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系公司对投资的联营企业北京星华智联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对外投资项目公允价值变动确认的投资收益-901.16万元。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218,700.00股,占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的0.59%,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关于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事项 2026年1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迟家升先生和实际控制人李国盛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一致行动的有效期为12个月,自2026年1月26日起至2027年1月25日止。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披露的《关于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2、关于子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事项 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对子公司本次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其中,北京星网卫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卫通”)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申请最高可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期限12个月,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北京星网智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星网智控”)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申请最高可使 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期限12个月,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北京尖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尖翼科技”)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申请最高可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期限12个月,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用途均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本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实际担保的额度、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相关授信事项有效期为: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为22,840.40万元。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累计为4,1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57,485.49万元的2.60%。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3、关于转让子公司雷可达股权的事项 2026年4月23日,公司与北京鑫亦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签订武汉雷可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可达”)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公司持有的雷可达65%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820.00万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雷可达股权。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股权转让款970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