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中期業績公告 業績 董事會欣然宣佈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業績,連同二零二四年同期之比較數字載列如下: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毛利其他收入、其他收益及虧損銷售及分銷成本行政開支財務收入財務成本 期內溢利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附註千美元千美元(未經審核)(未經審核) 其他全面開支: 其後可能重新分類至損益之項目:指定為現金流量對沖的對沖工具公平值虧損–(185) 期內全面收入總額6,38212,599 8613,543 非控股權益 6,38212,784 下列人士應佔期內全面收入總額: 本公司擁有人5,5219,056非控股權益8613,543 6,38212,599 每股盈利基本(美分) 100.040.07 100.040.07 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附註千美元千美元(未經審核)(經審核) 非流動負債 遞延稅項負債銀行借款應付中間控股公司款項應付同系附屬公司款項租賃負債長期撥備 932,133894,022 資產淨值 1,213,9801,161,264 股本永久次級可換股證券儲備 1,213,9801,161,264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1.一般資料 金川集團國際資源有限公司(「本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公眾有限公司,其股份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上市。其最終控股公司為金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金川」)(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成立的國有企業)。本公司註冊辦事處地址為Cricket Square, Hutchins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而本公司於香港的主要營業地點為香港金鐘夏慤道18號海富中心2座15樓。 本公司為投資控股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之主要業務為採礦業務與礦產品及金屬產品貿易。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以美元(「美元」)呈列,美元亦為本公司功能貨幣。 2.編製基準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遵照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頒佈之國際會計準則(「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及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附錄D2之適用披露規定編製。 3.主要會計政策 除若干金融工具按公平值計量(如適用)外,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歷史成本基準編製。 該等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並不包含所有於年度財務報表內要求之資料及披露,並應與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財務報表一併閱讀。 應用經修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 於本中期期間,本集團已首次應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中對概念框架的提述的修訂及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頒佈的下列對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修訂(該等修訂就本集團編製簡明綜合財務報表而言於自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強制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之修訂缺乏可兌換性 於本期間應用新訂及經修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不會對本集團於本期間及過往期間之財務表現及狀況及╱或於該等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所載列之披露產生重大影響。 4.收益 收益指銷售商品所產生之收益。本集團期內之收益分析如下: 礦產品及金屬產品銷售的收益乃當產品的控制權轉移至客戶時(一般為商品交付時)確認。 就若干銷售而言,收益初步按以臨時定價基準釐定之售價確認。最終銷售價格乃取決於付運礦物重量及品位之驗收情況以及最終定價日礦物的實際市場價格而定,此過程可能於初步確認後長達90天。初步確認與最終確認之間的調整作為臨時定價調整披露。 本集團之礦產品及金屬產品貿易合約已於二零二四年完成。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礦產品及金屬產品貿易並無收益(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60.3百萬美元)。 5.分部資料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8號「經營分部」規定,經營分部須按本集團組成部分之內部報告確定,有關內部報告經由主要營運決策者(「主要營運決策者」)定期審閱,以分配分部資源及評估分部表現。 主要營運決策者經確定為本公司執行董事。彼等審閱本集團之內部報告以進行資源分配及評估分部表現。 於確定本集團的可報告分部時並無合併經營分部。 本集團之經營及可報告分部如下: •採礦業務 •礦產品及金屬產品貿易 分部收益及業績 以下為本集團按經營及可報告分部劃分之收益及業績分析。 採礦業務礦產品及金屬產品貿易總計千美元千美元千美元 分部收益 除稅前溢利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並無錄得任何來自礦產品及金屬產品貿易之收益(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60,250,000美元)。期內所有收益均源自採礦業務,貿易分部實體所賺取之收入主要為銀行利息收入。 分部收益 除稅前溢利 附註:經營分部之會計政策與本集團會計政策相同。分部收益及分部業績分別包括各分部來自外界客戶之收益及各分部之除稅前溢利(虧損)(不包括公司層面的非經營相關之財務收入、其他收入、其他收益及虧損及其他中央行政成本及財務成本)。 匯兌虧損,淨額礦權使用費收入透過損益按公平值計量的金融資產之公平值收益其他 7.除稅前溢利 除稅前溢利已扣除下列項目:物業、廠房及設備折舊使用權資產折舊礦產權攤銷 稅項開支包括: 毛里求斯、南非、贊比亞及剛果(金)之企業所得稅分別根據期內估計應課稅溢利按15%、28%、30%及30%(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15%、28%、30%及30%)之稅率計算。剛果(金)的應課稅溢利亦可能需繳納超額利潤稅(如當適用時)。 本集團於若干司法權區營運,該等司法權區已頒佈由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發佈的支柱二立法,惟尚未生效。然而,由於本集團於其經營所在的所有司法權區的估計實際稅率均高於15%,因此本集團管理層認為本集團毋須根據支柱二立法繳納補足稅。 9.股息 本公司並無就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派付或宣派任何股息(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無)。 10.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乃根據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期內溢利約5,521,000美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溢利9,241,000美元),以及期內已發行普通股之加權平均數12,843,187,023股(二零二四年:12,502,082,051)計算。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數已計及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發行630,000,000股普通股之時間比例影響,乃根據該等股份於期內流通的天數計算。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乃根據下列數據計算: 盈利 用作計算每股基本盈利之盈利加:可換股證券之利息開支 用作計算每股攤薄盈利之盈利 股份數目 用作計算每股基本盈利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數攤薄性潛在普通股之影響:可換股證券 用作計算每股攤薄盈利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數 於兩個報告期末,概無其他發行在外的潛在普通股。 非流動資產購買物業、廠房及設備之訂金 向附屬公司非控股股東預付礦權使用費復修信託基金可收回增值稅,扣除減值虧損 流動資產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金融資產臨時定價安排下之貿易應收款項 按攤銷成本計量之金融資產其他應收款項向剛果(金)國有電力公司提供貸款 本集團向客戶提供介乎5日至30日(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5日至30日)之信貸期。接納新客戶前,本集團開展信貸評估,以評估潛在客戶之信貸限額及信貸質素。 於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臨時定價調整下之貿易應收款項為43,599,000美元。 本集團力求對未結清應收款項維持嚴密監控,以將信貸風險降至最低。逾期結餘由高級管理層定期檢討。 以下為於報告期末根據發票日期呈列之貿易應收款項之賬齡分析。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千美元千美元(未經審核)(經審核)67,11926,123–12,83967,11938,962 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概無臨時定價安排下之貿易應收款項已逾期。 貿易應付款項應付採礦支出應付建造成本其他應付款項 非金融負債 附註:包括應計運費、未付剛果(金)相關附加費之撥備及其他一般營運相關應付款項。 以下為於報告期末根據發票日期呈列之貿易應付款項賬齡分析。 三個月內四至六個月七至十二個月一年以上 13.股本 於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七日,本公司一名主要股東持有的合共630,000,000股現有股份以每股0.628港元的價格配售予不少於六名獨立承配人,產生所得款項總額約395,640,000港元。其後,於二零 二 五 年 三 月 二 十 五 日,本 公 司 根 據 配 售 及 認 購 協 議,於 配 售 事 項 完 成 後 按 每 股0.628港 元 的價格向同一主要股東發行合共630,000,000股新股份。基於上述交易,本公司的已發行股本增加630,000,000股股份,而本公司收取的所得款項淨額(經扣除直接產生之開支後)約為388,000,000港元。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三日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的公告。 14.資本承擔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千美元千美元(未經審核)(經審核) 已訂約但未於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項下撥備之物業、廠房及設備、礦產權以及勘探及評估資產之資本開支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業務回顧 金川國際及其附屬公司主要從事(i)於剛果(金)及贊比亞開採有色金屬,主要為銅及鈷;及(ii)於香港進行礦產品及金屬產品貿易。 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二零二五年上半年」)錄得股東應佔溢利5.5百萬美元,而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間(「二零二四年上半年」)則為9.2百萬美元,主要由於電解銅銷量減少,以及Ruashi礦場銷售的硫化銅精礦及硫化礦石價格系數較低被生產成本減少抵銷所致。 於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倫金所銅平均基準價為每噸9,432美元,較二零二四年上半年之平均基準價每噸9,097美元上升4%。倫金所銅價年初為每噸8,686美元,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收盤時升至每噸10,040美元。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市場情緒向好。 於二零二五年上半年,金屬導報鈷平均價為每磅13.16美元(每噸29,013美元*),較二零二四年上半年之平均價每磅12.22美元(每噸26,940美元*)上升8%。鈷價於二零二五年 受 出 口 限 制 推 動 已 回 升,包 括 剛 果(金)於 二 零 二 五 年 二 月 暫 停 鈷 出 口 及 於 二 零二五年十月引入出口配額制度。 採礦業務 本集團對非洲兩個營運礦場擁有多數控制權,分別為位於剛果(金)上加丹加省省會盧本巴希之銅鈷礦Ruashi礦場及位於剛果(金)上加丹加省之銅礦Kinsenda礦場。本集團亦持有贊比亞的一個銅礦場(即包括Chifupu礦床在內的Chibuluma南礦場)的權益,其已以融資租賃協議方式租出。 於二零二五年上半年,本集團生產27,904噸銅(二零二四年上半年:28,578噸)及71噸鈷(二零二四年上半年:681噸),並出售26,050噸銅(二零二四年上半年:26,222噸)。 銅產量於二零二五年上半年為27,904噸,較二零二四年上半年的28,578噸低2%。 Ruashi礦場的銅產量於二零二五年上半年為12,765噸,較二零二四年上半年的13,334噸 低4%。產 量 包 括 硫 化 銅 精 礦 中 含 銅 量10,464噸(二 零 二 四 年 上 半 年:2,204噸)及2,301噸電解銅(二零二四年上半年:11,130噸)。 電解銅產量2,301噸,較二零二四年上半年的11,130噸低79%,該減少乃由於國家電網供應Ruashi礦場的電力不穩定,導致自二零二五年一月起至二零二五年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