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居民赴巴基斯坦投资税收指南
本指南旨在为中国“走出去”企业和个人开拓海外市场提供参考和指导,重点介绍了巴基斯坦的地理环境、投资信息、税收制度和投资的税收风险等。
第一章:巴基斯坦经济概况
- 经济发展情况:2023财年GDP为3383.7亿美元,人均GDP为1407.02美元。农业是主要支柱产业,占GDP的8.46%。预计2025财年GDP增长率为2.6%。
- 支柱和重点行业:农业、制造业、服务业是主要行业。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但近年来有所改善。
- 经贸合作:中巴经贸合作积极推进,中国是巴基斯坦第一大贸易伙伴国和投资来源国。中巴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议定书已实施,相互实施零关税产品的税目数大幅增加。
- 投资政策:巴基斯坦所有经济领域向外资开放,外国投资者同本国投资者享有同等待遇,允许外资拥有100%的股权。政府鼓励外国企业到出口加工区投资设厂,并设置了一些外商投资比例限制和特定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二章:巴基斯坦税收制度简介
- 税制综述:巴基斯坦税收体制分为联邦税收和省级税收,其中联邦税收收入占全国税收总收入的比重大于90%。联邦税收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两大类。
- 最新税制变化:近年来,巴基斯坦政府为提高财政收入,不断扩大税基、加强税收征管,并修订和新增了部分税收法规,包括《2001年所得税条例》的修订和《境外资产(申报和回购)法案》的实施。
- 企业所得税类税种: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均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税率和征收范围有所不同。居民企业税率根据公司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非居民企业仅就其来源于巴基斯坦的收入进行征税。
- 个人所得税类税种:居民纳税人就其来源于世界各地的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纳税人仅就其来源于巴基斯坦境内的所得纳税。
- 货物劳务税类税种:主要包括销售税、消费税和关税。销售税征税范围包括在巴基斯坦境内销售货物和从巴基斯坦境外进口货物,消费税是指对某些类型的制造业、进口货物和提供劳务收入征收的税,关税的纳税义务人为向海关负有缴纳关税义务的公司和个人。
- 其他税(费):主要包括社会保障金,包括养老金、省级社会保障和工人福利基金等。
第三章:税收征收和管理制度
- 税收管理机构:巴基斯坦联邦税收主管部门为联邦税收委员会(FBR),负责制定和实施税收政策,以及联邦税种的征收和管理。各省有税收立法权,各省财政部门设立收入局组织省级税收的征收和管理。
- 居民纳税人税收征收管理:包括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制度、纳税申报、税务检查、税务代理、法律责任和其他征管规定。
- 非居民纳税人的税收征收和管理:非居民企业在巴基斯坦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流程较为复杂,需在多个机构进行登记。
第四章:特别纳税调整政策
- 关联交易:巴基斯坦在所得税和销售税中均有反避税规则,对关联关系的判定标准和关联交易的基本类型进行了规定。
- 同期资料:巴基斯坦要求发生关联交易的企业准备主体文档、本地文档以及国别报告。
- 转让定价调查:巴基斯坦税务当局有权对关联方之间的交易进行转让定价调查,并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 预约定价安排:巴基斯坦税务当局未设置预约定价安排(APA)的机制,但可以进行预先裁定。
- 受控外国企业:2022年,FBR引入了受控外国企业规定,对非居民企业进行更严格的监管。
- 成本分摊协议管理:巴基斯坦境外(注册登记的)公司在其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的税率,与巴基斯坦境内的居民企业相同。
- 资本弱化:巴基斯坦判定资本弱化的主要方法为正常交易法或固定比率法等。
第五章:中巴税收协定及相互协商程序
- 中巴税收协定:中巴税收协定在1989年签订,截至2017年底中国与巴基斯坦共签署了三次议定书。协定主要就所得税领域中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跨国偷漏税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 相互协商程序:中巴税收协定规定了相互协商程序(MAP),旨在确保税收协定正确和有效适用,切实避免双重征税。
第六章:在巴基斯坦投资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
- 信息报告风险:包括登记注册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等方面的风险。
- 纳税申报风险:包括在巴基斯坦设立子公司、分公司或代表处,以及在巴基斯坦取得与常设机构无关的所得的纳税申报风险。
- 调查认定风险:包括上诉程序耗时长、对收入性质认定有偏向性、适用性低的备用争议解决程序等风险。
- 享受税收协定待遇风险:包括中巴税收协定中的技术劳务风险和常设机构利润归属风险等。
- 其他风险:包括信息交换不及时而导致的非法避税漏洞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