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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兴业: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告

2026-03-20港股财报张***
中国建筑兴业: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告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3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全年業績公告 中國建築興業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局(「董事局」)謹此宣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經審核綜合業績,連同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比較數字如下: 綜合收益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年度 本公司股東應佔每股盈利 每股盈利基本及攤薄 綜合全面收益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年度 本年溢利 將可能重新分類到利潤的項目:折算境外經營產生的匯兌差額折算於聯營公司之權益的匯兌差額 本年其他全面收益╱(虧損),扣除零額稅項 本年其他全面收益 本年應佔全面收益╱(虧損)總額:本公司股東非控股權益 綜合財務狀況表2025年12月31日 非流動資產物業、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投資物業於聯營公司之權益遞延稅項資產 總流動負債 綜合財務狀況表(續)2025年12月31日 總權益 附註: (1)編製基準 本集團之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所頒佈適用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包括所有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及詮釋)和《香港公司條例》的披露規定而編製, 以公允價值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除外。本綜合財務報表乃以歷史成本基準編製。除非另有說明,否則本財務報表以港幣列示,所有價值均四捨五入至最接近的千位數。 在遵照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編製綜合財務報表時,須採用若干重大會計估計,管理層亦須在應用本集團會計政策之過程中作出判斷。 (2.1) 會計政策和披露之改變 本集團已首次於本年之財務報表應用香港會計準則第21號(修訂本)缺乏可兌換性。本集團並無提前採納任何其他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之準則或修訂。 香港會計準則第21號(修訂本)訂明實體應如何評估一種貨幣是否可兌換為另一種貨幣,以及當缺乏可兌換性時,應如何在計量日期估算即期匯率。該等修訂要求披露相關資料,以讓財務報表使用者了解貨幣缺乏可兌換性之影響。由於本集團進行交易所用之貨幣,以及將海外附屬公司、分行、合營企業及聯營公司之功能貨幣換算為本集團呈列貨幣時,有關貨幣均具有可兌換性,該修訂對本集團的財務報表並無任何影響。 (2.2)已頒佈但尚未生效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本集團尚未在本財務報表中應用以下已發佈但尚未生效的新訂及修訂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本集團擬於該等新訂及修訂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生效後應用該等新訂及修訂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如適用)。 財務報表中的列報及披露2沒有公共責任的附屬公司:披露2金融工具分類與計量修訂1投資者與其投資者或合資企業之間的資產出售或出資3換算為高度通貨膨脹表達貨幣2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 號,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7 號,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9 號,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0 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7號(修訂本)1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8 號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9 號及其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9 號(修訂本)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7 號(修訂本)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0 號(修訂本)及香港會計準則第 28 號(修訂本)香港會計準則第 21 號(修訂本)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年度改進會計準則 第 11 卷 1於2026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2於2027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之年度/報告期間生效3尚無強制性生效日期、但可以採用 本集團將於生效時採用上述新訂及修訂的準則。除下文所述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外,上述各項預計均不會對本集團的綜合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 (2.2)已頒佈但尚未生效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續)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取代了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列報。雖然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中的若干章節僅作了有限的修改,但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對損益表中的列報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包括特定總計和小計。企業須將損益表中的所有收入和支出分類為以下五類之一:經營活動、投資活動、籌資活動、所得稅和終止經營活動,並列報兩個新的定義小計。此外,該準則還要求在單一附註中揭露管理層定義的績效衡量指標,並對主要財務報表和附註中資訊的分類(總結和分解)和位置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中的部分要求已移至香港會計準則第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及錯誤,該準則更名為香港會計準則第8號財務報表編制基礎。由於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的發布,香港會計準則第7號現金流量表、香港會計準則第33號每股收益及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均作出了有限但適用範圍廣泛的修訂。此外,其他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也作出了相應的細微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及其對其他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的相應修訂自2027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允許提前適用。需要追溯申請。本集團目前正在分析新要求,並評估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對本集團綜合財務報表的列報及揭露的影響。 (3)營業額及分部資料 本集團主要從事幕牆及承包工程業務及運營管理業務。本集團的營業額代表工程及管理合同收益。 本集團主要根據業務及呈報架構層次劃分呈報分部為兩個經營分部,並確定如下: —幕牆及總承包工程—運營管理 運營管理包括集團城市發展管理及諮詢服務、工程諮詢服務、熱電業務、老人公寓服務及提供資金予基建項目。 公司執行董事為集團首席營運決策者,首席營運決策者根據扣除利息開支及稅項前的經調整的盈利,計量經營分部的表現。此項計量基準不包括經營分部非經常性開支的影響,例如重組成本、法律費用及商譽減值。該項計量措施亦不包括權益結算以股份為基礎付款及金融工具未變現收益╱虧損的影響。利息收入及支出並無分配至分部,因為此類型活動是由負責管理本集團現金狀況的中央司庫部所推動。 (3)營業額及分部資料(續) 截至2025年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分部業績呈列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幕牆及總承包工程及運營管理業務的分部營業額主要來自香港及中國內地及其他地區的收入為港幣5,972,606,000元(2024年:港幣7,971,011,000元),源自北美地區的收入為港幣2,893,000元(2024年:港幣130,683,000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按照時間的推移確認的收入為港幣5,942,934,000元(2024年12月31日:港幣8,074,024,000元),按照在某時間點確認的收入為港幣32,565,000元(2024年12月31日:港幣27,670,000元)。 分部業績計量包括行政、銷售及其他經營費用如下: 本集團按地域劃分的財務狀況分析如下: (3)營業額及分部資料(續) 分部資產及負債 主要經營決策者評估表現及資源分配所用之本集團分部報告之計量數據,並未包括資產及負債。因此,本集團並無呈列分部資產及負債。 重大客戶資料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一名來自幕牆工程的重大客戶佔集團營業額超過10%(2024年:一名來自幕牆工程的重大客戶各佔集團營業額超過10%)。 (4)其他收入及收益,淨額 銀行利息收入匯兌收益,淨額保險賠償租金收入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損失貿易及其他應收款撥備轉回政府補助*出售物業、廠房及設備收益,淨額雜項收入 * 熱電業務滿足某些排放要求後已獲得政府當局的補助。並沒有與這些補助金相關的未滿足條件或或有事項。 本年溢利已扣除╱(計入)下列各項: 營業成本 承辦工程成本提供服務以及熱力、蒸汽和電力供應的成本保質撥備,淨值 行政、銷售及其他經營費用 僱員費用(包括董事酬金):薪金,花紅及津貼退休福利計劃供款減: 包含在營業成本之金額 物業、廠房及設備之折舊,使用權資產之折舊除外減: 包含在營業成本之金額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減: 包含在營業成本之金額 短期租賃開支減: 包含在營業成本之金額 核數師酬金核數服務非核數服務小計 貿易及其他應收款撥備匯兌損失,淨額其他 總計 銀行借款利息租賃負債利息 (7)所得稅費用 本年稅項 — 香港所得稅年內計提本年稅項 —中國內地及境外年內計提過往年度不足/(超額)計提 就此兩年,香港所得稅乃以年內估計應課稅溢利按稅率16.5%計算。 其他地區之估計應課稅溢利稅收乃按本集團業務所在國家之當前稅率,根據當地之現行法例、詮釋及慣例計算。 (8)股息 已派付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港幣5.0仙(2024年:每股普通股港幣7.0仙)建議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港幣1.0仙(2024年:每股普通股港幣2.8仙) 2025年12月31日後所建議的末期股息不列作2025年12月31日的負債,建議的末期股息有待日後之股東週年大會通過。 (9)每股盈利 本公司股東應佔之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乃根據下列數據計算: 盈利 股份數量 基建項目投資權益 於2019年1月7日,本集團自中國建築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Ever Power Group Limited 收購了富天企業有限公司(「富天」)及Value Idea Investments Limited(「Value Idea」)的100%股權及股東貸款,總代價2.95億港元。 富天及Value Idea持有基建項目投資權益,為給予基建項目的融資墊款(以人民幣列示),該等基建項目位於中國內地。本集團負責就有關基建項目的建造提供資金,而本集團的回報將根據相關協議的條款預先釐定。 基建項目投資的收益率每年為10.2%(2024年:10.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基建項目投資的權益已到期。 該基礎設施項目投資於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年度內結束。。 (11)貿易及其他應收款 貿易及其他應收款,包括根據發票日期及扣除撥備後作出的貿易應收款賬齡分析如下: 12月31日2025年2024年港幣千元港幣千元貿易應收款:0–30日389,514191,44031–90日42,827243,50790日以上527,591572,428959,9321,007,375應收保固金1,060,4961,017,1142,020,4282,024,489其他應收款10,24559,032貿易及其他應收款2,030,6732,083,521 除工程合同的應收款項按有關協議規定於開出發票時即時繳付外,本集團一般都給予其客戶不多於90日(2024年:90日)之平均信貸期,而應收保固金於工程項目保養責任期屆滿後約一年內償還。 (12)銀行借款 借款須於下列年期償還:應要求或於一年內償還於第二年償還於第三至第五年償還(包括首尾兩年) (13)貿易應付款、其他應付款及應計費用 貿易應付款、其他應付款及應計費用,包括根據發票日期的貿易應付款賬齡分析如下: 業務回顧 2025 年本集團持續聚焦幕牆主業,錨定“深耕港澳、鞏固內地、聚焦重點海外市場”的經營策略,發揮“遠東幕牆”高端品牌優勢,精準搶抓市場機遇,創新技術賦能業務發展,精細化管理提質增效,積極主動應對市場下行壓力。 市場形勢2025年,全球關稅摩擦升溫,貿易政策不確定性高企,疊加美元信用風險上升,共同加劇了 金融市場動蕩。然而,在人工智能投資激增與貨幣政策總體寬鬆的支撐下,全球經濟增速基本保持穩定。中國經濟頂壓前行、運行平穩,呈現向新向優發展勢頭,展現出強大韌性和活力。本集團立足港澳、面向內地,香港幕牆業務持續鞏固市場龍頭地位,光伏建築一體化(BIPV)業務穩步推進,各項經營保持高質量發展。 一、建築工程業務幕牆工程 港澳地區是本集團傳統重點業務區域。本集團持續強化品牌效應、競爭優勢和履約實力,進一步保持香港幕牆市場的領導地位。本集團作為港澳市場公認的高端幕牆整體解決方案優質服務商,重點深化與現有大客戶戰略合作關係,並積極拓展戰略大客戶,同時加大集團內部協同。儘管市場低迷,本集團年內中標多個大型幕牆項目,包括:華潤發祥街 1 號潤發倉庫項目、華懋東涌牽引配電站住宅項目、柴灣水務署及懲教署總部項目、信和榮光街/崇安街住宅發展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