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推出原铝产能回流激励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在美国新建、扩建或翻新原铝冶炼设施,降低对进口原铝的依赖。政策核心内容如下:
- 政策目标:尽管现有铝232关税已改善美国铝产业经营环境,但本土原铝产量仍不足,无法满足经济、关键基础设施及国防工业需求。
- 关税激励:获批企业每年可按减半税率进口等量原铝,优惠税率为当前50%正常232关税税率的一半,即25%。
- 申请条件:企业须提交正式产能回流计划,明确项目地点、投资规模、建设方案、预计产量及时间表,承诺在美国建设、扩建或翻新原铝设施。项目最迟须于2029年1月20日前开工,建设进度需具商业合理性。联合申请需明确关税优惠分配机制,翻新项目优惠规模受实际投资金额限制。
- 企业反馈:世纪铝业认为政策可降低投资门槛,增强其与EGA合作推进俄克拉荷马州Inola年产75万吨冶炼厂的经济可行性,该项目可使美国原铝产量倍增;其Mt Holly冶炼厂扩产项目还可额外增加近10%产量。政策需正式批准后才能获得关税优惠。
核心观点:该政策通过关税优惠激励企业在美国投资原铝产能,旨在提升本土产量,保障关键领域供应安全。关键数据包括优惠税率(25%)、项目开工截止日期(2029年1月20日)、Inola项目规模(年产75万吨)及世纪铝业扩产影响(增加近10%产量)。研究结论:政策有望促进美国原铝产能增长,但企业仍需满足严格申请条件并获正式批准才能享受优惠。
📍政策目标:特朗普于7月20日签署总统公告,授权美国商务部建立原铝产能投资激励计划,白宫认为尽管现有铝232关税已改善美国铝产业经营环境,但本土原铝产量仍不足以满足经济、关键基础设施及国防工业需求,因此需要进一步鼓励企业在美国新建、扩建或翻新原铝冶炼设施,降低对进口原铝的长期依赖
📍关税激励:获批企业每年可按优惠税率进口与项目建成后合理预计年产量相当的原铝,适用税率为正常232关税税率的一半,即按当前50%的税率计算,优惠税率为25%
📍申请条件:企业须提交正式产能回流计划,明确项目地点、投资规模、建设方案、预计产量及时间表,并承诺在美国建设、扩建或翻新可生产原铝的设施。相关项目最迟须于2029年1月20日前开工,且建设进度和关键里程碑应具备商业合理性。若由多家企业联合申请,需明确关税优惠额度在各参与方之间的分配机制。对于翻新项目,关税优惠规模将受到实际投资金额限制
📍企业反馈:据世纪铝业公告,公司认为政策可降低美国新建原铝项目的投资门槛,并增强其与EGA合作推进俄克拉荷马州Inola年产75万吨冶炼厂的经济可行性,其作为美国铝行业史上最大的单笔投资,可令美国原铝产量实现倍增。此外,公司在Mt Holly冶炼厂的扩产项目,还可额外令美国原铝产量增加近10%。不过,政策并未自动授予世纪铝业关税优惠,项目仍须提交计划并获得正式批准#文字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