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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备与新能源行业点评报告: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方案出台,发电侧储能应用空间宽广

电气设备2017-11-22姚遥国金证券简***
电力设备与新能源行业点评报告: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方案出台,发电侧储能应用空间宽广

- 1 -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姚遥 邓伟 分析师 SAC执业编号:S1130512080001 (8621)60230214 yaoy@gjzq.com.cn 联系人 (8621)60935389 dengwei@gjzq.com.cn 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方案出台,发电侧储能应用空间宽广 事件: 11月22日下午,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评论: 1、三个阶段达成全面推进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工作的目标 方案要求该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总结而言:第一阶段(2017-2018年)完善条款、强化监督;第二阶段(2 018-2019年)电力用户参与分担共享;第三阶段(2019-2020年)现货交易升级市场建设。 2、多管齐下,全方位措施完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  扩大电力辅助服务覆盖面,竞争方式确定辅助服务机组,按效果进行补偿,扩大服务提供主体 1) 方案要求完善现有条款,扩大电力辅助服务补偿覆盖面,部分地区AGC(自动发电控制)、调峰等补偿项目应该全部纳入补偿范围;2)同时省级以上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的发电机组全部纳入考核管理范围;3)通过竞价的方式确定电力辅助服务承担机组,并根据调频、调峰的服务效果给予补偿。这有利于调频性能(Kp值)优异以及有成本优势的发电企业,同时也将直接提升调频机组的调频性能。4)当前,主要由发电厂提供辅助服务,本《方案》鼓励储能设备、需求侧资源共同作为服务主体提供多元化储能服务。大的第三方售电企业有望通过通过精准预测和调节电力用户用电负荷曲线,提供相应的辅助服务并从中获利。  电力用户参与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机制,商机和风险并存 1)建立电力中长期交易涉及的电力用户可以结合自身负荷特性,签订带负荷曲线的电力直接交易合同,补偿标准和发电企业一致,随电力用户电费一并结算。在用电高峰,用户如能在规定时间,进行需求侧响应,把负荷降下来,将获得最高额度奖励,但同时如果不能满足合同的负荷曲线要求,同样会受到高额处罚。 2)电力用户需要通过直接参与分摊电力辅助服务费用、经发电企业间接承担、购买发电企业辅助服务、自行提供电力辅助服务等方式参与电力辅助服务。电力用户通过支付相关的费用或者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将有效缓解其它参与方的技术和回报压力。如果电力用户峰谷差率小于电网峰谷差率,意味着该电力用户对电网调峰有贡献,将会适当降低分摊服务费用。 3)充分了解自身负荷特征的电力用户,意味着能够很好地预测电力负荷曲线,提升发电企业负荷预测水平,进而更好地满足电网对于发电企业的负荷曲线准确度要求,从而将获得一定的补偿和奖励。当前电力用户阶段实际用电负荷和预测值存在偏差,会承担偏差考核处罚,这与电力用户不能安好合同的负荷曲线要求需要承担相应的处罚概念类似。因此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价格或将面临巨大的变化,电力用户直接交易价格将出现较大分化,是否能够深入与发电企业互动合作、更好地预测负荷曲线成为重大挑战。  外来电同样需要承担相应义务 市场化跨省跨区电能交易全面实施跨省跨区电力辅助服务补偿。送出端发电企业纳入受端地区电力辅助服务管理范围,并根据提供的电力辅助服务获得或者支付补偿费用。在过去,送出端发电企业基本不参与辅助服务,不承担和当地发电厂相同的考核,此举将提升跨区发电企业特别是新能源发电企业电能调频的精度、准确度。 投资建议:  电力辅助服务大部分通过储能电站来实现,这将大幅提升对储能系统的需求,推动相关储能系统提供商的业绩提升,推荐关注:科陆电子、杉杉股份、圣阳股份、南都电源。 风险提示: 储能系统成本下降较慢使得发电企业积极性降低,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不达预期。 证券研究报告 2017年11月22日 能源与环境研究中心 电力设备与新能源行业研究 买入 (维持评级) 行业点评 行业点评 - 2 -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公司投资评级的说明: 买入:预期未来6-12个月内上涨幅度在15%以上; 增持:预期未来6-12个月内上涨幅度在5%-15%; 中性:预期未来6-12个月内变动幅度在 -5%-5%; 减持:预期未来6-12个月内下跌幅度在5%以上。 行业投资评级的说明: 买入:预期未来3-6个月内该行业上涨幅度超过大盘在15%以上; 增持:预期未来3-6个月内该行业上涨幅度超过大盘在5%-15%; 中性:预期未来3-6个月内该行业变动幅度相对大盘在 -5%-5%; 减持:预期未来3-6个月内该行业下跌幅度超过大盘在 5%以上。 行业点评 - 3 -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上海 北京 深圳 电话:021-60753903 传真:021-61038200 邮箱:researchsh@gjzq.com.cn 邮编:201204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 紫竹国际大厦7楼 电话:010-66216979 传真:010-66216793 邮箱:researchbj@gjzq.com.cn 邮编:100053 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长椿街3号4 层 电话:0755-83831378 传真:0755-83830558 邮箱:researchsz@gjzq.com.cn 邮编:518000 地址:中国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 时代金融中心7GH 特别声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已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本报告版权归“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所有,未经事先书面授权,本报告的任何部分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任何形式的拷贝,或再次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或以任何侵犯本公司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经过书面授权的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删节和修改。 本报告的产生基于国金证券及其研究人员认为可信的公开资料或实地调研资料,但国金证券及其研究人员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对由于该等问题产生的一切责任,国金证券不作出任何担保。且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公开发布时的判断,在不作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可能会随时调整。 客户应当考虑到国金证券存在可能影响本报告客观性的利益冲突,而不应视本报告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本报告亦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邀请。 证券研究报告是用于服务专业投资者和投资顾问的专业产品,使用时必须经专业人士进行解读。国金证券建议客户应考虑本报告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以及(若有必要)咨询独立投资顾问。报告本身、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意见也不构成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的最终操作建议,国金证券不就报告中的内容对最终操作建议做出任何担保。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国金证券的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并可能为这些公司正在提供或争取提供多种金融服务。 本报告反映编写分析员的不同设想、见解及分析方法,故本报告所载观点可能与其他类似研究报告的观点及市场实际情况不一致,且收件人亦不会因为收到本报告而成为国金证券的客户。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本报告仅供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中的专业投资者使用;非国金证券客户中的专业投资者擅自使用国金证券研究报告进行投资,遭受任何损失,国金证券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此报告仅限于中国大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