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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水泥: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28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简称:华新水泥华新B股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徐永模先生、法定代表人总裁李叶青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孔玲玲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昕先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3.1.1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指标与年初相比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1.3现流表主要财务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的情况及原因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境外债券发行事宜 2019年12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公司拟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境外全资子公司作为发行人在中国境外发行总额不超过5亿美元(含5亿美元)的境外债券。 本次境外债的发行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之中。 2、公司A股股份回购事宜 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17日、2020年8月11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及《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03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结果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截至2020年9月3日,公司实施完成本次A股股份回购事宜。本次回购公司股份22,689,3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使用资金总额609,917,786.61元(不含交易费用)。 3、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事宜 2020年8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的方案》。公司拟将已发行的总计734,720,000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变更为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目前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正在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本转股方案还有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后需向中国证监会、香港联合交易所报送相关申请文件并取得核准。 4、公司2020-20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事宜 2020年8月11日、2020年9月25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20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0-20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总资金规模不超过6.1亿元人民币,激励对象总人数不超过800人,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本公司A股股票。 截至当前,公司已经明确了“2020-20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2020年A-0及B-0批次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目前正在办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A股股票过户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事宜。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