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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缆:东方电缆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3-21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简称: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二零二四年三月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夏崇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柯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夏小瑜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宁波东方电缆股份公司(母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净利润967,819,822.21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67,819,822.21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74,243,644.0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1,306,803,336.89元。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公司章程》等相关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同时,综合考虑海外投资、产业基地建设等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687,715,368股为基数,将公司(母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3,774,243,644.09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9,471,915.60元。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比例较前两期有一定提升。 本次利润分配后,留存未分配利润3,464,771,728.49元。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本报告中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展望,系管理层根据公司当前的经营判断和当前的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状况作出的预判和计划,并不构成公司作出的业绩承诺。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第四节公司治理...........................................................................................................................49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66第六节重要事项...........................................................................................................................71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9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83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84第十节财务报告...........................................................................................................................84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注: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乐君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6月30日乐君杰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一职。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江雪微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2023年6月30日起,江雪微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基本情况简介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二)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73.10亿元,同比增长4.30%,2023年实现海缆系统及海洋工程营业收入34.76亿元,同比增长14.78%,增加4.47亿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重47.59%,实现陆缆系统的营业收入38.27亿元,同比下降3.77%,减少1.50亿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重52.41%。 2.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0亿元,同比增加1.58亿元,增长18.7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68亿元,同比增加1.30亿元,增长15.50%。主要系海缆系统中高电压等级产品的收入提升。 3.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90亿元,主要系本期收到经营性往来款项增加所致。 4.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是实施“十四五”发展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回顾2023年,公司积极应对全球经济格局的深刻变革与挑战,始终坚持“团队制胜的文化、持续创新的精神、行稳致远的理念”的文化基因,牢牢抓住主业不动摇,抓住自主创新不动摇,以创新驱动发展,深度挖掘并释放新质生产力。面对全球能源结构变革的浪潮,公司积极把握机遇,深度参与并引领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与发展,为未来持续引领行业进步贡献力量。 2023年,公司围绕《“十四五”发展规划》和《2023年发展总计划》部署安排各项工作,文化建设有序推进,经济发展总体稳步提升。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10亿元,同比上升4.30%,其中海缆系统及海洋工程营业收入合计34.76亿,同比增长14.78%,实现陆缆系统的营业收入38.27亿,同比下降3.7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90亿元,同比增长83.93%。 必须承认,公司管理层没有完成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的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部分财务指标,但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在企业综合能力、核心竞争力提升,实现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连续三年荣膺“中国线缆产业最具竞争力企业10强”、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入选“浙江省首批雄鹰企业”、上榜“中国品牌价值”榜单。 (一)强化文化人力融合,全面实现组织赋能 围绕东方特色企业文化,有效践行文化基因。坚持21字文化基因,积极推动“青年东方”建设,开展东方特色文化系列活动,提高员工的向心力;组织开展多项主题鲜明的团建活动,加强了团队的凝聚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开展对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宁波大学、阳江教育系统等奖学金助学,完成“阳光雨露”专项基金、“两山”环保基金、“烈火雄心”慈善公益基金等捐赠工作。 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实施战略性人力资源配置,全面激活组织效能。有序推进组织团队结构优化工作,进一步挖掘人才潜力和作用;不断打造专业化人才队伍,取得正高级工程师职称4人;依托“青年东方”建设,通过数字化手段进行分类别、分层次、分岗位培训;夯实人力资源管理,建立健全各项激励机制,完成第一批以结果为导向的项目激励。 (二)强化“2个抓住”,推进海陆并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1、资本与产业融合,助推“3+1”产业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 坚持海陆并进,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资本平台作用,助推“3+1”产业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东方制造”走向世界高端。完成东部(北仑)基地高压陆缆技术改造和中低压陆缆板块整合优化,产能取得进一步提升。南部(阳江)基地建设有序推进,提升南部整体影响力,全力打造高水平、高质量产业区块;依托欧洲公司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同时,中国首套深远海动态模拟一体化试验平台“东方海工07”顺利投运,进一步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