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26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蒋勤俭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增民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波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元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9年12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中国证监会认为公司符合恢复审查条件,决定恢复对公司本次可转债项目申请的审查。2020年1月6日,公司收到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书面回复意见。经与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审核的核查及准备下,公司于3月16日及4月2日先后向证监会回复了可转债项目反馈意见。 光纤扩产项目生产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已接近尾声,但新风系统等需要进行设计变更,目前处于方案完善中。 特发东智扩产项目处于有序推进中,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召开董事会第七届十七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七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发东智扩产及产线智能化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0年12月31日。 公司在印度设立合资公司项目已完成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厂房建设处于设计阶段,待报建,但受疫情影响,目前设计及报建工作难以正常开展。 光网科技越南投资项目已完成一期生产场地装修,生产设备已到达工厂,但受疫情影响,人员无法到达工厂进行场地装修验收及安装设备。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