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6日 公用一部评级总部|黄虹郑椿小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的关键冲刺期。年初密集召开的地方两会上,一个鲜明的特征贯穿始终:GDP增长目标与双碳约束并行写入各地政府工作报告。这意味着,绿色转型已从理念倡导阶段全面进入制度化落地、市场化驱动与区域差异化实践的新阶段。 一、中国绿色转型的时代必然性及其战略考量 习近平总书记在2005年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二十多年来,我国一直在绿色转型的道路上持续探索。2026年,是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向的第一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实施的第一年。过去,部分地方政府在绿色转型执行过程中,往往将绿色视为发展的约束,甚至出现“运动式减碳”,简单地通过限产、关停等“一刀切”方式来达成目标,但当前的经济实践正在证明,绿色转型不是发展约束,而是重塑竞争力的重要引擎。 从地方两会传递信号来看,各地正在用制度创新将绿色转型与产业升级、招商引资、要素保障深度绑定,通过绿电交易、零碳园区、绿色金融等工具,让减碳行为能够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经济收益和发展优势。从外部形势变化来看,也进一步强化了绿色转型的紧迫性。全球绿色低碳领域博弈加剧,绿色贸易壁垒正在倒逼国内产业加快低碳化进程。在2026年3月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中,经济社会发展八项约束性指标中,绿色低碳指标占据五项,其中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累计降低17%,成为牵引绿色转型的核心标尺。这一目标不仅衔接“十四五”碳减排成效,又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也为传统产业升级和能源结构转型留出了合理空间。这些都意味着,建设能源强国已被写入顶层设计,新能源的自主可控不仅是产业发展命题,更是国家能源安全命题。 二、我国绿色转型的两大核心方向 目前,中国的绿色转型主要沿着两个方向展开:一是能源供给端的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坚持风光水核等多能并举;二是终端消费端的电力替代石油,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两条主线相互交织,共同推动能源体系的系统性重塑。 (一)可再生能源对化石能源的替代 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是绿色转型的基础性工程。截至2025年末,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历史性超越煤电,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超过21.7%。“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将“实施非化石能源十年倍增行动”确立为国家战略,而“未来十年新增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量13亿吨标准煤以上”正是这一战略的核心量化目标。这一替代过程也呈现出明显的技术多元化特征,在资源富集地区,“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加速建设,通过规模化开发降低发电成本;在东部沿海,海上风电集群化发展,依托靠近负荷中心的优势提升消纳效率;在西北地区,水风光一体化基地稳步推进,利用水电的调节能力平抑风光波动,多能互补、协同发展的格局正在形成。更具信号意义的是,绿电的价值实现机制日趋完善,绿电交易市场规模 持续扩大,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逐步压实,这些市场化机制的建设,为可再生能源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电力对石油的终端消费替代 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推动交通、工业、建筑等领域以电代油、以电代煤,是绿色转型的另一个主攻方向。交通领域的变革最为显著,截至2025年末新能源汽车国内新车销量占比已超过50%,“新三样”成为外贸新亮点,电动化正在从量的扩张转向质的提升,从拼产量向拼产业链控制力跃迁,向上游芯片、操作系统等关键环节延伸。这种转变意味着,电动化不仅仅是动力来源的更替,更是整个产业生态的重构。同时,工业领域的电气化也在稳步推进,钢铁行业的电弧炉替代高炉-转炉长流程,化工行业的电加热替代燃煤锅炉,建材行业的电熔窑替代传统窑炉,这些工艺层面的变革,正在重塑高耗能行业新的技术路线。尽管受制于电价、技术成熟度等因素,工业电气化的进程仍面临挑战,但其长期方向已然明确。 三、三大区域因地制宜的绿色转型实践 两大转型方向勾勒出绿色转型的总体蓝图,但中国幅员辽阔,东中西部资源禀赋各异,转型路径必然呈现出差异化特征。2026年地方两会传递的关键信号恰恰在于:各地正在因地制宜,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绿色转型之路。 (一)东部地区:高端化引领与产业链控制力跃迁 东部地区的转型定位是“担重任、挑大梁”。东部地区技术研发实力雄厚、产业链完整,有条件在绿色转型中发挥引领作用。如广东、浙江、福建等沿海省份将目光投向海洋经济,海上风电装机规模持续扩大,从近海向深远海延伸的趋势明显,沿海核电积极安全有序发展,多个新建项目纳入规划,分布式能源与智能电网建设也同步推进,以适应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接入的需要。长三角地区则在探索算电协同新模式,由于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将“算力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鼓励算力设施向西部绿电富集区集群布局,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江苏、上海等地立即跟进政策响应,提出建设绿色数据中心,探索利用海上风电、核电等清洁能源为算力基础设施供电,实现“东数西算”与“东电西送”的统筹协调,这一探索与“十五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升至12.5%”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左右”形成呼应,在提升数字经济占比的同时,也为实现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目标提供了高附加值的应用场景。 (二)中部地区:集群化发展与枢纽功能发挥 中部地区的转型定位是“促转型、重开拓”。中部地区相对资源丰富、产业基础良好,承东启西的区位优势使其成为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向内陆传导的中转站。山西作为煤炭大省,锚定“能源强省”目标,推动煤炭与煤电、新能源、煤化工、煤基新材料协同发展,探索多能互补的转型新路径,这直接服务于“十五五”规划提出的“能源综合生产能力”约束性指标。湖北、湖南等地聚焦新能源汽车、光伏产业集群化发展,依托原有的汽车工业基础,引进东部地区的先进技术和龙头企业,快速形成产业集聚。与东部地区追求原创性突破不同,中部地区的策略更侧重于技术的消化吸收和规模化应用,如安徽布局锂电池回收再生等循环经济项目,这一布局既有资源安全的考量(锂、钴、镍等关键矿产的对外依存度高),也有产业完善的诉求,充分契合了“十五五期间主要资源产出率累计提高16%左右”的预期性目标;武汉则推进全国首个明确以双 碳为主题的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试图探索生态碳汇向产业碳资产的转化路径。这种从产业链后端向前端延伸、从单一项目向系统集成转变的路径,正在成为中部地区绿色转型的鲜明特色。 (三)西部地区:绿色能源大后方建设 西部地区的转型定位是“固根基、强优势”。西部地区风光资源富集,地广人稀,具备建设大型清洁能源基地的天然条件。酒泉作为国家“沙戈荒”大型风光电基地的重点区域,截至2025年末,新能源装机总量突破4,000万千瓦,酒泉也正在从“追风逐日”向“全链智造”跨越,风电装备年产能达2,000万千瓦,光伏装备上下游全链贯通,全球首个“双塔一机”光热电站等项目展示了科技前沿地位。新疆喀什则依托绿电成本优势,由于当地电网消纳能力暂时有限,“发得出、用不完”的绿电面临弃风弃光风险,通过引入高载能产业,将绿电就地转化为产品,既解决了消纳问题,也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 透过这些来自一线的政策信号,可以清晰地看到:东中西部正在形成差异化、互补性的转型格局,而非“一刀切”的运动式减碳,这种区域分化恰恰是中国经济的韧性所在——各地基于资源禀赋、产业基础选择不同路径,为国家层面的能源安全构筑了多元支撑。 四、我国绿色转型的未来愿景与展望 站在2026年这一关键节点展望,绿色转型的未来蓝图正逐步清晰: 能源体系层面,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将提高到25%左右,新型电力系统将加速推进与跨越,新型储能装机持续扩大,智能电网加快建设,绿电应用场景不断拓展。能源强国蓝图正从顶层设计走向落地实施,新能源的自主可控,也将从根本上改变我国能源安全的逻辑,从依赖国际市场转向依靠自身技术。产业发展层面,“十五五”期间将建成100个左右国家级零碳园区,规划建设一批零碳运输走廊,绿色制造体系实现全覆盖。钢铁、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完成全流程节能降碳改造,氢能冶炼、碳捕集利用等前沿技术逐步推广。特别值得关注的是,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培育氢能、绿色燃料等新增长点”,绿色甲醇、绿氢、可持续航空燃料等绿色燃料产业有望在“十五五”期间进入规模化发展。人工智能与能源深度融合,虚拟电厂、算电协同等新业态也将不断涌现,绿色转型正在催生一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成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载体。技术竞争层面,技术自主可控正在成为绿色转型的核心驱动力。其中,在光伏领域,我国已形成从硅料、硅片到电池组件的完整自主产业链,全球市场份额超过80%;在风电领域,大容量海上风机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率持续提升,整机技术迈入国际先进行列;在储能领域,锂电、钠电、液流电池等多条技术路线并行突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保持全球领先。与此同时,芯片、操作系统、工业软件等“卡脖子”环节的国产化替代加速推进,新能源装备的供应链韧性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层面,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的目标,将持续牵引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协同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逐步完善,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不断拓宽。重大工程层面,“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了109项重大工程项目,在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方面,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环境质量提升、生态保护修复提出18项工程。从“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建设,到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再到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这些工程将绿色低碳约束性指标落实到具体项目,成为“双碳”目标落地的关键抓手。综合来看,绿色转型从来不是一道“选择题”,而是关乎国家竞争力、能源安全与可持续发展的“必答题”,也是将“绿水青山”的政治自觉,真正内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必然之路。 报告声明 本报告分析及建议所依据的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本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依据的信息和建议不会发生任何变化。我们已力求报告内容的客观、公正,但文中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提供的信息进行证券投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概不负责。 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和发布。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大公资信,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