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146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江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禹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潘敏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自2020年1月27日起,公司暂停经营出境旅游团队及“机票+酒店”旅游产品,同时受疫情影响,航空铁路客流减少导致公司配餐量一定程度下降。故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指标同比变动较大; 2、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催收及结算工作,致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及预收款项等指标同比变动较大; 3、公司进行正常的投资管理、购买及出售资产,致投资性房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及商誉等同比变动较大。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文远(三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宿迁涵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理成新视野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青岛浩天汇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计划募集资金为116,0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6.16元/股,本次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凯撒世嘉,实际控制人仍为陈小兵先生。该事项尚待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2、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因公司股东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在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起的“凯撒旅业”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涉及违约,宏信证券计划自通知公告之日起在未来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处置公司股份不超过48,180,015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截至2020年9月30日,该减持计划已实施22,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6%,该计划目前正在持续中。但相关股份于2020年8月6日被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暂无法继续被动减持。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11月16日对外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95),公司将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以不超过10.55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拟回购股份比例不低于0.5%(即402万股),不超过1%(即803万股)。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105,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4%,最高成交价为8.5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4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207,105元。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