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中家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付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原因(单位:人民币元)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进展情况 1.1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799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后,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意见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 1.2公司于2020年3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瀛通通讯可转债发行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后,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所列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和逐一回复,回复的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17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请做好瀛通通讯可转债发行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2、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1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条件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担任监事和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894,000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22,698,400元减少至121,804,400元。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适用√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此页无正文,为《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签字页) 法定代表人(签字) 黄晖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