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泉阳泉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说明: 1、前10名股东持有股份质押情况 (1)森工集团持股质押情况 2019年5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森工集团将累计质押股份13,650万股(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9.04%,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48.60%。)进行展期12个月至2020年4月1日(公司公告刊登于2019年5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截止本报告期末,森工集团尚未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上述已于2020年4月1日到期的13,650万股质押股份的解除质押手续。 (2)赵志华持有股份质押情况 2021年5月7日,公司股东赵志华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7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5,982,983股,无限售流通股:1,017,017股)质押给华融华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理非融资类质押业务(公司公告刊登于2021年5月1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23年7月3日,公司股东赵志华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500万股质押给深圳市金赢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公司公告刊登于2023年7月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截至本报告期末,赵志华共持有本公司股份42,246,09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91%,股份质押的数量为4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7%。 (3)上海集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系统获悉:公司股东上海集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本公司1,666,578股办理了股份质押,质押股数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3%。 (4)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系统获悉:公司股东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2,406,333股办理了股份质押,质押股数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4%。 2、前10名股东持有股份冻结情况 (1)森工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司法冻结、解除冻结的情况 2021年2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发来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划转通知》(2021司冻0202-01号),获悉森工集团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24,700,000股、限售流通股股份43,513,053股轮候解冻、限售流通股股份13,513,084股解冻;司法冻结质押解冻无限售流通股84,500,000股、限售流通股52,000,000股,司法冻结质押解冻合计为136,500,000股(公司公告刊登于2021年2月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21年4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发来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划转通知》(2021司冻0402-01号),获悉森工集团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405,883股、司法冻结质押解冻无限售流通股22,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22,405,883股轮候解冻(公司公告刊登于2021年4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715,197,812股,森工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216,254,0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24%,森工集团累计被冻结和轮候冻结的本公司股份为140,113,05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59%,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64.79%。 (2)顾崇平持有股份冻结情况 公司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系统获悉:公司股东顾崇平持有的本公司3,118,627股被司法冻结,冻结股数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44%。 3、公司股东赵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情况 2022年12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计划公告》,公司股东赵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爱莉、赵永春计划自2022年12月16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949,701股。 2023年7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股份减持结果公告》,公司股东赵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爱莉、赵永春在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7月9日期间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193,600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王尽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刚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琳达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公司负责人:王尽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刚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琳达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9月30日 公司负责人:王尽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刚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琳达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9月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