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信达证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林志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晓乾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已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7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52,421,000元(含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 截至2026年3月30日,公司总股本3,243,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29,720,000.00元(含税),加上2025年中期分红额合计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4.9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布具体调整情况。以上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披露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落实全面风险管理以及合规风控、信息技术投入情况)”。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5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46第五节重要事项.............................................................70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0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91第八节财务报告............................................................107第九节证券公司信息披露....................................................251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注:2025年7月31日,公司原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祝瑞敏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辞职。2025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授权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张毅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的各单项业务资格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所处的证券行业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公司及其设立的分公司和证券营业部、子公司信达期货及其设立的分公司和期货营业部、子公司信达澳亚均持有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上述《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均未规定有效期,当机构名称、住所(营业场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证券期货业务范围等证载事项发生变更时,需要向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申请换领。 此外,公司及各子公司还具有以下业务资格: 1、信达证券 2、信达期货 3、信达国际 另,信达国际的全资子公司持有香港交易所的会员资格情况如下: 4、信达澳亚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六、公司其他情况 (一)公司历史沿革的情况,主要包括以前年度经历的改制重组、增资扩股等情况 √适用□不适用 信达证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中国信达作为主要发起人,联合中海信托和中国中材,在承继中国信达投资银行业务和收购辽宁证券、汉唐证券的证券类资产基础上设立的证券公司。 2007年2月26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方案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7]52号),同意中国信达发起设立信达证券,注册资本为15.11亿元。同日,中国银监会出具《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发起设立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07]84号),同意中国信达出资15亿元发起设立信达证券。 公司筹备设立期间,根据中国证监会办公厅于2007年4月30日分别下发的《关于同意辽宁省证券公司证券类资产转让方案的函》(证监办函[2007]86号)、《关于同意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类资产转让方案的函》(证监办函[2007]87号),信达证券(筹)与辽宁证券、汉唐证券清算组分别签署了《辽宁省证券公司证券类资产转让合同书》及相关补充协议、《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地区以外)证券类资产转让合同书》及相关补充协议,受让了辽宁证券、汉唐证券有关证券类资产。 2007年9月3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同意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7]211号),同意信达证券开业,核准公司注册资本为15.11亿元,核准中国信达、中海信托、中国中材3家单位的股东资格、出资金额和持股比例,核准公司章程,核准公司经营范围并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上市保荐及债券、股票承销等相关证券业务转入公司。 2007年9月4日,公司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51,100万元。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相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一般经营项目:无”。 2010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总股本由151,100万股增加至256,870万股,本次增资由中国信达与中海信托分别认购105,140万股与630万股。 2011年2月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201号),核准信达证券注册资本由151,100万元变更为256,870万元。 2011年3月3日,公司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256,870万元。 2020年2月2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方案的议案》,新增股东为中泰创投、中天金投、昊天光电、前海梦工场、永信国际5家股东,新增股东合计认购35,000万股。 2020年3月30日,公司取得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291,870万元。 2020年4月2日,公司就本次增资扩股事项向北京证监局进行了备案。 2022年12月12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21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32,430万股新股。 2023年1月16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430万股,并于2023年2月1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总股本由291,870万股变更为324,300万股。股票发行价格为8.25元/股,募集资金267,547.50万元。 2023年3月27日,公司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324,300万元。 (二)公司组织机构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公司组织结构图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组织结构图如下: 2.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5家子公司,分别是信达期货、信风投资、信达创新、信达澳亚和香港控股。公司原直接持有信达国际63%股份,该股份于2022年转为由公司设立的控股平台香港控股直接持有,本报告将信达国际视为一级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三)公司证券营业部的数量和分布情况 (四)其他分支机构数量与分布情况 √适用□不适用 1、信达证券分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共设有22家分公司,其中,包括1家投资咨询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2、信达期货分公司和营业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达期货共有13家分公司、4家营业部。 3、信达澳亚分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达澳亚共有2家分公司。 八、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三)母公司的净资本及风险控制指标 注: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9月修订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证监会公告〔2024〕13号),新计算标准于2025年1月1日实施。根据该规定,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的净资本及各项风险控制指标进行重述。 九、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一、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二、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适用√不适用 十三、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其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2025年是公司“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迈向高质量发展新征程的关键起点。这一年,公司始终保持战略定力,聚焦主责主业,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与人民性,坚持以提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