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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B: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英文版)

2020-04-28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告 No. 2020-038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BOE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重要提示 董事会(或“董事会”)、监事会以及BO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特此保证本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对其中任何不实陈述、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该公司所有董事均参加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对这份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议。 陈彦勋先生,公司的法定代表,刘晓东先生,公司总裁,孙韵女士,公司首席财务官,以及杨晓平女士,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相当于财务经理),在此保证本报告所附的财务报表真实、准确且完整。 本报告已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编制。若两个版本之间存在任何差异或误解,以中文版为准。 第二部分 关键公司信息 我 关键财务信息 请在下表中通过勾选标记来表明是否有任何追溯性重述的数据。 异常盈亏: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在报告期内没有此类案例。适用 √ 不可适用 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总股份数和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情况 1. 恢复投票权的一般股东和优先股东人数以及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单元:分享 是的 √ 不是在报告期内无此类情况。 2. 优先股股东人数及其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情况 适用 √ 不可适用 第三部分 重要事件 I 变化关键财务报表项目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与2019年第一季度相比,2020年第一季度的资产减值损失上升了380%,主要是由2020年第一季度根据成本与可实现净值中较低者所记录的库存估值准备金增加所致。 2. 2020年第一季度其他收入同比2019年第一季度增长62%,主要原因是2020年第一季度政府补贴的增长。 3. 与2019年第一季度相比,2020年第一季度的所得税费用下降了56%,主要由于2020年第一季度收益下降。 4. 2020 年第一季度用于投资活动的现金较 2019 年第一季度下降了 30%,主要受 2020 年第一季度新项目建设支出减少的影响。 5. 2020年第一季度产生的净现金流同比下降57%,与2019年第一季度相比,主要受新项目特定借款和少数股东增资减少的影响。 II 重大事件在进展、影响及解决方案方面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10月18日,公司公布了关于公司申请的公告。CSRC对其公开发行可再生能源企业债券的批准(公告编号2019-052),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CSRC)颁发的第[2019]1801号批准。根据批准,公司可以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的绿色企业债券。2019年10月29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公告:2019年公开发行可再生能源企业债券(针对合格投资者)(第一次发行)结果(公告编号2019-057),公司公开发行的可再生企业债券(针对合格投资者)(首次发行;“19BOEY1”简称;代码:112741)的期限为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0月29日。然而,发行规模为80亿元人民币,债券的最终名义利率为4.0%。2020年2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公司的相关信息。公告:2020年公开发行可再生能源企业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首期)(疫情防控债)结果(No. 2020-007),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企业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首次发行)(疫情防控债)“20BOEY1”(简称;“20BOEY1”;代码:149046)的时间为2020年2月27日至2020年2月28日。然而,发行规模为20亿元人民币,债券的最终名义利率为3.64%。2020年3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公开发行可再生能源企业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二次发行)(防疫债)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公司公开发行的可续期企业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二次发行)(疫情防控债)“20BOEY2”(简称;代码:149065)的发行期间为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3月19日。然而,发行规模为20亿元人民币,债券的最终名义利率为3.54%。 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管辖权异议进行裁决。最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乐视移动的上诉,并维持了原判。2019年3月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举行了首次听证。2020年2月1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I. 被告(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应向原告(BOE Technology (HK) Limited)支付欠款本金3,694万美元476,777.77美元,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以本金1,287万美元1,274.5美元作为计息基础,从2016年9月8日至2017年3月1日,1,214万美元4,001.77美元从2017年3月2日至实际付款日,1,617万美元2,935美元从2016年10月13日至实际付款日,848万美元8,690美元从2016年11月10日至实际付款日,以及13.485万美元从2016年12月8日至实际付款日;年利率为6%(按365天计算)),以及违约金(以本金205万美元2,248.71美元作为计算基础,从2017年4月30日至2017年7月1日,205万美元2,248.71美元从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7月1日,205万美元2,248.71美元从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1日,以及3,694万美元476,777.77美元从2017年7月2日至实际付款日;每日罚款标准为0.03%);根据分期付款协议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 第二部分:被告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应对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所欠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定义在判决书(第一项)中。 III. 在被告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承担第二项所涉连带保证责任后,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有权向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索赔。 第四条,被告(乐视移动智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应向原告(BOE技术(香港)有限公司)支付欠款本金美元2,459,090.91及相应利息(以美元2,459,090.91为本金,自2017年5月27日至2019年8月19日以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为标准;自2019年8月20日至实际付款日以国家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按一年365天计算)以及按照采购订单中的货物付款金额2.75百万美元。 V.驳斥原告(BOE Technology (HK) Limited)的其他主张。 如果被告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和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未能按照判决书规定的时间履行付款义务,被告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在延迟期间支付双倍债务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诉讼费用为人民币1,465,371.63元,其中人民币5,371.63元由原告BOE Technology (HK) Limited支付(已支付),人民币146万元由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和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判决生效后7天内支付);保全费用为人民币5,000元,由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和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判决生效后7天内支付)。 2020年3月17日,BOE技术(香港)有限公司收到了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提交给法庭的申诉请求。目前,法院的通知正在待处理中。公司根据会计准则,已对该应收账款计算出对应的坏账准备,金额等于上述主张的金额,这将对公司产生不确定的影响。 股票回购进展: 适用 √ 不可适用 关于通过集中竞价回购股份的任何减少进度的进展: 适用 √ 不可适用 三、在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方、公司本身或其他各方未能及时履行承诺 IV证券投资 √ 适用 □ 不适用 现金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有到期无法收回本金的情况或可能对受托资产管理造成损失的其他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VI 投资衍生金融工具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报告期内与投资界的沟通,如研究、询问和访谈 第八章保证提供的违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无此类情况。 第九条 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为公司资本的非经营性目的进行的占用 董事会主席(签名):陈彦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