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1.2本季度报告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未有董事对本季度报告提出异议。1.3公司董事长王常青、总经理兼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格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1.4本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注:上表所述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代持股份,包括796,349,685股H股和25,337,324股A股,其中H股部分为除镜湖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代持股份。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2.1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2020年第一季度,本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要求披露的涉案金额超 过人民币1,000万元并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债券发行主体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债券专区发布的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临时公告情况请参见本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3.2.2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完成四期短期融资券、一期公司债券及一期永续次级债券的发行工作,规模合计人民币270亿元。其中,于2020年1月6日完成202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规模人民币40亿元,期限88天,票面利率2.79%;于2020年1月20日完成2020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规模人民币40亿元,期限88天,票面利率2.79%;于2020年2月19日完成2020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规模人民币40亿元,期限83天,票面利率2.52%;于2020年3月4日完成2020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规模人民币40亿元,期限91天,票面利率2.42%;于2020年3月11日完成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工作,规模合计人民币60亿元,其中品种一“20信投G1”规模人民币50亿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2.94%;品种二“20信投G2”规模人民币10亿元,期限5年,票面利率3.13%;于2020年3月30日完成2020年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工作,规模人民币50亿元,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该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即延续5年),或全额兑付债券,该期债券首个重定价周期(前5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3.90%,若公司行使续期选择权,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 期后事项: 本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完成2020年度第五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规模人民币40亿元,期限78天,票面利率1.50%;于2020年4月15日完成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发行工作,规模人民币30亿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2.56%;于2020年4月21日完成2020年度第六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规模人民币40亿元,期限87天,票面利率1.38%。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