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 翰宇国际律师事务所:《在截止日期前重置隐私》-发现报告

在截止日期前重置隐私

2026-09-04 翰宇国际律师事务所 福肺尖
报告封面

企业关键变更及实际操作步骤 澳大利亚 – 2026年9月 在总检察长宣布其办公室将“就第二阶段隐私改革进行磋商,以负责任地加强、现代化和简化澳大利亚的个人数据保护法律”后,仅用创纪录的1.5个月时间,澳大利亚政府便已行动,于8月21日发布了《隐私修正案(个人数据保护)2026年法案》(草案)(Draft Bill)。 我们已将草案法案中的重点内容、这些内容可能带来的实际影响以及我们的疑问或关切总结如下。虽然该文件也要求利益相关方就提案是否充分保护新兴技术相关的隐私风险进行意见征询,但我们的理解是,无论是草案法案本身还是总检察长随附的声明,都表明《1988年隐私法》(联邦)(隐私法)将继续从技术中立的角度,对这类设备进行普遍监管,而不会针对任何特定类型的技术(无论其是否受到公众关注)进行单独和具体的关注。 草案法案随附一份咨询文件(文件),该文件阐明草案法案中部分提案的运作方式,同时征求对正在开发的其他拟议措施的反馈。特别是,该文件关注近期公众关注的领域,询问是否需要采取额外措施来规范可穿戴等新技术。 草案法案将于9月18日前接受意见征询,意见反馈限制在1000字以内。这表明,在就隐私改革征询意见数年后,政府制定了该草案法案,旨在最小化挑战,并提出他们认为反映共识(或接近共识)的现成修订案。这得到了该草案法案引言的佐证,引言强调,大部分提案都来自政府对《隐私法案审查报告》(政府回应)的回应。 草案法案明确排除了政府回应中的大部分提议,包括对小型企业和雇员记录豁免的修修补补,或授予个人直接采取行动的权利。难以预测这些提议未来是否会重新进入讨论,但就目前而言,我们预计草案法案反映了政府愿意走的最远距离。 个人权利 作者 Partner, SydneyT +61 450 657 742tanvi.mehtakrensel@squirepb.com曼蒂·梅赫塔·克伦塞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