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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泽新能: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04-29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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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泽新能: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了三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三届二十四次监事会,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对象为上海博荣益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荣益弘”),系公司现控股股东嘉实龙博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波先生控制的企业。博荣益弘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5年2月21日,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37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2025年3月7日,公司收到了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46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作出回复,具体回复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已于2025年3月26日公开披露,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补充、更新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集说明书(申报稿)》(2024年年报数据更新版)等相关文件。 本次发行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二)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事项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同时为了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和独立判断,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波先生之一致行动人金元荣泰投资管理(宁夏)有限公司计划在2024年12月27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交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0万元且不超过24,000万元,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资金来源为股票增持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金元荣泰已通过上交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0,727,9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增持金额合计约人民币13,411.31万元,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增持金额的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三)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事项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大股东GLP Renewable Energy Investment I Limited因其生产经营需要质押了19,500万股,占其持股数量的77.45%。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陈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宁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婧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