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入 2026年03月24日 2025年全年业绩优于预期;奥委会的合作将能提升竞争优势 王柏俊852-25321915patrick.wong@firstshanghai.com.hk ➢2025年全年业绩概况:公司录得收入295.9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增长3.2%。自营零售/批发/电商/海外业务分别增长-3.3%/+6.3%/+5.3%/-19.5%;直营收入主要受门店结构优化的影响,而批发业务则受益于33家门店的增加和专业渠道双位数的增长。品类来看:鞋增长2.4%,服装增长2.3%,配件增长12.7%;跑步零售流水增长10%(专业跑鞋总销量破2600万双),综训增长5%,篮球及运动休闲分别下跌19%/9%。毛利率下跌0.4个百分点到49.0%;受自营渠道收入比例下降和直营折扣力度加大的影响。经营开支比率减少0.6pct到36.5%,受益于营运效率的提升和渠道布局的优化。经营利润和股东应占净利润分别增长6.0%和下跌2.6%到38.9及29.4亿元。经营利润率和股东应占净利润率分别为13.2%及9.9%。净利润表现优于预期。末期派发股息每股23.36分人民币;派息比率维持在50%。經營現金流金额为48.5亿元,同比减少7.9%。净现金为199.7亿元。 主要数据 ➢其他营运指标:集团整体零售流水(包括线上及线下)保持同比持平。线下经营有所承压,整体线下流水有低单位数下降,客流有中单位数的下降,线下折扣加深1pct(约为6折中段),平均单价有低单位数的下降。线上方面:直营流水提升中单位数,客流增加约2%,转化率持平,折扣率加深约1pct。整体渠道存货周转月为4.0(维持稳定);6个月或以内的存货占为85%。公司库存同比增加3%到28.5亿元;6个月或以内的存货占比为79%。李宁牌和李宁YOUNG的销售点分别为6091(同比减少26个)和1518个(同比增加50个);店铺总面积基本持平,平均月店效为28.4万元(略有减少)。大店数目约为1455个,平均面积约404平方米。9代店数为1834家,平均店效为30万元。相信儿童,中国李宁和李宁1990的平均店效分别约为14万元,34万元和25万元。 ➢2026年全年的展望:据了解,2月份的表现优于预期,但1和3月份的表现则低于预期;总体第一季度相信还是有正增长。2026年开店计划:预计直营净开50-55家(包括龙店),批发净开30-40家,中国李宁净关30家,1990净开5家,童装净开140-150家。同时受益于与奥委会的合作所带来的品牌力和产品力的提升,预计收入能有高单位数的增长。预计毛利率维持稳定,但经营费用比率应会提升(受折旧费用和推广费用增加的影响);因此综合预计净利润率会在高单位数的水平。 ➢目标价24.64港元,维持买入评级:2025年全年业绩优于预期。纵使短期的经营环境还是有挑战和公司需要加大投入会导致短期经营费用比率有所提升,但我们相信这些投入能更好地推动集团未来的增长。考虑到公司的品牌力和专业产品的研发能力,稳定的库存管理和稳健的资产负债状况;我们维持买入评级,目标价24.64港元,相当于2026年每股盈利预测的18倍。 ➢风险因素:我们认为以下是一些比较重要的风险:1)收入增长不及预期、2)国际品牌的竞争、3)宏观经济的影响等。 附录1:主要财务报表 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71号永安集团大厦19楼电话:(852)2522-2101传真:(852)2810-6789 本报告由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第一上海”)编制,仅供机构投资者一般审阅。未经第一上海事先明确书面许可,就本报告之任何材料、内容或印本,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摘录、引用、更改、转移、传输或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及材料只提供给阁下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票据,或就其作出要约或要约邀请,也不构成投资建议。阁下不可依赖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作出任何投资决策。本报告及任何资料、材料及内容并未有考虑到个别的投资者的特定投资目标、财务情况、风险承受能力或任何特别需要。阁下应综合考虑到本身的投资目标、风险评估、财务及税务状况等因素,自行作出本身独立的投资决策。 本报告所载资料及意见来自第一上海认为可靠的来源取得或衍生,但对于本报告所载预测、意见和预期的公平性、准确性、完整性或正确性,并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保证。第一上海或其各自的董事、主管人员、职员、雇员或代理均不对因使用本报告或其内容或与此相关的任何损失而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本报告所载信息的准确性、公平性、完整性或正确性,不可作出依赖。 第一上海或其一家或多家关联公司可能或已经,就本报告所载信息、评论或投资策略,发布不一致或得出不同结论的其他报告或观点。信息、意见和估计均按“现况”提供,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并可随时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第一上海并不是美国一九三四年修订的证券法(「一九三四年证券法」)或其他有关的美国州政府法例下的注册经纪-交易商。此外,第一上海亦不是美国一九四零年修订的投资顾问法(下简称为「投资顾问法」,「投资顾问法」及「一九三四年证券法」一起简称为「有关法例」)或其他有关的美国州政府法例下的注册投资顾问。在没有获得有关法例特别豁免的情况下,任何由第一上海提供的经纪及投资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在此档内陈述的内容,皆没有意图提供给美国人。此档及其复印本均不可传送或被带往美国、在美国分发或提供给美国人。 在若干国家或司法管辖区,分发、发行或使用本报告可能会抵触当地法律、规定或其他注册/发牌的规例。本报告不是旨在向该等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的任何人或单位分发或由其使用。 ©2026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