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1,085.48万元,下降34.48%,主要系本报告期日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所致;2*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减少178.72万元,下降69.03%,主要系报告期末持有的信用等级较高的应收票据减少,导致重分类到应收款项融资的金额减少所致; 3*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85.16万元,下降42.93%,主要系本报告期缴纳上年末应交的增值税等税费所致; 4*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892.56万元,增长57.46%,主要系本报告期子公司增加向个人借款所致; 5*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355.49万元,下降38.40%,主要系本期末已背书尚未到期的承兑汇票余额减少(针对已背书但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或承兑人为信用等级一般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不进行终止确认)所致。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299.49万元,下降47.67%,主要系本报告期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板块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1,888.75万元,下降59.29%,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入下滑,收入成本同比例减少所致; 3*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329.02万元,下降92.93%,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的即征即退软件退税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86.19万元,增长387.96%,主要系本报告期确认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波动所致; 5*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475.71万元,下降134.78%,主要系本报告期转回应收账款坏账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73.38万元,下降77.31%,主要系本报告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7*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52.38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计入无需支付的款项所致; 8*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0.46万元,增长201.90%,主要系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波动所致。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110.72万元,下降359.28%,主要系本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减少301.04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处置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所致;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22.74万元,下降107.21%,主要系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处置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所致; 4*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1,172.67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子公司增加向个人借款所致; 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06.64万元,增长177.02%,主要系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所致; 6*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56.98万元,下降32.20%,主要系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综合影响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公司股东师利全先生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4,707,628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56%)的表决权委托给慧达富能;慧达富能拟受让本公司股东谭永良先生所持14,5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3%),以及与拟受让本公司股东宋长江先生14,5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3%)的姚拥军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上述交易完成后,慧达富能将控制本公司18.61%股份的表决权,慧达富能将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慧达富能的实际控制人冯彬先生及邓晖先生将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师利全先生与慧达富能之间的表决权委托事项自2025年12月1日《深圳市慧达富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师利全之表决权委托协议》签署之日起已生效;2026年3月10日,慧达富能已通过协议方式受让谭永良先生持有的公司14,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3%),姚拥军先生与宋长江先生股份转让事项正在进行中,慧达富能已实际控制公司13.59%股份的表决权。此外,慧达富能已向公司推荐3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1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并获当选,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超过半数成员的选任。至此,慧达富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慧达富能的实际控制人冯彬先生及邓晖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0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深圳市慧达富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议受让股份过户完成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董事会同意向公司控股股东慧达富能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公告。 3、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条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且公司不存在其他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报告期内,公司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自2026年3月31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智云”变更为“智云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4、公司申请仲裁公司与四川九天、安吉凯盛、安吉美谦、安吉中谦、周非、周凯涉及的合同纠纷案(以下简称“3232号案”) 2024年8月16日,公司收到成都仲裁委员会发出的《受理通知书》((2024)成仲案字第3232号),公司就公司与四川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九天”)及安吉凯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吉凯盛”)、安吉美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吉美谦”)、安吉中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吉中谦”)、周非、周凯涉及的合同纠纷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并于2024年8月16日获得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大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2月9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四川九天、周非等签署〈和解协议〉的议案》,同意就3232号案的处理达成和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拟与四川九天、周非等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报告期内,相关各方已签署《和解协议》。 根据《和解协议》的约定,公司已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交《撤回仲裁申请书》,并收到成都仲裁委员会发出的《决定书》((2024)成仲案字第3232号之一),仲裁庭准许申请人本公司撤回仲裁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5、四川九天申请仲裁与公司、安吉凯盛、安吉美谦、安吉中谦、周非、周凯、九天中创之间的合同纠纷案(以下简称“3298号案”) 2024年9月12日,公司收到成都仲裁委员会发出的《答辩通知书》((2024)成仲案字第3298号),成都仲裁委员会于2024年9月10日受理四川九天申请仲裁与公司、安吉凯盛、安吉美谦、安吉中谦、周非、周凯、深圳市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大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2025年3月18日,资阳市公安局就四川九天报案事项立案侦查,成都仲裁委员会决定3298号案仲裁程序于2025年4月16日中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2月9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四川九天、周非等签署〈和解协议〉的议案》,同意就3298号案的处理达成和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拟与四川九天、周非等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报告期内,相关各方已签署《和解协议》。 2026年3月30日,因无犯罪事实,资阳市公安局已决定撤销四川九天报案案件。成都仲裁委员会恢复3298号案仲裁程序,仲裁双方当事人已就3298号案达成调解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6、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4年12月10日收到大连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大证监处罚字〔2024〕3号),于2025年3月14日收到大连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号)。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根据公司已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的诉讼资料,投资者提起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诉讼总金额合计2,782,025.87元 , 其 中 已 结 案 的 投 资 者 诉 讼 金 额 合 计1,690,994.46元 , 尚 在 审 理 中 的 投 资 者 诉 讼 金 额 合 计1,091,031.41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