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07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杨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注:2025年11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普通股股票75.20万股,发行价格为35.97元/股,募集资金人民币2,704.944万元,并于2025年12月完成验资,新增股份于2026年1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登记。验资与登记时间跨期,由此导致公司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获取的2025年12月31日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信息数据与财务数据中列示的总股本数有差异。为保持一致,本报告期初普通股总股本填写数据均为股权激励计定向发行完成后的总股本44,432,450股。上表中股本结构填写的数据则是在2025年12月31日的股东名册数据的基础上,加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新增的限制性股票。 2、李涛是苏州酉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单位:股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1、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 2、提供担保事项 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为 全 资 子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的 议 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https://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 3、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公 司 日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的 预 计 情 况 具 体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https://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注:上述列示的关联销售金额主要系以总额法列示的向关联方吴江区黎里镇天配五金厂销售原材料的金额,财务报表中未确认材料销售收入。 4、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新增股份于2026年1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披露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披露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6-020)。 5、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尚在履行中,相关承诺主体未发生违反承诺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6、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