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 [国际劳工大会&国际劳工局]:在平台经济中实现体面劳动 公约和建议书草案 - 发现报告

在平台经济中实现体面劳动 公约和建议书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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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约和建议书草案 国际劳工大会第114届会议, 2026年 报告五(4) 在平台经济中实现体面劳动 公约和建议书草案 第五项议程 国际劳工局,日内瓦 ©国际劳工组织2026年第一次出版于2026年 知识共享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CC BY 4.0) 本 作 品 依 照 《 知 识 共 享 署 名4.0国 际 许 可 协 议 》(CC BY 4.0)获 得 许 可 。 请 访 问 以 下 网 址 了 解 具 体 信 息 :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4.0。如许可协议所述,使用者可以重复使用、分享(复制和再发行)和改编(二次加工、转换原作以及基于原作进行创作)作品。使用者必须清晰标注国际劳工组织为材料的来源,并说明是否对原始内容做了改动。不允许在翻译、改编或其他衍生作品中使用国际劳工组织的会徽、名称和标志。 署名–使用者必须说明是否对原作做了改动,并必须按如下方式加以引用:《在平台经济中实现体面劳动》,日内瓦:国际劳工局,2026年。©国际劳工组织。 翻译–如翻译本作品,则必须在注明署名的同时添加以下免责声明:本作品是对国际劳工组织版权作品的翻译。本翻译作品未经国际劳工组织编制、审定或认可,因此不应当被视为国际劳工组织的官方翻译作品。国际劳工组织对其内容和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责任完全由翻译作者自负。 改编–如改编本作品,则必须在注明署名的同时添加以下免责声明:本作品是对国际劳工组织版权作品的改编。本改编作品未经国际劳工组织编制、审定或认可,因此不应当被视为国际劳工组织的官方改编作品。国际劳工组织对其内容和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责任完全由改编作者自负。 第三方材料–CC BY 4.0许可协议不适用于本出版物中非国际劳工组织版权的材料。如果材料归属于第三方,则材料的使用者独自负责与权利人进行版权清算,并对任何侵权索赔独自负责。 因本许可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如不能加以友好解决,则必须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提交仲裁。各当事方必须服从因此类仲裁而作出的任何仲裁裁决,作为此类争议的最终裁决。 有关版权和许可的问题,请发电子邮件至:rights@ilo.org。有关国际劳工组织出版物和数字产品的信息,可访问以下网址:www.ilo.org/publns。 ISBN 978-92-2-042499-5 (print),ISBN 978-92-2-042500-8 (web PDF)ISSN0255-3449 另有以下语言版本: 阿拉伯文:ISBN 978-92-2-042497-1 (print),ISBN 978-92-2-042498-8 (web PDF);英文:ISBN 978-92-2-042487-2 (print),ISBN 978-92-2-042488-9 (web PDF);法文:ISBN 978-92-2-042489-6 (print),ISBN 978-92-2-042490-2 (web PDF);德文:ISBN 978-92-2-042493-3 (print),ISBN 978-92-2-042494-0 (web PDF);俄文:ISBN 978-92-2-042495-7 (print),ISBN 978-92-2-042496-4 (web PDF);西班牙文:ISBN 978-92-2-042491-9 (print),ISBN 978-92-2-042492-6 (web PDF)。 国际劳工组织出版物和数据库中所用名称符合联合国习惯用法,出版物中材料的编排方式不代表国际劳工组织 对任 何 国 家 、 地 区 或 领 土 或 其 当 局 的 法 律 地 位 , 以 及 其 边 境 或 边 界 的 划 定 表 达 任 何 意 见 。详 细 信 息 请 访 问 :www.ilo.org/disclaimer。 本出版物中表达的意见和观点是作者本人的意见和观点,不一定反映国际劳工组织的意见、观点或政策。 提及的企业、商业产品和流程的名称不意味其为国际劳工组织所认可,而未提及的某一特定企业、商业产品或流程也并非意味着其不被认可。 页次 缩略语.................................................................................................................................................5导 言...................................................................................................................................................7第一部分 收到的答复和评论意见......................................................................................................10一般性评论意见.................................................................................................................10关于公约草案的观察意见...................................................................................................14关于建议书草案的观察意见 ...............................................................................................63第二部分 草案文本 ...........................................................................................................................98平台经济体面劳动公约草案 ...............................................................................................98平台经济体面劳动建议书草案 .........................................................................................105 缩略语 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 其他 OHCHR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OSH职业安全与卫生 导言 1.理事会在其第347次会议(2023年3月)上决定将一个关于平台经济体面劳动的标准制订议题列入第113届国际劳工大会(2025年)的议程,采取两次讨论程序。1 2.标准制订所采取的两次讨论程序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包括由劳工局在两年半的时间内编写下列四份报告。 •第一份报告(“白皮报告”):《在平台经济中实现体面劳动》,ILC.113/报告五(1)。该报告于2024年1月发布,概述了全球范围内平台经济体面劳动方面的法律框架与实践,并附有调查问卷。 •第二份报告(“黄皮报告”):《在平台经济中实现体面劳动》,ILC.113/报告五(2)。该报告于2025年2月发布,它以三方成员对问卷的答复为基础,包含拟议结论,供大会在2025年第一次讨论时审议。•第三份报告(“棕皮报告”):《在平台经济中实现体面劳动》,ILC.114/报告五(3)。该报告于2025年8月发布,载有关于平台经济体面劳动的公约和建议书文本草案,这些文本以大会第一次讨论为基础,同时考虑到了对第一份报告问卷调查的答复。•第四份报告(“蓝皮报告”):《在平台经济中实现体面劳动》,ILC.114/报告五(4)。本报告于2026年3月发布,以对第三份报告的答复为基础,包含根据收到的评论意见而更新的公约和建议书文本草案,供大会在2026年第二次讨论时审议。 3.本报告是第四份报告,也是最后一份报告,前三份报告中已作出的说明在本报告中不再予以重复。这四份报告以及载有第113届会议(2025年)第一次讨论情况的《平台经济体面劳动标准制订委员会报告》(ILC.113/记录6B(Rev.1))都包含有用的资料,有助于理解公约和建议书草案的拟订进程及其依据,应将它们作为一个整体予以审议。鼓励各国政府、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充分利用所有报告,为第114届会议(2026年)的最终讨论做好准备。 4.根据《国际劳工大会议事规则》(《议事规则》)第46条第1款的规定,劳工局编写了第一份报告(“白皮报告”),该报告概述了不同国家的法律和实践,并附有一份问卷,于2024年1月31日送交成员国。提请各成员国在与最具代表性的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协商后,于2024年8月31日前答复。根据收到的答复,劳工局编写了第二份报告(“黄皮报告”)并将其送交成员国。这两份报告构成了大会在其第113届会议(2025年)上对该标准制订议题进行第一次讨论的基础。 5.2025年6月13日,国际劳工大会通过了由平台经济体面劳动标准制订委员会(委员会)提出的决议,其中包含拟议结论。正如决议中提到的,由于时间不足,委员会仅审查了旨在制订一项公约的结论文本,并就以下方面的条款达成一致:标准的形式、定义、范围以及关于使用自动化系统的一个条 款。大会决定在其第114届会议(2026年)的议程中列入一个“平台经济体面劳动”议题,进行第二次讨论,旨在通过一项公约并辅之以一项建议书。2 6.根据该决议及《议事规则》第46条第6款,劳工局在第一次讨论基础上并参考对第一份报告所载问卷的答复编写了公约和建议书文本草案。文本草案中源自委员会尚未审议的拟议结论要点的部分置于方括号内并采用斜体(编者注:中文以楷体)标明。 7.第三份报告(“棕皮报告”)于大会第113届会议闭幕两个月后发布,向各国政府提交了公约草案及与之相辅的建议书草案。3根据《议事规则》第46条第6款,要求各国政府在与最具代表性的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协商后,于2025年11月14日前提交评论意见和建议,并说明已与哪些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进行了协商,并在其答复中体现此类协商的结果。 8.劳工局提请三方成员就修订文本草案内容提出意见,以体现委员会成员在第一次讨论中表达的倾向,即制订一部“基于原则”的公约,4同时提供灵活性,以适应平台经济中多种多样的经营模式、工作安排和工人就业身份,根据不同国情来实施。5此外,劳工局还就以下问题征求了三方成员意见:是否适宜合并涉及相似主题的条款,或删除所涉事项可能已在其他地方充分涵盖的条款,以精简文书,同时避免损害其实质内容。 9.在编写本报告时,劳工局已收到以下74个成员国政府的答复:阿尔及利亚、阿根廷、澳大利亚、奥地利、孟加拉国、比利时、玻利维亚(多民族国)、巴西、保加利亚、柬埔寨、加拿大、智利、中国、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克罗地亚、捷克、丹麦、厄瓜多尔、埃及、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危地马拉、匈牙利、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拉克、爱尔兰、以色列、意大利、日本、约旦、科威特、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来西亚、马耳他、毛里求斯、墨西哥、黑山、纳米比亚、荷兰(王国)、尼日尔、尼日利亚、北马其顿、挪威、阿曼、巴基斯坦、秘鲁、菲律宾、波兰、葡萄牙、摩尔多瓦共和国、罗马尼亚、沙特阿拉伯、新加坡、南非、西班牙、斯里兰卡、瑞典、瑞士、泰国、多哥、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土耳其、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美国、乌拉圭、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和津巴布韦。 10.大多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