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光伏行业走出去指导手册 2.政策支持.263.投资风险2(五)越南281.市场规模.282.政策支持,.293.投资风险.30(六)泰国311.市场规模.312.政策支持,..33.投资风险.34(七)菲律宾.341.市场规模.342.政策支持,.343.投资风险.35(八)哈萨克斯坦.361.市场规模.362.政策支持.363.投资风险.37四、全球市场准入和认证标准.37(一)国际电工委员会(IEC).37(二)美国保险商实验室(UL).39(三)欧洲合规标志(CE).39(四)微发电认证方案(MCS).40(五)德国技术监督协会(TUV).41(六)ISO标准.41五、光伏电站建设分析.42(一)光伏电站类型与建设模式.421.工程总承包(EPC)模式.422.项目管理承包(PMC)模式.423.设计一建造(DB)模式.434.平行发包(DBB)模式.445.设计一建造(CM)模式,446.建造-运营-移交(BOT)模式.45(二)跨境建设光伏电站的合规注意事项46 目录 一、导言1二、我国光优行业政策规定(一)光伏行业基本政策,(二)进出口贸易情况和相关规定51.光伏产品进出口情况.52.海关监管规则和措施.6(三)对外投资政策.71.国资委批准2.发改部门审批.83.商务部门审批4.外汇管理部门登记.9(四)国内认证要求,9(五)出口退税政策.10(六)上海市政策11三、全球市场情况.13(一)美国,131.市场规模.132.政策支持.133.贸易制裁.184.投资审查195.投资风险.19(二)欧洲201.市场规模.202.政策支持.213.投资风险.23(三)日本241.市场规模242.政策支持.243.投资风险26(四)澳大利亚.261.市场规模26 1.土地来源462.收入模式4>3.主要许可和合规义务.474.外商投资审查.475.反望断审批48(三)各国对光优电站建设的支持措施481.美国.482.欧盟..493.日本.....514.澳大利亚525.越南.536.泰国..537.菲律宾...548.哈萨克斯坦.54(四)光优电站的选址策略.55(五)光优电站的运营管理与维护策略55六、可持续发展与环保要求59(一)各国光优发电站建设的环保要求591.美国.2.欧盟.593.澳大利亚.604.日本,.605.越南,.606.泰国...617.菲律宾...628.哈萨克斯坦.62(二)各国光伏产品回收要求..621.美国.632.欧盟..643.澳大利亚.64(三) ESG..65七、未来趋势展望68(一)光优产业前景光明.68(二)产业政策成为行业发展的最大影响力之.68 (三)光伏产业未来将更加关注对社会和环境带来的影响69八、附录.69 国务院关于企业高质量“走出去”的战略部署,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特编制此指导手册,旨在为本市光伏企业提供全面的海外投资与合作指引,帮助企业深入了解全球光伏市场环境,有效规避潜在风险,确保对外投资合作的稳健开展。希望本手册能够成为光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重要参考,助力上海光伏产业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 导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完善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完善促进和保障对外投资体制机制,健全对外投资管理服务体系,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202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发表重要演讲,提出我国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八项行动,为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作出不懈解努力。 二、我国光伏行业政策规定 (一)光伏行业基本政策 光伏产业是全球能源科技和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是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我国主要政策梳理如下: 1.《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在全球能源结构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推动下,光伏产业的国际化发展已成为企业提升竞争力和扩大市场份额的重要途径。为深入贯彻党中央、 2023年3月20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及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布了 《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鼓励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光伏发电产业。在严格保护生态前提下,鼓励在沙漠、戈壁、荒漠等区域选址建设大型光伏基地:对于油由、气由以及难以复垦或修复的采煤沉陷区,推进其中的非耕地区域规划建设光伏基地。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实行分类管理,光伏方阵用地不得占用耕地,光伏方阵用地涉及使用林地的,须采用林光互补模式。 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并网投产,建设第二批、第三批项目,积极推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稳妥建设海上风电基地,谋划启动建设海上光伏。大力推进分散式陆上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推动绿证核发全覆盖,做好与碳交易的衔接,完善基于绿证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科学设置各省(区、市)的消纳责任权重,全年风电、光伏装机增加1.6亿千瓦左右。 3.《印发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 2.《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2023年6月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印发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出为解决分布式光伏接网受限等问题,拟在全国范围选取部分典型省份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逐步探索积累经验,为全面推广相关政策措施奠定基 2023年4月1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巩固风电光伏产业发展优势,持续扩大清洁低碳能源供应,积极推动生产生活用能低碳化清洁化,供需两侧协同发力巩固拓展绿色低碳转型强劲势头。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推动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 础。试点范围选择山东、黑龙江、河南、浙江、广东、福建6个试点省份,每个省选取5-10个试点县(市)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工作时间为期1年。 保障,共同构建起新型电力系统的“四位一体”框架体系。 5.《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 4.《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 2023年8月3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要求规范绿证核发,对全国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冉生能源发电项自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 2023年6月2日,国家能源局组织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新型电力系统是以确保能源电力安全为基本前提,以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电力需求为首要目标,以高比例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建设为主线任务,以源网荷储多向协同、灵活互动为有力支撑,以坚强、智能、柔性电网为枢纽平台,以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基础保障的新时代电力系统,是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载体。新型电力系统具备安全高效、清洁低碳、柔性灵活、智慧融合四大重要特征,其中安全高效是基本前提,清洁低碳是核心目标,柔性灵活是重要支撑,智慧融合是基础 6.《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 2023年8月22日,工信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新产业标准 务平台建设。(2)推动LED产业升级发展,促进健康照明产品等扩大应用。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方面,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利用光伏、锂电等产业外向型发展优势和全球能源革命机遇,开展双边及多边交流,推动国际产能和应用合作进程。提升创新发展水平,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创新发展,实施《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太阳能光伏、新型储能产品、重点终端应用、关键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发展。(3)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方面,聚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服务器、光伏等领域,推动短板产业补链、优势产业延链、传统产业升链、新兴产业建链,促进产业链上中下游融通创新、贯通发展,全面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 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一2035年》,提出全面推进新兴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在新能源领域,研制光伏发电、光热发电、风力发电等新能源发电标准,优化完善新能源并网标准,研制光储发电与光热发电系统、风电装备等关键设备标准。 7.《关于做好锂离子电池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稳定发展工作的通知》 2023年9月6日国家工信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锂离子电池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稳定发展工作的通知》:(1)智能光伏方面,深入实施《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推动“智能光伏十储能”在工业、农业、建筑、交通及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创新应用,发布第四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名单。促进绿色制造和智能化升级方面,面向碳达峰碳中和,推动光伏产业智能转型升级,支持智能光伏关键技术突破、产品创新应用、公共服 (二)进出口贸易情况和相关规定 1.光伏产品进出口情况 我国光伏产品的长期出口规模与海外光伏新增装机量基本同频,受各国产业与贸易政策的影响较大。从产品类别看,中国光伏出口产品以组件为主,硅片与电池占比则较低。从国别看,近年来中国光伏出口国别集中度明显下降,荷兰、巴西、印度是主要出口对象,美国、欧洲是光伏产品的实际最终需求方。近期,印度、美国等国贸易政策有转向趋势,叠加2022年7-11月光伏出口规模与增速连续下降,市场对中国光伏产业未来的出口前景存在担忧。 电池片出口额为39.4亿美元、同比增长5.2%,出口量约39GW、同比增长69.4%;硅片出口额达到48.2亿美元、同比下降4.6%,出口量约78亿片、同比增长 45.6% 。 2023年,光伏产业链价格大幅下跌,主要原因是目前仍处于去库存阶段,硅片、电池片和组件企业加速产能出清、无序竞争。同时,大量跨行业企业进入光伏制造端参与同质化竞争,企业融资大幅扩产,出现了阶段性供需失衡、供大于求。 由于国内市场装机消纳有限、海外市场存货较高等因素,未来几个季度行业整体将承压,产能将加速出清,龙头企业市场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升,资金充足、严格控制扩产节奏、技术创新、海外销售渠道增加的企业有望进一步加速提高市场占有率。 当前光伏产品进出口数据都与往年相比有所下滑。据我国海关统计,2023年,我国多晶硅进口额为17.1亿美元,同比下降35.6%。出口方面,2023年我国光伏产品出口额为475.9亿美元,同比下降4.9%。其中组件出口额为388.3亿美元、同比下降5.8%,出口量约211吉瓦(GW)、同比增长36.6%; 2.海关监管规则和措施 光伏产品进出口规则遵照海关对一般货物进出 受到国家出口限制规定。7月3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公告,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镓、锗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自2023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镓被用在光伏硅片上,主要目的是解决钝化发射极和背面(PERC)电池光衰问题,掺可以抑制光衰减,解决质拉硅晶体的问题。锗在光伏领域的应用具体体现在聚光电池与硅锗薄膜电池中,主要是用作砷化镓太阳能电池的衬底材料。化傢太阳能电池是第三代太阳能电池的代表,太阳能电池产品中光电转换效率最高、科技含量最高、技术难度最高。锗衬底化镓太阳能模组全球转换效率最高,可达40%以上。民用推广难度在于锗成本高以及大规模使用后砷的无害化处理,因此太阳能锗晶片增量主要在空间太阳能。砷化镓太阳能电池具有高效率、高电压、耐温性好等优点,在空间光伏领域锗晶片的不可替代性,决定了未来空间领 口规则实行。自2022年12月30日起,从事出口业务的光伏电池企业,仅需办理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 在贸易保护方面,2022年2月,美国政府针对即将到期的太阳能电池与组件的关税保护措施(“201措施”)延长4年;2022年2月,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