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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网宇达:2025年一季度报告

2025-04-30 财报 -
报告封面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关于回购股份的事项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3.39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按本次回购股份不超过人民币33.39元/股条件计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不低于598,982股且不超过898,47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9%-0.43%。回 购实施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相关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披露的《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6)。 2025年1月24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7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8%;首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7.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79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9,914,77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33.39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025年1月27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11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4%;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7.3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79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19,128,269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33.39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5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2025年2月7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1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以公司当前总股本207,809,394股计算),最高成交价为17.9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7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994,152.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7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2、关于非公开发行的事项 (1)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中信证券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人,原委派保荐代表人为李钊先生和刘振峰先生。鉴于刘振峰先生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中信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王金杨先生接替,履行后续的持续督导职责。此次变更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李钊先生和王金杨先生。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披露的《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