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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风电: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2026-03-28财报-
电气风电: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88660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有关风险的说明。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乔银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夏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石夏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拟不实施利润分配。本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2025年度公司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不适用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 审 计 ,2025年 度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988,915,346.47元 ,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为-860,210,861.55元。母公司2025年度期初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883,397,388.08元,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743,608,249.63元。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十三、其他□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52第五节重要事项............................................................................................................................76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94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101第八节财务报告..........................................................................................................................105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由于2024年度新增风机产品销售订单量同比有较大提升,因此2025年度公司风机销售收入相应有大幅增长。 2、由于2024年度及2025年度新接订单有大幅增加,公司2025年度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因此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54亿元。 其他说明详见第三节“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2025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十一、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二、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四、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因涉及商业秘密,对公司客户及供应商的名称进行豁免披露。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设备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同时开展服务业务和风资源开发与投资业务,实现各块业务联动。 公司产品基本实现了全功率和全场景覆盖。产品覆盖2.5MW到18MW全系列风电机组,产品主要 应 用 于 陆 上 和 海 上 场 景 的 风 力 发 电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在 售 的 陆 上 风 电 机 组 主 要 是3/5/6/7/8/10/11MW级别产品,海上风电机组主要是8/9/12/14/16 MW级别产品。后服务市场目前设立有精益运维、机组提质增效、电控系统升级、安全性能提升、风机数字化系统、大部件与再制造、先进智能装备、实训地建设解决方案等8个产品线,并提供服务定制化方案,覆盖风场全生命周期运行及升级改造多种场景,满足客户个性化需要。 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情况□适用√不适用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风力发电机组整机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获取项目订单,采用“按单定制、以销定产、以产定采”的方式,通过向上游符合相应标准的供应商采购定制化及标准化的风机零部件,由公司各生产基地完成风力发电机组的装配、测试与生产后,完成订单交付。 2、服务业务 该业务主要涉及风机的增值服务、风场管理优化、人员能力提升等,包括备件方案、精益运维、专项运维、智能装备、智能资产管理、资产优化、培训与咨询等。公司根据客户方实际业务需求,对项目所涉及的人员、技术、物料、装备等方面进行任务分解,并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专业化服务,服务完成后由客户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3、风资源开发投资业务 该业务是风机整机业务向下游的延伸,主要包括风资源开发、风电场投资及建设、风场运营或转让等环节。公司独立或与合作伙伴联合开发风资源、投资风电场,待项目建成后,或自持运营获取发电收益,或通过项目转让获取投资收益。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主要政策情况 2025年,中国风电产业在国家“双碳”战略目标的引领下,正式迈入一个以“市场化驱动、高质量发展、全链条协同”为标志的全新阶段。随着风电产业的不断成熟和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化, 报告期内,出台了一系列具有顶层设计高度和精细化管理深度的政策组合,共同引导中国风电产业迈向更成熟、更稳健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a.深化价格与市场机制改革,奠定市场化发展基石 2025年,风电行业面临的根本性变革来自于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全面深化。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发改价格〔2025〕136号”)是本年度最具影响力的政策之一。该政策的核心在于,明确推动风电等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其电价将通过市场竞争形成。这标志着实施了多年的保障性收购政策框架发生重大调整,虽然场外建立了“差价价格”结算机制,但风电项目的收益模式已正式与电力市场的供需关系和价格信号深度绑定。随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专门为分布式风电、园区绿色微电网等就近消纳模式设计了清晰的过网费、辅助服务费用等价格机制,为其创造了可预期、可持续的商业环境。这些政策共同作用,迫使风电项目的投资决策与运营管理,必须从以往注重资源条件和固定电价,转向深度研判电力市场规则、负荷曲线与价格波动,真正接受市场的检验。 b.强化系统消纳与电网支撑,构建高比例发展保障 随着风电装机占比持续攀升,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促进高效消纳成为政策焦点。国家层面先后发布的《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发展的指导意见》与《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构成了应对这一挑战的系统性方案。前者提出新建大型风电基地、海上风电项目等需提高调节能力,鼓励通过“新能源+储能”、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等一体化模式进行开发,从源端提升出力的友好性和可控性。后者则从电网调度管理层面,建立了功率预测考核制度与市场化的辅助服务机制,激励风电场站主动参与系统调峰、调频,从“被动并网”转向“主动支撑”,同时,将新能源消纳划分为大型基地、海上风电、分布式等五类,实施分类引导;并明确提出推动消纳评估从单一的“利用率”指标,向包含绿色效益、系统成本等在内的综合评价体系转变,标志着行业管理向更加科学、精细的方向演进。在硬件支撑方面,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作为纲领性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快柔性直流、智能化配电等现代电网技术升级,以及关键跨省区输电通道建设,从根本上提升电网对大规模、高波动性风电的资源配置和接纳能力。 c.规范与激励并举,引导海上风电有序迈向深远海 海上风电在2025年继续获得明确的战略性支持,政策导向兼顾了规范管理与积极激励。《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风电项目用海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在年内得到严格执行和细化,其核心是引导新增项目向离岸距离更远、水深更深的海域布局,并对此类项目的生态保护、集约用海和全生命周期监管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确保了行业在快速扩张中的有序与绿色可持续。在积极激励方面,除海上风电增值税优惠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外,国家能源局在《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中也提出“积极推动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 d.拓展应用场景与激活存量,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 政策在拓展风电应用边界和挖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