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28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春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勤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股东陈春平、金玮系夫妻关系,陈俊桦是陈春平、金玮之子,三者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股东金玮是嘉兴力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股东陈春平、金玮、陈俊桦和嘉兴力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一致行动人; 股东陈春平、金玮通过中信建投基金-中信银行-中信建投基金-共赢79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前十名股东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1、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因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新增相关承诺事项。已经披露的承诺事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相关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上述承诺正常履行,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 2、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单位:元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八、每股收益: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