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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阳泉: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04-29 财报 -
报告封面

证券代码:600189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情况说明: 1、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52,000,000股质押股份尚未办理解除质押手续,质押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4.05%,占公司总股本的7.27%。 2、2025年12月1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赵志华解除质押13,100,000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1.01%,占公司总股本的1.83%;剩余质押股份23,620,000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5.91%,占公司总股本的3.30%(详见公司公告:临2025-069)。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一)关于拟预挂牌公开转让子公司100%股权 1、2026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预挂牌公开转让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拟通过“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详见公司公告:临2026-004)。 2、2026年2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拟预挂牌公开转让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司已取得上级国资监管单位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吉林长白山森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同意批复文件,并向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递交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预挂牌(预披露)申请文件(详见公司公告:临2026-007)。 (二)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 2026年1月23日,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了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详见公司公告:临2026-005)。 (三)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 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白刚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担任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期满之日止(详见公司公告:临2026-011、2026-013)。 (四)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2026年2月24日,公司收回了2025年12月12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购买的“单位结构性存款”。收回本金6,000.00万元,收到相应收益248,694.01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0万元(详见公司公告:临2026-008)。 2、2026年3月2日,公司根据2025年8月22日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决议,利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6,000.00万元购买了“单位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6,000.00万元(详见公告:临2026—010)。 3、2026年3月31日,公司收回了2026年3月2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购买的“单位结构性存款”。收回本金6,000.00万元,收到相应收益48,674.86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0万元(详见公司公告:临2026-024)。 4、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根据2025年8月22日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决议,利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6,000.00万元购买了“单位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6,000.00万元(详见公告:临2026—026)。 (五)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的情况 1、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单日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的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购买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决议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和管理,授权期限自2025年3月28日至2026年3月29日内有效(详见公告:临2025—005)。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情况如下(详见公告: 2、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购买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产品,单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和管理。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期限为2026年3月30日至2027年3月29日(详见公告:临2026—021)。 (六)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购买办公用房暨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拟购置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1399号1-2层房产以及房产对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京坤评报字【2025】1172号)及相关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500.64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财务公司系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受同一国有集团公司实际控制,故财务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详见公告:临2026—003)。 (七)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发建设圣水泉(一期)年产80万吨矿泉水项目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矿泉水产业发展规划布局,聚焦矿泉水产能升级与产品结构优化,充分发挥公司在长白山天然矿泉水领域的品牌、技术与资源优势,强化矿泉水产业核心竞争力,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拟计划在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开发建设圣水泉(一期)年产80万吨矿泉水项目,本项目初步估计投资金额8亿元(具体投资金额将在提交股东会前予以确定)(详见公告:临2026—022)。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王怀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刚会计机构负责人:白刚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王怀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刚会计机构负责人:白刚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3月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