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信额度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为止。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额度尚未使用。 2、公司子公司海南凯撒世嘉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嘉饮料”)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质押合同》,以其持有的海南航旅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旅饮品”)71,999,000股股票(占海旅饮品总股本的89.99875%)为本公司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17凯撒03债券场外兑付协议》项下主债权提供质押担保。因债务未清偿,世嘉饮料于2024年10月12日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琼96执恢137号之一),裁定拍卖、变卖已质押冻结的海旅饮品71,999,000股股份及孳息。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28日在人民法院 诉讼资产网做出拍卖公告,2025年4月29日10时至2025年4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世嘉饮料前期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该案执行依据即公证文书之诉,法院一审判决暂未予支持,驳回相关诉求。公司正在积极应对,依法向海南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程序。 3、子公司重庆同盛2022年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未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025年7月28日,重庆同盛收到终局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已确认重庆同盛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担保条款无效,其对相关债务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鉴于此,公司及子公司因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带来的重大或有负债风险已消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违规对外担保解决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4、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收购中国国旅(福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凯撒(青岛)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国旅环球(北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所持中国国旅(福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旅福建”)51%股权,本次交易对价合计1,683万元。国旅福建已完成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变更名称为“福建省凯撒寰球旅游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收购中国国旅(福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中国国旅(福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51%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2025-036)。 5、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小港湾休闲海钓基地项目暨关联租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凯撒海湾目的地(山东)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凯撒海湾”)在青岛市小港湾打造“休闲海钓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通过租赁海域使用权并在此基础上开展本项目投资、建设及市场化运营。凯撒海湾向关联方青岛环海湾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租赁位于青岛市小港湾的海域使用权,租赁期限为20年,合同期内租金总额2,680.49万元。本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约7,554.07万元(不包含关联租赁租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青岛小港湾休闲海钓基地项目暨关联租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6、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孙公司收购青岛汉莎天厨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北京新华空港航空食 品有 限 公 司以 自 有资 金1,600万 元收 购 ( 香港 ) 国际 食 品 服务 有 限公 司 (International FoodServicesLimited)所持青岛汉莎天厨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汉莎”)100%股权。青岛汉莎已完成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变更名称为“青岛凯撒食品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全资孙公司拟收购青岛汉莎天厨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关于全资孙公司收购青岛汉莎天厨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2025-05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