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6-025 证券简称:长华化学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5年12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1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华化学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华连云港”)的二氧化碳聚醚项目(一期)。2026年1月13日,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6]D-0002号),截至2026年1月9日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5,299,977.85元,扣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2,442,698.2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2,857,279.65元。 本次发行新增的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并于2026年1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4,017.8204万元整变更为14,546.9515万元整。 (二)重要建设项目建成投产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长华连云港的新建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一期)经试生产方案论证专家组确认装置已具备试生产条件。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6年3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一期一阶段)试生产的公告》及于2026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一期二阶段)试生产的公告》。 该项目的实施,是公司在绿色、低碳及可循环产业化领域的重要战略部署。项目一期投产后,公司聚醚系列总设计产能将由44万吨/年提升至82万吨/年,既能实现在汽车、家居、涂料、密封剂、胶粘剂、弹性体等公司现有核心领域的产能提升,也能实现在合成革、油墨等公司新领域的产能扩充,为公司持续丰富及优化产品结构、客户结构提供更广阔的空间。同时,该项目产品所具备的高性能或碳中和、可循环特质,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强化市场竞争优势、提升产品议价能力、扩大细分领域及整体市场份额,进而助力公司实现持续高质量发展。 该项目尚处于试生产阶段,从试生产到规模化生产,释放产能尚需一定时间。在试生产阶段,项目生产装置、产品产量及质量的稳定性有待验证与进一步优化提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市场需求变化、竞争加剧等因素的影响,项目效益具有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1日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