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年度报告 2026年4月 2025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一、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张会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宏浩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四、本年度报告涉及公司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的,公司声明该等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及相关人员关注,并且理解根据市场发展和经济总体发展情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计划、预测之间存在差异的可能性。 五、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经营风险,包括竞争风险、非技术成本较高、电价波动及限电问题压力凸显、光伏制造出现全环节承压等,详情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关于“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相关内容。 六、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6年3月31日总股本3,925,800,512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10,930,100股后的3,914,870,4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32第五节重要事项..........................................................................................................50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6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83第八节财务报告..........................................................................................................8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注册变更情况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简述 公司专注于太阳能综合应用,致力于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以及光伏产品的生产销售服务两大主营业务,通过新技术、高效能的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有效促进主营业务全面提升。公司的主业光伏电站业务始终保持在行业第一梯队。光伏发电行业发展无明显的周期性,自然条件原因会使光伏发电效率每季度存在差异。公司光伏产品处于行业主流技术水平。 公司光伏电站所生产的电力主要出售给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光伏产品及服务远销海内外,境外核心市场涵盖欧洲、亚太等地。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和主要经营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正加速制造业务向“服务型科技制造”战略转型。 光伏发电方面,持续加大光伏发电优质项目市场开拓和资源储备,锚定“质量效益升级”核心目标,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开发和收购两头抓的发展战略,适配“以荷定源”市场新形势,推动光伏电站规模与质量双提升。重点布局限电较低、上网电价较高的中东部负荷中心优质区域,有序加大优质项目资源储备。截至2025年12月底,公司运营电站、在建电站、拟建设及已签署预收购协议的电站规模合计约12.261吉瓦。公司在光资源较好、上网条件好、政策条件好的地区已累计锁定了约15.33吉瓦的光伏发电优质自建或收购项目规模,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公司积极拓展海外光伏发电项目,聚焦中亚、东南亚、中东欧及非洲市场,项目顺利拓展推进,签署相关购电协议,后续公司继续深化开发,逐步拓展海外市场覆盖面。 光伏制造方面,聚焦182N、210N、210RN等高效电池片,构建覆盖集中式与分布式的量产产品梯队,巩固主流地面电站市场优势,提升单位功率收益与品牌溢价。国内销售渠道持续畅通,海外市场深耕欧洲及亚太等高价值区域。以制造为基础,加快向“智造+服务”转型升级,围绕“零碳园区、零碳工厂、源网荷储一体化”三大场景,打造一站式清洁能源解决服务方案,已实现订单落地。市场推广坚持“价值共鸣、市场共拓、生态共建”原则,推动品牌建设从“传播执行”向“价值经营”纵深发展。 新业务拓展方面,公司已成立购售电工作组,7家公司获批购售电资质;电力交易营销平台开发完成并上线运行,为公司精细化运维打下坚实的数据基础。开展虚拟电厂业务,推进虚拟电厂试点申报工作。拓展独立储能、海上光伏等项目形式,目前公司独立储能项目运营规模合计250MW/500MWh,另取得备案2820MW/7940MWh。组件回收业务落地运营,首套集装箱式组件回收设备已累计处理约8,200块废旧组件,核心产物铝边框和玻璃纯度突破99%;第二套可兼容处理单双玻组件的集装箱式智能设备已在2025年底完成落地,进行试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AI智能体平台搭建,覆盖行政管理、生产运维等多个领域的“五智(智享、智库、智管、智维、智造)”智能体体系,实现13个业务应用模块上线运行,实现与智能运维、智能制造平台的互联互通。节能光伏一体化综合能源高质量数据集入选国家数据局首批“双案例”,成为行业唯一国家级“双入选”单位。 (二)2025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全国范围内电力交易市场化规模扩大、电力消纳压力加剧、限电增加,公司光伏发电上网平均电价下降,同时公司光伏产品制造板块受光伏行业技术迭代及市场行情影响,本期销量、单价均较上年同期下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57亿元,同比下降17.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3亿元,同比下降32.87%;截至2025年12月底,公司总资产为518.34亿元。 2025年度,公司光伏电站板块销售收入42.72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86.18%,较去年同期减少1.40%;太阳能产品销售收入6.10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12.31%,较去年同期减少63.72%。 公司持续推进光伏电站投资建设与收购,新业务同步拓展。截至2025年12月底,公司运营电站约7.170GW、在建电站约1.511GW、拟建设项目电站约2.650GW、已签署预收购协议的电站规模约0.930GW,合计约12.261GW(四舍五入),其中运营电站规模较2024年末增长18.01%。公司太阳能光伏高效组件年产能为3.5吉瓦;独立储能项目运营规模合计为250MW/500MWh;组件回收集装箱年处理能力为万吨级。 公司的光伏电站业务分布于全国2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贵州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云南省、辽宁省、福建省、黑龙江省、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别由7个大区和1个公司进行运维管理。公司装机规模区域分布情况为:西中区运营电站1,291.80兆瓦;华东区运营电站1,414.86兆瓦,在建电站280兆瓦;华北区运营电站1,091.95兆瓦,在建电站100兆瓦;西北区运营电站980.40兆瓦;华中区运营电站642.03兆瓦,在建电站371.92兆瓦;新疆区运营电站1,197.14兆瓦,在建电站510.98兆瓦;华南区运营电站545.66兆瓦,在建电站248.32兆瓦;镇江公司运营电站6.42兆瓦。 公司2025年全部销售电量约83.69亿千瓦时,同比增加约14.03亿千瓦时,增幅约20.14%。平均售电含税均价为0.583元/千瓦时(售电均价下降主要系公司运营电站规模增长,国补电站规模占比降低,国补电价被摊薄等所致)。公司各大区及镇江公司销售电量情况如下:华东区约17.09亿千瓦时,西中区约13.21亿千瓦时,西北区约12.35亿千瓦时,华北区约13.32亿千瓦时,新疆区约14.16亿千瓦时,华中区约7.89亿千瓦时,华南区约5.63亿千瓦时,镇江公司约0.04亿千瓦时。未来公司将不断深挖提升各电站运行效率的措施,加强对光伏电站技术改造,提高电站发电量。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电站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2025年公司市场化交易总电量42.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9.67亿千瓦时,约占公司2025年总销售电量的50.78%;公司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平均电价约0.2345元/度(该电价不含补贴,公司参加市场化交易的含补贴电站仍享有补贴,按补贴政策执行),比2024年度平均交易电价增加0.0173元/度,增长7.97%。2025年公司参与绿电交易电量约为5.69亿千瓦时;公司累计销售绿证共142.7万张,绿证平均销售价格约为4.43元/张,售价同比增长52.76%。2025年平均限电率为15.91%。 2025年,公司共计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