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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泽新能: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2026-03-28财报-
嘉泽新能: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陈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婧茹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四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4,231,358.07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4,309,896.06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32,144,794.77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1,017,467,584.43元。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派发现金股利,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8,254,934.92元(含税),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16%,且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5年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33,017,554.18元,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62%。 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为方便测算,假设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912,746,746股为基数,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约0.2元(含税),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发展战略、未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四)可能面对的风险”中的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32第五节重要事项...........................................................................................................................49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0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67第八节财务报告...........................................................................................................................69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简介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六、其他相关资料 (一)主要会计数据 (二)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5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一、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情况 1、新能源电站开发-建设-运营-出售 公司新能源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出售业务是基于“滚动开发”的理念,采取“开发一批、建设一批、运营一批、出售一批”的经营模式,依托公司稳定的新能源项目开发和储备能力,确保公司拥有盈利能力更强、并网装机容量更大的新能源发电资产,以开展发电和售电的核心业务。 公司每年根据预计开发和建设的新项目数量,结合存量发电资产结构状况,在保证资产规模稳步增长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存量和新增项目的收益率、现金流、运营年限等因素,制定电力资产优化方案,改善发电和售电业务的现金流,提升净资产收益率。 2、新能源电站运维管理服务 新能源电站运维管理服务专注于电站后服务市场,为新能源发电企业提供安全可靠的生产运维、电力交易(售电)、绿电交易、碳资产交易和综合能源管理等多种服务方式。 公司通过提供“全生命周期、全业务范围、全供应链条”的资产管理综合解决方案,为客户提升新能源发电资产的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增加发电收入。 3、屋顶分布式光伏 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业务,作为可再生能源发电业态的重要拓展,以中东部经济发达地区为重点开发市场,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运营模式,专注于工商业领域提供分布式解决方案。公司采用渠道合作开发的模式,迅速在“京津冀”、“鄂豫皖”以及“珠三角地区”等负荷中心区域布局,实现了分布式光伏业务以点带面的快速切入。 4、新能源产业基金 新能源产业基金业务是指公司为实践绿电产业链资源联动,以投资人或管理人的身份,会同绿电产业合作方共同发起、参与或管理投资于新能源发电领域的产业基金。 公司既可以通过产业基金联合开发、储备新能源电站项目资源,也可以将存量新能源电站出售给产业基金,盘活公司现有资产,同时为产业基金持有的新能源发电资产提供运维服务。 5、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区 公司在重点区域通过合作开发的模式,以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建设为重要抓手,引入大型风电、储能电池制造等行业头部企业,形成绿电产业链上下游联动,推动新能源发电项目高效开发及就地消纳,助推区域经济在绿电产业链循环中高质量发展。 目前,公司与中国中车在黑龙江鸡西市投资建设了中车·嘉泽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鸡冠区嘉泽数字储能电池制造园区以及与金风科技合作在广西柳州市投资建设的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零碳新能源智慧装备产业园,都已相继投产运营,形成风电及智能装备制造、绿电供给与就地消纳的循环经济模式。 (二)公司主要产品、服务及其用途 公司通过开发、建设、运营新能源电站,生产的主要产品为所发电力,用途为向电网供电、工商业用户供电,满足国民用电需求。 可再生能源发电、售电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公司通过在西北、东北、华东、华南、华北五大区域,开发、建设、运营风力发电、分布式光伏发电、电网侧共享储能等多种类型电站,实现发电业务销售收入。 随着国家及各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政策的逐步落地,自2025年下半年起,公司新能源电站所发电量已全面参与市场化交易,直接对接市场价格信号。公司所发电量约48.7%纳入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通过"多退少补"的差价结算方式稳定收益预期,同时依托市场化竞争形成合理上网电价,有效优化整体收益水平。在此基础上,公司旗下售电公司进一步延伸业务链条,实现面向终端用户的直接服务。该布局不仅有助于稳定自身发电量的消纳、降低交易成本,还可通过增值服务、需求侧响应等方式拓展多元盈利渠道,持续提升公司在电力市场中的综合竞争力与抗风险能力。 此外,公司依托新能源电站开发-建设-运营-出售的业务基础,积极拓展新能源电站运维管理服务,专注于电站后服务市场,提供场内基础运维保障、运行管理以及场外电力交易托管、绿电交易、碳资产交易等综合管理服务。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5年,我国风电、太阳能发电发展取得新成绩。一是2025年全国新增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超4.3亿千瓦(其中风电1.2亿千瓦,太阳能发电3.18亿千瓦),同比增长22.0%,再创历史新高。风电、太阳能发电累计并网装机达到18.4亿千瓦,占比达到47.3%,历史性超过火电。二是电力消费“含绿量”持续提升,2025年全国风光发电量同比增长25%,占发电量比重达到22%,有力带动可再生能源电量占发电量比重达到近4成。 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再创新高,规模占比稳步提升。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超六成,其中风电、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超4.3亿千瓦,累计装机占比接近一半,历史性超过火电。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4.52亿千瓦,同比增长21%,占全国电力新增装机的83%。其中,水电新增1,215万千瓦,风电新增1.2亿千瓦,太阳能发电新增3.18亿千瓦,生物质发电新增151万千瓦。截至2025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总量达23.4亿千瓦,同比增长24%,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的60%。其中,水电装机4.5亿千瓦,风电装机6.4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