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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碳信用时透明度为王

基础化工 2026-07-14 - 明晟 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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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碳信用时,透明度是关键 博客文章 8分钟阅读 关键发现 碳信用使用信息披露是企业报告中的一个复杂但重要的方面,因为它使利益相关者能够评估企业的净环境影响、转型规划和风险敞口。披露率已经高于通常的假设,并且随着新的信息披露标准和/或法规的推动,透明度将进一步提高。不同司法管辖区之间规则的差异会增加复杂性并带来额外的报告负担。信息不一致也可能使投资者更难做出决策以及报告其投资组合中的信用使用情况。 碳信用使用信息披露对公司和投资者而言正变得越来越重要——但也日益复杂。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需要大量工作,并且信息披露的格式和细节缺乏标准化。好消息是,尽管存在这些复杂问题,披露水平相对较高。MSCI碳市场分析显示,大多数使用碳信用的公司都会披露其使用的信用数量——考虑到其使用目的之一是提升公司声誉,这一点并不令人意外。此类披露使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能够评估公司信用相关声明的可信度,以及其气候目标、转型计划和更广泛的潜在风险敞口。它还有助于避免同一价值链内的两家公司,或试图为其投资组合进行此类补偿的投资者,对相同的排放进行双重补偿——如果使用碳信用来应对范围3排放[1]变得更加普遍,这一点可能变得很重要。值得注意的是,基于科学的目标倡议(SBTi)计划于7月发布一份讨论文件,探讨此类用例。如下图所示,自2018年以来注销的碳信用中,约有85%可归因于使用它们的公司。由于企业报告周期延迟,2023年的披露率目前要低得多,但预计一旦此类报告完成,其水平将回升至近年来看到的90%以上的水平。然而,在查看所使用的信用类型时,披露信息的程度有所下降。大约只有一半的市场会披露其使用的碳信用所对应的项目的名称(和/或唯一ID)。在这些情况下,可以通过信用登记机构的网站或MSCI碳市场等平台找到关于底层项目的详细信息,包括其位置、信用方法以及第三方核查情况。此类深度的披露比公司报告的几个其他领域更为全面——例如公司自身的排放,或其按国家细分的员工、税收甚至收入情况。 每年碳信用注销量(百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推动透明化 鉴于上述情况,企业就碳信用进行信息披露的透明度问题,如今可能不像普遍认为的那样缺乏——而且有望变得更加透明和一致。注册机构是关于碳信用使用情况信息披露的重要来源。为符合自愿碳市场核心碳原则(CCP)下新成立的诚信委员会(ICVCM)的资格标准,注册机构必须要求账户持有人[2]确定碳信用被注销所代表的实体。ICVCM仅要求将此类信息披露给注册机构,而非公开披露,但这项新要求可能会提高披露率,因为人们越来越将其视为良好实践。同样重要的信息来源是企业报告,迄今为止,这类报告基本上都是自愿进行的。在2017年最终确定的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披露框架中,碳信用的使用是一个明显的空白。然而,此后,它已成为大多数新披露标准(无论监管的还是自愿的)中的常见做法。许多司法管辖区的监管机构已开始根据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的建议,制定基于公司披露规则,许多其他机构也发出了将采取相同行动的信号。英国计划将其过渡计划工作组(TPT)开发的框架纳入其报告要求,其他司法管辖区可能会效仿。在自愿标准中,几乎所有标准现在都要求,如果企业希望就与信用相关的声明做出披露,则必须披露其正在使用或计划使用的碳信用。因此,披露其碳信用使用详情的公司数量预计将增加。不幸的是,了解应在哪个司法管辖区、以何种详细程度进行披露,并非易事。主要市场的规则正在以不同方式和不同速度制定。这些差异可能会增加企业的报告负担,特别是对于受多项规则约束的跨国公司而言,而且信息不一致可能会使投资者更难做出决策。 投资者面临的额外挑战 投资者也正被纳入信息披露要求。一些监管机构可能要求投资者披露其投资组合公司使用碳信用额度的情况,并确保这些碳信用额度不被计入投资者的融资排放量。许多设在欧盟或运营于欧盟的公司将需要遵守《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条例》(CSRD),该条例要求公司和投资者在供应链和投资组合中,就实质性内容尽最大努力披露所使用的碳信用额度。情况可能同样适用于 2019年欧盟可持续金融信息披露条例(SFDR)的拟议更新。草案更新可能引入规定,要求某些促进社会或环境特征或以可持续投资为目标的基金,报告与金融产品相关的已退休信贷的规模和其他细节,包括投资目标公司使用的信贷。跨组合汇总这些信息组合存在额外挑战,例如数据可用性和标准化,但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深入的了解其碳市场敞口和特定转型风险的视角。在考虑此类规定时,欧盟监管机构已建议投资者寻求第三方数据提供方的支持。[3] 为支持这一需求,MSCI最近推出了一款与CSRD一致解决方案(见此处),可帮助投资者应对CSRD报告的复杂性,包括碳信用额的使用。[4] 究竟需要披露哪些信息? 从宏观层面来看,企业被要求披露的信息类型在不同司法管辖区是相似的,通常集中于所使用的碳信用数量、类型和地点,以及关于其标准、认证和/或可信度方面的信息。然而,具体细节存在差异。加之复杂性,许多法规使用了碳市场参与者不熟悉的术语,或提供了模糊的要求,尤其是在涉及注册机构和可信度标准时。披露已注销信用的数量使利益相关者能够评估信用在其气候声索或目标中的使用程度,并构成其气候减缓支出的组成部分。今年3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加强了对气候信息披露的规定,要求企业披露财务上重要的已费用化和资本化的信用价值。然而,即使是听起来简单的要求,如已注销信用的数量,不同法规也采取了不同的方法。一些法规要求企业披露当前的信用使用情况,而另一些则要求企业披露信用的计划使用情况。后者面临的挑战在于,很少有企业能够自信地说出他们计划在长期时间范围内注销哪些信用——最多他们可能知道一个目标数量,并能够就质量和某些信用类型做出高级别的承诺。除了信用数量之外,通常还会要求披露项目类型,因为项目类型可以被视为其预期持久性和协同效益的良好指标。类似地,披露项目地点是考虑其对东道国国家雄心、国家核算和固有政治风险贡献的重要因素。披露信用的认证和可信度有助于评估该活动的环境可信度以及其他因素,例如人权影响和法律及道德保障。 按地区或自愿标准划分的碳排放权相关披露要求摘要 关于碳信用使用的披露标准非详尽简化概述。本信息按“原样”提供,不构成法律建议或任何具有约束力的解释。任何为遵守法律、法规或政策倡议而采取的方法,应根据需要与您的法律顾问和/或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讨论。来源:MSCI碳市场 一个注册机构是指注册项目、发行信用额度并记录交易的机构。这有助于了解所使用的信用额度是否可信,是否经过审核。一些标准和司法管辖区参考了其他应纳入信用完整性评估标准,例如减少或移除的碳的持久性、活动若没有碳信用收入本可能发生的情况的可能性,以及法律和道德考量,如土地权属和自由、事先知情同意。 掌握关键 尽管存在这些要求网络,良好的信息披露实践仍有一些共同要素: 应公开披露当前报告期内所使用的具体信用额度以及其他必要信息。同时需披露未来可能需要的信用额度的数量和类型,包括购销协议,以及将用于确保信用额度具有高完整性的任何第三方质量标准。希望在其气候相关信息披露方面保持领先地位的投资者,也应开始收集、理解并披露其投资组合公司碳信用额度的使用相关数据。 高级副总监,MSCI碳市场本·圣劳伦 劳拉·布埃纳文图拉助理,MSCI碳市场 今日订阅,获取洞察,直达您的邮箱。 2024年第一季度自愿碳市场回顾 了解更多 使用碳信用额度以达成企业气候目标 了解更多 企业排放绩效与碳信用使用 了解更多 如需了解MSCI碳市场提供的投资级碳市场数据和分析,请点击此处。我们的产品服务包括覆盖超过10,000家公司的数据源,涵盖信用使用/预期使用情况,并提供详细信息以支持各主要司法管辖区的现有和即将出台的披露标准。关于企业信用使用的额外分析,包括对其当前使用信用完整性的详细评估,以及若其履行当前气候承诺,未来信用数量和成本的估算。 本页面内容仅供信息参考,仅面向具备分析资源和工具以解读任何绩效信息的机构专业人员。此处内容无意推荐任何产品、工具或服务。关于所有涉及法律、规则或法规的引用,请注意信息按“原样”提供,不构成法律建议或任何具有约束力的解释。为遵守监管或政策倡议,任何相关方法均应与贵司法律顾问和/或相关主管部门(如需)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