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从空域管理、适航审定、监管服务平台、发展规划责任四个维度为低空经济确立了上位法依据。具体包括:空域管理改革,推动空域分类分级、差异化管理,为无人机物流等低空场景常态化运营释放制度空间;适航审定制度,增加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审定专门规定,要求从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活动需依法申请适航许可,并赋予每架无人机唯一识别码,有效规范行业秩序;监管服务平台,明确国家将推动建设民用低空飞行和应用相关监管服务平台,实现飞行计划报备、空中动态监测、违规行为预警等统一管理;发展规划责任,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制定低空经济相关发展规划,完善支持政策措施,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省级政府在低空经济发展中的规划责任。
低空经济发展呈现多维度趋势。首先,空域管理将逐步从以管制为主转向分类分级、差异化管理,为无人机物流、农业植保、巡检巡查等低空场景的常态化运营释放更多制度空间。其次,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审定制度将更加完善,从行业规定上升为法律制度,有效规范行业秩序。再次,民用低空飞行和应用相关监管服务平台将逐步建成,实现飞行计划报备、空中动态监测、违规行为预警等统一管理。最后,省级政府将根据需要制定低空经济相关发展规划,完善支持政策措施,鼓励技术创新和应用拓展,推动低空经济从政策引导走向法治保障,应用场景加速拓展。
报告重点分析了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对低空经济的制度突破及其对地方融资平台的影响。具体包括:新法从空域管理、适航审定、监管服务平台、发展规划责任四个维度为低空经济确立了上位法依据;新法实施后,低空经济专项债与省级预算内投资的政策通道将拓宽,为符合条件的地方融资平台向“空间运营服务”发展提供了明确的业务方向;报告系统梳理了新法修订的核心制度突破及其对地方融资平台的影响,并提出未来配套细则将持续完善、融资工具持续丰富、地方应用持续释放,地方融资平台需把握政策窗口、提前布局运营服务。
当前低空经济市场处于快速发展初期,政策框架逐步完善,但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培育仍需大量资金投入。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于2026年7月1日正式施行,首次在法律层面将低空经济纳入制度框架,标志着低空经济发展从政策引导走向法治保障。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已基本确立,包括国家战略规划、技术标准体系、行业应用场景等,为低空经济发展搭建了从顶层设计到落地实施的完整政策链条。地方融资平台在低空经济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通过专项债和省级预算内投资等渠道获得资金支持,参与政务与民用飞行服务整合运营,以及产业生态培育,如人才培育与产业园区建设、设立或参与低空经济产业基金等。
研报提示低空经济发展面临多重风险。首先,新法确立了制度框架,但配套细则仍需进一步明确,如低空空域分类管理的具体标准、适航审定的差异化实施细则、监管服务平台的建设规范等,存在政策不确定性。其次,地方融资平台的参与仍需审慎评估自身业务禀赋,融资渠道的畅通程度直接决定着项目能否落地,存在融资风险。再次,低空经济产业链尚处于发展初期,技术标准、市场秩序、安全监管等方面仍需持续完善,存在行业发展风险。最后,地方应用场景的拓展受限于空域资源、技术成熟度、市场需求等因素,存在应用推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