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 东方金诚:《“8.28”房地产新政解读:重塑基础制度体系 行业发展迈向新阶段》-发现报告

“8.28”房地产新政解读:重塑基础制度体系 行业发展迈向新阶段

2026-09-04 东方金诚 乐
报告封面

——“8.28”房地产新政解读 核心内容:2026年8月28日,多部委集中出台一揽子房地产行业相关政策,从住房销售制度、房地产信贷规则、资本市场融资渠道三大维度,对行业基础制度实施系统性重塑。在供给端,通过确立现房销售改革方向、推行主办银行制与项目制强化项目资金闭环监管、拓宽房企多元化融资渠道,夯实“保交楼”制度基础,倒逼房企降杠杆、控规模,转变高周转经营模式;在需求端,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债务收入比考核标准,降低居民购房门槛。供需两端协同发力,推动房地产行业告别“高杠杆、高周转”旧发展路径,助力行业迈向规范化稳健发展的新阶段。 正文: 一、政策全景:搭建房地产行业新模式制度框架 2026年8月28日,央行、金融监管总局、住建部等多部委集中出台一揽子房地产行业相关政策,从住房销售制度、房地产信贷规则、资本市场融资渠道三大维度,完成房地产行业的系统性制度重塑。本次新政由三项纲领性文件搭建制度主体:一是住房销售制度改革——推行现房销售、提高预售准入门槛,推动销售制度逐步从期房转为现房销售;二是房地产信贷机制改革——优化房地产开发贷、个人住房贷款等管理规则,适配行业销售制度转型;三是资本市场融资改革——推动房企融资逻辑由主体信用依赖转向项目信用定价,进一步完善股权、债券、ABS、REITs等多元化直接融资渠道。同时,配套发布五项专项管理办法,对商品住房开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商业地产贷款、城市更新项目贷款、房地产信托等业务作出细化规范,补齐行业监管短板。 二、供给侧:重构行业制度,从根源上解决“保交楼”问题 房地产“8.28”新政聚焦现房销售制、主办银行制、项目制三大制度安排,系统性重塑行业运行逻辑。三项制度协同发力,一方面倒逼房企告别“高杠杆、高周转”经营模式,另一方面通过资金封闭运行与交付节点后移,从根本上化解“保交楼”问题。 (一)推进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 1、政策导向清晰,行业将稳步向现房销售过渡 8月28日,住建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坚持“稳中求进、先立后破”原则,稳步推进商品房销售制度改革。《通知》要求,新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和已出让土地未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鼓励实行现房销售。 从政策口径来看,《通知》并未对预售制度实施“一刀切”式管控,仍为房企保留了销售模式的选择空间,但对预售条件进行了严格规范——选择预售的项目,其单体建筑必须完成主体结构封顶。这一要求大幅收窄了预售与现房销售在建设进度上的差距,将实质推动预售模式向“准现房”靠拢。在此基础上,未来有望在项目审批效率、开发贷使用期限、土地出让条件等方面对现房销售项目给予政策倾斜。叠加购房者对现房的购买偏好,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现房项目去化压力,多重因素共同影响下,将引导房企逐步转向现房销售,实现行业销售模式的平稳过渡。 2、销售制度改革将深刻改变房企经营模式 房地产项目建设周期长、资金回笼慢,但在传统预售制度下,项目对自有资金规模和资金占用周期的要求被大幅降低,房企只需完成少量前期投入,即可通过预售快速回笼资金,以定金及预收款、个人按揭贷款支撑项目后续建设。数据显示,2026年1-7月,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中,定金及预收款和个人按揭贷款的合计占比达44.6%,表明预售相关资金是房企项目建设投资的重要资金来源。新政落地后,无论是现房销售还是新标准下的预售,资金回笼节点均显著后移,回款周期明显拉长,房企短期现金流压力将明显上升。针对这一问题,政策同步拓宽股权、债权、信托等多种直接融资渠道,以对冲新制度下项目建设可能出现的资金缺口。 3、销售制度改革短期利好行业去库存,长期为行业健康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政策落地初期,房企将普遍面临资金压力加大的局面。在现金流总量不变的情况下,企业可支撑的开发项目数量相应减少、周转效率下降,行业整体开发节奏有所放缓,土地成交规模同步回落,市场整体供给规模将有所收缩。同时,现房供给占比提升有助于修复居民购房信心、提振居民购房意愿。在供需两端共同作用下,行业短期库存水平有望下降。长期来看,回款周期拉长将倒逼房企主动降杠杆、控规模、稳经营,提升经营稳健性和风险抵御能力。此外,现房销售模式有助于从源头上消除烂尾风险,减少传统预售制度下频发的各类交付纠纷,为行业长期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全面重塑房地产信贷管理制度 “8.28”新政对于房地产信贷制度的改革,集中体现于“主办银行制”和“项目制”两大制度抓手。新政规定,商品住房开发贷款项目需确定唯一主办银行,由主办银行独立放款或牵头组建银团放款,实现单个项目对应单一金融管理主体;同时严格落实 项目化管理要求,开发项目独立核算、资金封闭运行,严禁项目资金跨主体、跨项目挪用。 1、主办银行制:全流程闭环管理,堵住资金监管漏洞 过往实践中,部分房地产项目存在多头授信情况,加之房企集团可随意抽调项目资金,造成资金管理混乱。一旦集团出现债务危机,易引发银行集中抽贷,进而导致项目停工、烂尾。主办银行制下,主办银行对项目资金实施全流程闭环管理:项目预售资金账户、定金账户等均须在主办银行开立,项目存续期间,预售监管资金、购房定金、开发贷款、企业自有资金、现房销售回款等全部项目相关资金统一纳入主办银行账户管理;在项目开发贷款结清前,主办银行和资金账户原则上不得变更,杜绝监管主体随意变更带来的管理漏洞;主办银行及银团成员需做好尽职调查、项目审核、贷后检查等工作,严格审查信贷资金流向与用途。由此,资金监管得以覆盖房地产项目从拿地开发到竣工交付的全链条,金融主体风险防控责任被全面压实 2、项目制:风险隔离与专款专用,筑牢“保交楼”防线 项目制的核心在于实现风险隔离和资金专款专用。新政要求金融机构严格区分房企集团信用风险与单一项目经营风险,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一视同仁满足所有类型房企合理融资需求,将信用评价锚定项目本身,实现集团风险与项目风险相隔离。配合资金封闭管理、专款专用等制度要求,可有效防范项目资金被抽调挪用,阻断集团层面风险向单个项目传导,筑牢“保交楼”的风险防线。 三、需求端:降低购房门槛,释放合理住房需求 (一)延长房贷年限,降低月度还款压力 新政优化居民住房信贷政策,核心是将个人住房贷款最长年限由30年上调至40年。以贷款本金100万元、年利率3%、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测算,贷款年限由30年延长至40年后,月供由4216元降至3581元,单月还款额度减少635元,降幅达15%,家庭年度还款支出可减少7600元左右。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青年群体、新市民、中低收入家庭的短期购房压力。不过,贷款年限拉长也意味着整体利息支出的增加,在上述情况下,40年贷款总利息较30年增加约20%,总额多出20万元左右。因此,该项政策的核心作用并非大规模刺激居民加杠杆购房,而是通过平滑还款压力、降低短期购房门槛,切实保障刚需群体的合理购房权益,托底基础性住房需求。 (二)优化债务考核口径,拓宽居民合理加杠杆空间 新政调整居民偿债能力考核标准,在维持月房贷支出收入比50%上限不变的基础上, 将居民月所有债务支出收入比上限从55%放宽至60%,同时优化统计口径,不再将物业费纳入居民债务支出核算范围。这一调整进一步降低了购房者的贷款审批门槛,有助于解决部分家庭因债务考核严格、负债空间不足导致的购房受阻问题。 四、新政整体影响与行业发展新格局展望 整体来看,“8.28”房地产新政是一次立足行业长远发展的制度性、根本性改革。新政从供需两端协同发力,重构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模式、融资模式和运营模式,标志着行业正式告别“高周转、高杠杆、高风险”的旧时代,迈入规范化、稳健化、高质量发展的全新阶段。 短期来看,供给端改革将加速行业信用风险出清,房企粗放式扩张模式受到有效约束,行业运行将趋于平稳。改革落地初期,房企短期现金流压力将加大,开工及拿地节奏趋缓,新增供给边际收缩,进而加快库存去化;在需求端,政策宽松将有助于释放刚性购房需求,同时,现房销售将消除购房者对于烂尾、交付质量等问题的顾虑,助力修复购房信心。供需两端共同作用下,有助于推动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 长期来看,新制度将推动房地产行业迈入发展新阶段。本轮行业供给侧改革,通过强化项目资金监管、实现项目风险隔离,有助于降低行业系统性风险。未来,伴随房地产逐步回归居住属性,行业竞争将从规模扩张转向品质与服务的综合竞争,构建起房地产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