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推出原铝产能回流激励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在美国新建、扩建或翻新原铝冶炼设施,降低对进口原铝的依赖。政策核心内容如下:
- 政策目标:尽管现有铝232关税已改善美国铝产业经营环境,但本土原铝产量仍不足,无法满足经济、关键基础设施及国防工业需求。
- 关税激励:获批企业每年可按减半税率进口等量原铝,优惠税率为当前50%正常232关税税率的一半,即25%。
- 申请条件:企业须提交正式产能回流计划,明确项目地点、投资规模、建设方案、预计产量及时间表,承诺在美国建设、扩建或翻新原铝设施。项目最迟须于2029年1月20日前开工,建设进度需具商业合理性。联合申请需明确关税优惠分配机制,翻新项目优惠规模受实际投资金额限制。
- 企业反馈:世纪铝业认为政策可降低投资门槛,增强其与EGA合作推进俄克拉荷马州Inola年产75万吨冶炼厂的经济可行性,该项目可使美国原铝产量倍增;其Mt Holly冶炼厂扩产项目还可额外增加近10%产量。政策需正式批准后才能获得关税优惠。
核心观点:该政策通过关税优惠激励企业在美国投资原铝产能,旨在提升本土产量,保障关键领域供应安全。关键数据包括优惠税率(25%)、项目开工截止日期(2029年1月20日)、Inola项目规模(年产75万吨)及世纪铝业扩产影响(增加近10%产量)。研究结论:政策有望促进美国原铝产能增长,但企业仍需满足严格申请条件并获正式批准才能享受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