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夏崇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柯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夏小瑜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宁波东方电缆股份公司(母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净利润1,257,217,680.33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57,217,680.33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302,967,571.03元。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公司章程》等相关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同时,综合考虑未来业务发展、项目建设需要,经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60元(含税)。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87,715,368股,扣除公司已实施完毕的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2,249,76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3,860,737.12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19%;本次分配现金分红和本年度回购金额合计401,849,916.12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61%。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87,715,368股,扣除公司已实施完毕的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2,249,76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824,808,488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适用√不适用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本报告中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展望,系管理层根据公司当前的经营判断和当前的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状况作出的预判和计划,并不构成公司作出的业绩承诺。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49第五节重要事项............................................................................................................................72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1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87第八节财务报告............................................................................................................................87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简介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六、其他相关资料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二)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08.43亿元,同比增长19.26%。2025年实现电力工程与装备线缆的营业收入47.29亿元,同比增长7.29%,增加3.21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43.61%;海底电缆与高压电缆营业收入53.63亿元,同比增长65.60%,增加21.24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49.46%。主要系公司深化战略、科技与市场融合,坚持海陆并进,海缆及海洋工程项目稳步交付,核心竞争力持续增强,积极推进国际化战略,海外市场开拓成效显著,海外收入大幅增长。 2.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1亿元,同比增长26.11%,增加2.63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54亿元,同比增长38.01%,增加3.45亿元,主要系高附加值的海底电缆及高压电缆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增长。 3、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65亿元,公司优化回款管理,应收账款回收效率提升。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5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一、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要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目前已形成陆缆系统、海缆系统、深海科技三大产业板块。拥有500kV及以下交流海缆、陆缆,±535kV及以下直流海缆、陆缆的系统研发生产能力,并涉及海底光电复合缆、海底光缆、智能电网用光电复合电缆、核电缆、轨道交通用电缆、防火电缆、通信电缆、控制电缆、综合布线、架空导线等一系列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安装敷设及运维服务能力,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建筑、通信、石化、轨道交通、风力发电、核能、海洋油气勘采、海洋军事等领域。公司通过了ISO三大体系认证,拥有挪威船级社DNV认证证书。 (二)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海缆系统采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安装服务”的模式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产品,通过提供EPC总包服务打造系统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交钥匙”工程服务。公司陆缆系统采用“研发、生产、销售”,通过直销招投标和经销商的双渠道销售模式,为客户提供标准化及差异化的产品。基于两个产业体系不同的技术特点和生产组织模式,公司目前对海缆系统实行项目制生产方案,陆缆系统实行批量化生产方案,以提升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是国内陆缆系统、海缆系统核心供应商,报告期内,荣膺2025(第十二届)中国线缆产业最具竞争力企业10强、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公司主营业务为海底电缆、陆地电缆等一系列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安装敷设及运维服务。按照CSRC(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分类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9修改版)属于电线、电缆制造(3831)。 电线电缆行业 电线电缆是用来输送电能、传递信息和制造各种电机、仪器、仪表,实现电磁能量转换所不可或缺的一大类电工产品,是电气化、信息化社会中重要的基础性配套产业,被称为国民经济的“血管”与“神经”,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具有用途广泛、品种繁多、门类齐全等特点。其产品广泛的应用于电力、轨道交通、新能源、建筑工程、海洋工程、通信、石油、化工、汽车、船舶及航空航天等各个领域。 近年来,在“双碳”目标和新基建的驱动下,中国电力、石油化工、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以及造船等行业的快速发展与规模扩张,为电线电缆行业注入了强劲动力。特别是电网改造加速、特高压工程大规模投入,以及海上风电、数据中心等新兴领域的爆发,推动中国电线电缆行业持续壮大。目前,该行业已稳居电工电器行业细分领域之首,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根据亚太线缆产业协会和线缆信息研究院于2025年12月最新发布的《2025年全球线缆产业最具竞争力企业10强榜单》显示,全球电线电缆制造商10强中,中国企业占到5家,表明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已然得到提升。 欧洲、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电线电缆行业历经百年发展,依托资金、技术和人才优势,已形成高度集中的产业格局,龙头企业通过跨国经营实现了规模化与专业化生产。例如,美国前十大电线电缆企业占据其国内市场份额的70%以上,日本前七名企业占比超过65%,法国前五名企业更是占据了90%以上的市场份额。全球电线电缆行业已进入由少数国际巨头主导的垄断竞争阶段。 相比之下,中国电线电缆行业呈现出“大市场、小企业”的显著特征。截至2025年3月,行业内处于存续/在业状态的企业总数超过2.1万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约4000余家。市场集中度虽有提升但仍处于较低水平,前十强企业(CR10)的市场份额在2024年已提升至20%以上,前二十强(CR20)接近30%。绝大多数企业为中小企业,产品同质化竞争激烈,尚未形成具有绝对主导地位的单一龙头。但是,行业内头部企业依托自主创新与技术进步,在部分领域已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国际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已经跃居世界前列。 “十五五”时期是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