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半年度报告 2026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永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龙春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素贤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详细阐述了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及查阅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40第五节重要事项...............................................................45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6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63第八节财务报告...............................................................64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5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5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原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丁明明先生因工作变动不能继续负责持续督导期的保荐工作,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委派保荐代表人高思源先生接替丁明明先生履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随着“健康中国”战略的纵深推进与人民健康意识的持续提升,医药市场正从“被动治疗”向“主动健康管理”加速演进,用药需求格局日趋多元化。在此背景下,医药行业发展动能正从规模扩张向价值创造深度切换,以创新驱动为核心的新增长极加速形成,行业正迎来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历史性转型。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6年1-6月全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1,717.8亿元,同比持平;营业成本累计6,704.3亿元,同比增长0.8%;实现利润总额1,773.2亿元,同比增长4.2%,利润稳步增长,行业运行稳中有进、发展质效持续改善。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医药行业上半年迎来了一轮密集的政策组合拳,顶层定调叠加各领域细则,为2026年全年乃至“十五五”的改革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3月,《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将生物医药列为国家新兴支柱产业,明确创新药扶持、常态化集采、分级诊疗、中医药传承创新等核心方向。7月,《国民健康“十五五”规划》《中医药振兴发展“十五五”规划》相继发布,一方面健康优先上升为国家级长期战略,结构性重构国家健康产业,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发展应用,从研发、审评审批、临床应用到医保支付,形成体系化制度保障;另一方面中医药振兴升级为国家战略,明确中医药传承创新与高质量发展的路径,为中医药事业、产业、文化协同发展划定顶层路线图,重塑中医药产业生态。 创新药迎来全链条政策扶持。1月,国务院公布《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正式确立突破性治疗、附条件批准、优先审评、特别审批四条创新药加速审评通道;对符合条件的罕见病药品、儿童药品给予市场独占期,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了创新药全生命周期监管法规框架,全方位打通创新药从临床试验到获批上市的制度堵点。4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提出以市场为导向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支持创新药企业自主合理首发定价、促进创新药多元支付、加快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落地。5月,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实施办法》,对首次境内上市的创新药给予6年最长保护期,保障企业获得更长的市场独占期窗口。2026年上半年,中国一类创 新药获批上市数量38个,其中11个属于新靶点、新机制;中国创新药BD交易金额突破1,000亿美元,交易场景涵盖临床前、临床开发各个阶段,交易价值显著提升。 监管制度化与智能化并进。4月,药监局发布《关于“人工智能+药品监管”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30年实现人工智能在审评审批、监督检查、检验监测、政务服务等场景中有效应用,推动药品监管模式从传统人力驱动向数智驱动的变革。5月,国家药监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医药代表管理办法》,医药代表监管迈入全链条穿透式治理新阶段,医药营销生态进入深度重构的关键期。 综上所述,2026年在多重政策叠加驱动下,以“创新驱动、价值导向、全链条监管”为核心的新医药治理体系加速形成。在此进程中,企业的发展动能与经营韧性分化日益显著,能够准确把握政策脉搏、主动拥抱变革、在研发创新与营销创新同步构建差异化壁垒的企业,方能在新一轮行业洗牌中赢得先机,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特色 公司是一家集药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秉承“以优质产品关爱生命,以优质服务健康大众”的企业使命,以医药制造为核心主业,坚持研发创新和营销创新双轮驱动的发展路径,矢志成为中国一流的医药健康产业集团。 公司不断通过自行研发和外部引进丰富产品管线和产品群,依托医疗机构、药店等主流渠道,同时积极拓展第三终端、线上销售,全力落实“全产品、全终端、全渠道”的营销方针。面对医务工作者、药店店员、患者等具有不同需求的客户群体,公司通过专业化学术推广和专业化医学服务,结合零售慢病项目和多元化患者教育等相关增值服务,实现产品价值传递,提供产品+服务的优质健康解决方案。 四十余载发展历程中,公司始终坚持研发创新是第一生产力的发展理念,把发展新质生产力作为自身发展的重要路径,在强化中成药基石业务的同时,推进创新药项目临床进度、快速上市及商业化推广,挖掘优势治疗领域化学仿制药高效研产销转化,把握政策机遇积极探索中药新药研发和休眠产品复产攻关。 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特色如下: (三)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设有专门机构和人员从事相关环节工作,具体经营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 公司每月根据销售进度编制销售计划、生产计划,结合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并执行采购。公司依托完整、有效的供应商遴选、调查考察、试用准入、合格供应商持续审计和档案管理等采购制度、流程体系实现质量优良、价格合理、供应及时的原材料供应。 2、生产模式 公司药品制剂和原料药均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生产部门根据销售部门提出的各产品年度销售计划确定年度生产计划,通过定期的产销协调机制组织生产和发货,并确保产品的生产全过程稳定、规范运行。公司严格按照药典等药品质量标准、药品管理法、GMP规范及相关法规,以产品生产工艺规程为生产指引,制定内控质量标准为准则依法组织生产和产品放行。 3、销售模式 公司药品制剂的销售模式为经销商买断方式,即公司的产品直接销售给经销商,由各地经销商负责销售至各类终端,公司与经销商之间进行货款结算。公司以营销模式创新赋能为牵引,不断优化产品管线布局,提升专业学术推广能力,创新特色零售服务体系,持续拓展终端网络建设、全面驱动经营业绩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子公司先强药业和逸舒制药的原料药的销售模式主要为面对商业客户的直销模式,即将产品直接销售给工业用户或中间商,直接与客户进行货款结算。先强药业亦充分利用原料药CDMO的技术和制造能力,接受定制化的订单和生产自研产品,满足药品制剂企业的关联审评需求。全资子公司益康药业的中药饮片主要采用直营的销售模式,其中以公立医院为主,并积极与全国连锁药店合作,不断拓宽中药饮片市场。 4、研发模式 公司已建立多模式良性循环的研发生态体系,构建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有效补充的研发模式,以满足未被满足的重大临床需求为导向,辅之以产品引进、战略投资、产业并购、合资共同开发等多种形式,实现产研协同,互利共赢。公司已建立起一支训练有素、执行力强的从项目立项、药物发现、化学合成、生物学评价、分析方法学开发、制剂研究、药物临床研究等完整链条的研发团队,同时与CRO公司、科研院校、医疗机构建立了紧密的科研合作关系,在人才培养、科研成果转化、技术支撑等方面开展深度产学研合作。 (四)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基于现有资源能力评估及行业发展趋势预判,本着务实、有效、创新的原则制定了“中药为基、创新引领,质效并举的医药健康企业”的战略定位目标。 在行业增速放缓和药品集采的大背景下,公司通过研、产、销三端战略协同,着力形成“研发有突破、生产有保障、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