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 [北大国发院&宏观与绿色金融实验室]:可持续信息披露的‘破’与‘立’ - 发现报告

可持续信息披露的‘破’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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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信息披露的“破”与“立” 百家灼见 | 金融机构可持续信息披露新形势与新进展| 从价值驱动到合规引领:企业气候信息披露的影响与落地| 可持续信息鉴证的范式转换⸺从“验证事实”到“评价过程”| 温室气体核算体系更新进展与趋势⸺从核算工具向披露基础设施的演进 0142 0 2 6 年 0 5 月 转型前沿 | 能源转型矿产的可持续投资:目标导向视角 V. 行为导向视角| 既有建筑低碳改造的融资困境及欧洲实践启示 季刊编委会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险峰北京绿色金融协会副会长中诚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中碳科技(湖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徐晋涛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教授环境与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殷红中国工商银行授信审批部资深专家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黄世忠厦门市政协副主席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梅德文北京绿色交易所副董事长北京绿色金融协会秘书长北京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服务中心主任 主编: 马骏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兼职教授宏观与绿色金融实验室联席主任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黄卓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副院长BiMBA商学院院长南南合作与发展学院副院长宏观与绿色金融实验室联席主任 执行主编: 何晓贝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宏观与绿色金融实验室副主任 本期副主编:吴明华邵丹青文字编辑:张 欣 亲爱的读者: 您好! 在2026年的初夏时节,全球可持续金融的治理图景正经历着深刻的重构。随着ISSB标准的全球落地与欧盟监管框架的阶段性回调,市场正处于“合规重塑”与“标准博弈”的关键十字路口。本期季刊为您深入剖析可持续信息披露的发展趋势及其制度落地的难点,并展望其深远意义。 本期“百家灼见”栏目为您呈现四篇深度文章,分别从宏观层面到微观层面对可持续信息披露的发展趋势及制度影响进行了探讨。首篇文章系统梳理了全球监管强制披露的主要趋势;第二篇文章从制度落地的角度,强调气候信息鉴证和数字化技术应用的重要作用;第三篇文章深入探讨了可持续信息鉴证与传统财务审计之间的差异,并分析了鉴证范式从“验证事实”到“评价过程”的深远意义。最后一篇文章展示了《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作为全球可持续信息披露基础设施的更新进展与趋势。 在“转型前沿”栏目中,第一篇文章针对能源转型矿产这一热点议题,深入剖析了“目标导向”与“行为导向”两种视角所造成的实践框架差异及其特点,并展望了这两种视角的共存或整合可能性。第二篇文章聚焦建筑部门减排这一关键议题,探讨了既有建筑低碳改造的融资困境,分析了欧洲的实践经验和典型案例,为中国开展规模化改造提供了理论与实践的参考。 本期“央行与监管机构政策追踪”栏目详细梳理了2026年2月至4月间全球主要经济体在可持续金融与气候政策领域的最新动态,这些动态共同勾勒出全球监管在“趋同”与“分化”中前行的复杂轨迹。 期望本期季刊能够一如既往地为您带来理论思考和实践启发! 《气候政策与绿色金融》(季刊)编辑部2026年5月 征稿启事 尊敬的读者: 您好! 诚挚地邀请您向本刊投稿,分享您的观点、经验和案例,与我们一起探索如何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可持续金融的发展和创新。 请将您的稿件发送至邮箱:mgf@nsd.pku.edu.cn,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投稿”。我们将安排专人负责稿件的收集和反馈。请勿一稿多投。 稿件要求: 1.主题聚焦于气候政策、可持续金融、绿色金融、碳市场等相关领域;2.形式以观点文章、研究文章、案例分析等为主;3.字数在4000-6000之间;4.请注明您的姓名、单位、职务及邮箱。 期待您的投稿,并期待与您的交流和合作! 《气候政策与绿色金融》(季刊)编辑部 目 录 百家灼见/ 2 |金融机构可持续信息披露新形势与新进展殷红 / 2|从价值驱动到合规引领:企业气候信息披露的影响与落地李霞 刘轶芳 / 7|可持续信息鉴证的范式转换——从“验证事实”到“评价过程”王鹏程 刘明辉 / 12|温室气体核算体系更新进展与趋势——从核算工具向披露基础设施的演进张文佺 钟斯琪 苏亭 李晓真 / 21 转型前沿/ 29 |能源转型矿产的可持续投资:目标导向视角 V. 行为导向视角邱慈观 李小千 / 29|既有建筑低碳改造的融资困境及欧洲实践启示吴明华 / 34 央行与监管机构政策追踪(2026年2月-2026年4月)/ 40 金融机构可持续信息披露新形势与新进展 殷红 中国工商银行授信审批部资深专家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可持续信息披露是绿色金融“五大支柱”的重要内容。金融机构通过开展可持续信息披露,不断提升对环境、气候等相关风险和机遇的识别与管理,积极引导金融资源流向绿色低碳领域,助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十五五”规划对绿色金融提出了更高要求,将其作为服务“双碳”目标的核心抓手。未来,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和可持续信息披露将面临更多新任务和新挑战,金融机构将积极开展创新实践,为推动全球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打好基础。 化、规范化。 全球监管虽出现短期分化,但长期方向保持一致。美国 SEC 2024 年发布的气候披露规则于2025 年 暂 停 执 行, 欧 盟 CSRD 实 施 时 间 推 迟 至2027 年,反映出不同经济体在政策推进节奏上的差异。但本质上,各方均锚定气候风险治理与信息透明化目标,欧盟、香港等地区仍在稳步推进强制披露落地,巴塞尔委员会也持续完善金融机构气候风险披露框架,全球监管协同推进气候治理的核心逻辑未变。 一、可持续信息披露面临的新形势 中国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低碳转型的决心坚定不移。我国已构建起完善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2025年发布《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 年版)》,统一绿色金融产品标准。截至 2025 年末,我国绿色贷款余额达 44.8 万亿元、绿色债券累计发行 5.2万亿元,规模居全球前列。央行设立 8000 亿元碳减排支持工具①,引导资金流向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同时推动转型金融标准落地,助力高碳行业低碳转型,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坚实金融支撑。 (一)监管持续发力,强制披露仍是大势所趋 近年来,全球气候信息披露监管持续加码,强制披露已成不可逆转的趋势(见表 1)。从香港交易所 2021 年推出《气候信息披露指引》,到国际准则理事会 2023 年发布 ISSB 全球基准准则,再到欧盟 CSRD、港交所《ESG 守则》等规则落地,全球监管框架均以 TCFD 为核心,逐步将气候相关信息从自愿披露转向强制要求,推动披露标准统一 风险和机遇的监督情况等 11 个建议披露项。近年来,负责任投资原则(PRI)、气候披露准则委员会(CDSB)、全球环境信息研究中心(CDP)、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科学碳目标倡议(SBTi)等众多组织均发布了基于 TCFD工作成果的指南和应用工具,包括美国证监会、英国议会、欧盟委员会等在内的一些政府、监管机构和标准制定者也已采纳或借鉴了 TCFD 建议。 (二)标准趋同,披露要求趋于统一 一是绿色金融标准趋同互认。2020 年,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PFS)发起设立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工作组,全面梳理现有各个国家和地区绿色分类标准的异同,以促进各国政策制定者和金融监管机构间的多边对话与协调,一期成果《共同分类目录》在国际金融界的影响力逐渐扩大,诸多市场主体已经或正在考虑采纳和应用目录。 三是 ISSB 成为全球环境信息披露统一的重要推动力。为促进全球可持续标准融合,国际财务 报 告 准 则 基 金 会(IFRS) 于 2021 年 11 月 在COP26 上 宣 布 成 立 国 际 可 持 续 发 展 准 则 理 事 会(ISSB),旨在制定可持续披露的全球基线标准, 二是 TCFD 为披露标准的统一奠定了基础。2017 年,TCFD 发布气候相关信息披露建议,建议金融机构从治理、战略、风险管理、指标和目标四个维度披露相关信息,包括董事会对气候相关的 建立全球可持续信息披露通用话语体系。ISSB 于2023 年 6 月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 1 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IFRSS1)和《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 2 号—气候相关披露》(IFRS S2)两项标准,新准则对企业可持续信息的披露要求在业内被称为“第四张报表”。2024 年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将 TCFD的监督职责全部移交至 ISSB,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迈入全球统一整合的新阶段。此外,2023 年 7月,欧盟委员会通过首批 12 项《可持续报告准则(ESRS)》,自然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NFD)发布与自然相关的 14 项信息披露建议,都与 ISSB标准和 TCFD 技术框架保持了高度一致性和紧密兼容性。 应开展供应链碳排放数据管理与披露。 (四)披露的双重重要性原则逐步确立 一是双重重要性原则已逐步形成。欧盟明确采用“影响重要性”+“财务重要性”原则;其他地区多数仍以财务重要性为主,趋势是向欧盟看齐。《可持续报告准则(ESRS)》将可持续信息提高到与财务信息同等重要的位置,公司需要从“财务”(可持续发展事项如何影响业务)和“影响”(公司运营如何影响人类和环境)两个维度开展实质性评估。 二是气候情景分析与压力测试成为风险管理核心工具。ISSB 重视非财务因素对企业短、中、长期的财务状况、财务业绩和现金流的影响,强调气候风险货币化,要求通过前瞻性的气候情景分析将气候风险落实到具体的财务指标上,同时 ISSB 将情景分析作为强制性要求,要求运用情景分析法分析战略韧性、气候适应能力、识别气候相关风险与机遇等。巴塞尔框架要求银行披露气候情景分析方法和转型计划,其框架的六张标准化模板将气候风险转化为可计量金融参数,重点包括投融资排放、物理风险地理敞口、房地产能效等级、单位产出排放强度等定量指标。近年来中国大型银行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压力测试和气候情景分析。 (三)披露范围延伸至供应链 一是披露范围从单个主体延伸到产业链。欧盟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和《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CSDDD)已将可持续信息的覆盖范围从企业层面拓展至供应链,要求企业在全球供应链深化开展尽职调查,披露对环境和气候等方面的影响。IFRS S1、IFRS S2 中也明确要求主体披露的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和气候相关信息要延展至整个价值链,重点关注价值链上的活动、互动和关系以及资源使用情况对企业自身气候风险的影响。 二、可持续信息披露新进展 二是范围三(价值链)排放成为关键量化指标。港交所在气候咨询文件中新增了温室气体范围 3 的排放指标,并要求范围 3 的披露类别与《温室气体核算体系》②保持一致。2023 年 7 月,我国国资委办公厅在《央企控股上市公司 ESG 专项报告参考指标体系》中明确提到了建议披露范围 3 排放数据,这意味着企业除了提升自身碳排放数据管理外,还 2025 年 1 月,美国退出《巴黎协定》,一些欧美金融机构纷纷退出净零联盟,对全球共同携手应对气候变化的形势和节奏产生了一定影响,但总体看,全球绿色低碳发展的方向和路径没有改变。在中国,绿色低碳转型“1+N”的政策措施持续落地,绿色金融标准化工作加速推进,金融机构环境信息 三是全球低碳转型持续驱动金融机构绿色创新与发展。尽管出现阶段性分化,全球低碳转型的长期趋势仍在推动金融机构深化绿色金融创新。一方面,机构持续优化气候风险管理工具,依托 TCFD框架完善气候风险披露,探索情景分析、压力测试等量化评估方法,提升对高碳资产的风险识别与定价能力;另一方面,转型金融工具不断丰富,针对钢铁、水泥等难减排行业推出专项贷款、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同时加大对碳捕获、氢能、储能等前沿低碳技术的股权投资,高盛计划投入 7500 亿美元支持气候转型相关九大领域。此外,国际银行正加速对接 ISSB、CSRD 等全球披露标准,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