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于大市 短期表象冰与火共存,市场化驱动独立储能前景依然可观 投资评级:优于大市(维持) 电力设备·电池 证券分析师:王蔚祺010-88005313wangweiqi2@guosen.com.cn执证编码:S0980520080003 事项: 根据CNESA数据,2026年1-5月国内储能新增容量累计达到38.59GWh,同比下降20%。与此同时,寻熵研究院统计显示今年前6个月国内储能系统和含设备的EPC累计招标248GWh,同比高增40%。上半年释放订单总量接近2025年储能行业新增装机的1.3倍,并且今年以来锂电池产业链排产处于40%以上同比增速,部分月份排产同比增长超60%。储能市场装机与订单出货呈现“冰”与“火”的双重景象。 国信电新观点: 1)储能市场发展源自独立储能电站投资和新能源配储两类需求驱动。今年上半年国内储能装机同比下滑,主要是受到新能源配储需求拖累,并且2025年国内新能源抢装潮在上半年形成非常高的基数。 2)从行业格局来看,随着独立储能电站的崛起,储能系统和电芯的行业格局快速向技术和产品优势明显的头部企业集中。因此新能源配储需求的阶段性下滑并不影响头部储能企业的发展增速。 3)全球储能系统需求旺盛,并且后服务市场蓬勃发展,从电站运维到电力市场交易已经成熟运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是率先兑现业绩的AI垂类应用行业。 4)电芯端排产需求持续高增,企业从2025年下半年以来保持满产,锂电隔膜近期酝酿涨价,储能电池正极扩产迎接2027年需求高峰。 5)投资建议:关注下半年出货量与盈利能力环比增长的储能头部企业宁德时代、阳光电源、海博思创、鹏辉能源等。 风险提示:碳酸锂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储能新增装机不及预期、贸易摩擦。 评论: 一、新型储能行业繁荣发展 新型储能的战略地位已上升为新型能源体系的核心基础设施,并被正式纳入国家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新型储能。随着政策体系日趋完善,我国新型储能产业发展迈入新阶段:首先:2025年正式实现从政策驱动向市场引领的深度转型。2025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明确取消新能源项目强制配储要求,推动储能发展向市场驱动转变。其次,2025年以来我国电力市场顶层架构持续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规则体系基本建立,为独立储能市场发展提供了完善的市场机制。第三,国家给予新型储能容量电价保障机制,改善投资收益预期。2026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首次在国家层面将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纳入容量电价体系,为储能项目确立了稳定的保底收益(底薪)机制。政策明确以各省煤电容量电价为基准核定储能容量电价,并按储能满功率放电时长折算执行;各地积极出台差异化落地细则。 二、2025年新能源装机形成短期的高基数效应 2026年1-5月我国储能新增装机为38.59GWh,同比减少20%。如果假设有相当比例独立储能电站主要服务 于周边的新能源开发,那么我们可以将其视为一种新能源配储。这一类的电站建设节奏与新能源高度相关,我们估算2026年国内风电与集中式光伏合计新增装机为51GW,同比下降55%;按照20%功率配储2小时,对应新能源配储需求从45GWh减少到20GWh(系主观分类)。若剔除新能源配储需求,独立储能新增装机约等于18GWh(系主观分类),同比增长500%。我们预计2026年国内储能新增装机超过200GWh,大储电芯出货量超过456GWh,同比增长47%。 资料来源:国家能源局,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与测算注:集中式光伏装机为估计值,数据仅供参考,请谨慎使用 资料来源:国家能源局,CNESA,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与测算注:新能源配储与独立储能与其他机构统计口径差异较大,系主观分类,数据仅供参考,请谨慎使用 寻熵研究院统计显示今年前6个月国内储能系统和含设备的EPC累计招标248GWh,同比高增40%。上半年释放订单总量接近1.3倍,并且锂电池产业链排产处于40%以上同比增速,部分月份排产同比增长超60%。 投资建议: 关注下半年出货量与盈利能力环比增长的储能头部企业宁德时代、阳光电源、海博思创、鹏辉能源等。 风险提示: 碳酸锂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储能新增装机不及预期、贸易摩擦。 相关研究报告: 《锂电产业链双周报(2026年5月第2期):锂电新品集中亮相CIBF展会,电车单车带电量维持上行趋势》——2026-05-17 免责声明 分析师声明 作者保证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规渠道;分析逻辑基于作者的职业理解,通过合理判断并得出结论,力求独立、客观、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作者在过去、现在或未来未就其研究报告所提供的具体建议或所表述的意见直接或间接收取任何报酬,特此声明。 重要声明 本报告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具备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制作;报告版权归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所有。本报告仅供我公司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复制或传播。任何有关本报告的摘要或节选都不代表本报告正式完整的观点,一切须以我公司向客户发布的本报告完整版本为准。 本报告基于已公开的资料或信息撰写,但我公司不保证该资料及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本报告所载的信息、资料、建议及推测仅反映我公司于本报告公开发布当日的判断,在不同时期,我公司可能撰写并发布与本报告所载资料、建议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我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及资料处于最新状态;我公司可能随时补充、更新和修订有关信息及资料,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关更新和修订内容。我公司或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本报告中所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还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本公司的资产管理部门、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意见或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本报告仅供参考之用,不构成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要约或邀请。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个人的投资建议。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投资者应结合自己的投资目标和财务状况自行判断是否采用本报告所载内容和信息并自行承担风险,我公司及雇员对投资者使用本报告及其内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说明 本公司具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券投资咨询,是指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以下列形式为证券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接受投资人或者客户委托,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举办有关证券投资咨询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在报刊上发表证券投资咨询的文章、评论、报告,以及通过电台、电视台等公众传播媒体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通过电话、传真、电脑网络等电信设备系统,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形式。 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一种基本形式,指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对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价值、市场走势或者相关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形成证券估值、投资评级等投资分析意见,制作证券研究报告,并向客户发布的行为。 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 深圳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25号国信金融大厦36层邮编:518046总机:0755-82130833 上海上海浦东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12层邮编:200135 北京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9层邮编:10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