幅度为基准。 类别 投资评级 评级说明 股票投资评级 推荐 投资收益率超越沪深300指数15%以上 谨慎推荐 投资收益率相对沪深300指数变动幅度为5%-15% 中性 投资收益率相对沪深300指数变动幅度为-10%-5% 回避 投资收益率落后沪深300指数10%以上 行业投资评级 领先大市 行业指数涨跌幅超越沪深300指数5%以上 同步大市 行业指数涨跌幅相对沪深300指数变动幅度为-5%-5% 落后大市 行业指数涨跌幅落后沪深300指数5%以上 免责声明 本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作者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分析师执业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 本报告仅供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及员工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当然客户。本报告仅在相关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发放,并仅为提供信息而发送,概不构成任何广告。 本报告信息来源于公开资料,本公司对该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或可靠性不作任何保证。本公司对已发报告无更新义务,若报告中所含信息发生变化,本公司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 本报告中所指投资及服务可能不适合个别客户,不构成客户私人咨询建议。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及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不承诺投资者一定获利,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务必注意,其据此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无关。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者不应将本报告作为投资决策的惟一参考因素,亦不应认为本报告可以取代自己的判断。在决定投资前,如有需要,投资者务必向专业人士咨询并谨慎决策。 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包括本公司客户及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发表、引用或传播。 本报告由财富证券研究发展中心对许可范围内人员统一发送,任何人不得在公众媒体或其它渠道对外公开发布。任何机构和个人(包括本公司内部客户及员工)对外散发本报告的,则该机构和个人独自为此发送行为负责,本公司保留对该机构和个人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财富证券研究发展中心 网址:www.cfzq.com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8层 邮编:410005 电话:0731-84403360 传真:0731-84403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