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反海外腐败法》(FCPA)执法逻辑出现重大转变,从传统全球反腐治理转向以国家利益为导向的战略性执法,重点关注国家安全、关键基础设施、战略产业竞争等领域。执法模式也呈现程序治理化趋势,强调企业内部合规体系建设,包括内部控制、举报机制和高管责任。长臂管辖和供应链穿透式监管持续强化,中企面临第三方合作、境外招投标、跨境并购、高管责任等多元化风险。建议中企从“形式合规”转向“实质治理”,强化全过程穿透式管理,建立全过程内部控制机制,推动责任体系与治理,提升跨境经营研判能力,构建现代化企业治理体系以应对复杂国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