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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3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全年業績公告 中國建築興業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局(「董事局」)謹此宣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經審核綜合業績,連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比較數字如下: 綜合全面收益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度 本年溢利 將可能重新分類到利潤的項目:折算境外經營產生的匯兌差額折算於聯營公司之權益的匯兌差額 本年其他全面虧損,扣除零額稅項 本年其他全面收益 本年應佔全面收益╱(虧損)總額:本公司股東非控股權益 綜合財務狀況表2024年12月31日 總流動負債 綜合財務狀況表(續)2024年12月31日 總權益 附註: (1)編製基準 本集團之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所頒佈適用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包括所有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及詮釋)和《香港公司條例》的披露規定而編製, 以公允價值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除外。本綜合財務報表乃以歷史成本基準編製。除非另有說明,否則本財務報表以港幣列示,所有價值均四捨五入至最接近的千位數。 在遵照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編製綜合財務報表時,須採用若干重大會計估計,管理層亦須在應用本集團會計政策之過程中作出判斷。 (2.1) 會計政策和披露之改變 本集團已首次於本年之財務報表應用以下修訂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6 號(修訂本)香港會計準則第 1 號(修訂本)香港會計準則第 1 號(修訂本)香港會計準則第 7 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7 號(修訂本) 售後回租中的租賃責任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 (「2020 修訂本」)有契約的非流動負債 (「2022 修訂本」)供應商融資安排 修訂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的性質及影響描述如下: (a)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6 號(修訂本)規定了賣方承租人在計量售後租回交易中產生的租賃負債時使用的要求,以確保賣方承租人不確認與其保留的使用權相關的任何收益或損失金額。由於本集團並無以不依賴於首次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6 號之日起發生的指數或利率的可變租賃付款額進行售後租回交易,該修訂對本集團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並無任何影響。 (b)2020年修正案明確了將負債分類為流動負債或非流動負債的要求,包括延期結算權利的含義以及報告期末必須存在延期結算的權利。負債的分類不受主體行使其延期結算權利的可能性的影響。修訂也明確負債可以以其自身權益工具結算,且只有當可轉換負債中的轉換選擇權本身作為權益工具進行會計處理時,負債的條款才不會影響其分類。2022 年修正案進一步明確,在貸款安排產生的負債契約中,只有實體必須在報告日期或之前遵守的契約才會影響該負債的流動或非流動分類。需要額外揭露非流動負債,這些負債須實體在報告期間後 12 個月內遵守未來契約。 本集團重新評估了 2023 年 1 月 1 日及 2024 年 1 月 1 日的負債條款及條件,並得出結論認為,在首次應用修訂後,其負債的流動或非流動分類保持不變。因此,本次修訂對本集團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並無任何影響。 (c)香港會計準則第 7 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7 號的修訂澄清了供應商融資安排的特徵,並要求額外揭露該等安排。修正案中的揭露要求旨在幫助財務報表使用者了解供應商融資安排對實體負債、現金流量和流動性風險的影響。由於本集團並無供應商融資安排,修訂不會對本集團的財務報表產生任何影響。 (2.2)已頒佈但尚未生效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本集團尚未在本財務報表中應用以下已發佈但尚未生效的新訂及修訂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本集團擬於該等新訂及修訂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生效後應用該等新訂及修訂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如適用)。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8 號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9 號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9 號(修訂本)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7 號(修訂本)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0 號(修訂本)及香港會計準則第 28 號(修訂本)香港會計準則第 21 號(修訂本) 財務報表中的列報及披露3沒有公共責任的附屬公司:披露3金融工具分類與計量修訂2投資者與其投資者或合資企業之間的資產出售或出資4缺乏可兌換性1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 號,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7 號,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9 號,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0 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7號(修訂本)2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年度改進會計準則 第 11 卷 1於2025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2於2026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3於2027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之年度/報告期間生效4尚無強制性生效日期、但可以採用 本集團將於生效時採用上述新訂及修訂的準則。沒有其他尚未生效的準則預期會對主體當期或未來報告期間及未來交易有重大影響。 (3)營業額及分部資料 本集團主要從事幕牆及承包工程業務及運營管理業務。本集團的營業額代表工程及管理合同收益。 本集團主要根據業務及呈報架構層次劃分呈報分部為兩個經營分部,並確定如下: —幕牆及承包工程—運營管理 運營管理包括集團城市發展管理及諮詢服務、工程諮詢服務、熱電業務、老人公寓服務及提供資金予基建項目。 公司執行董事為集團首席營運決策者,首席營運決策者根據扣除利息開支及稅項前的經調整的盈利,計量經營分部的表現。此項計量基準不包括經營分部非經常性開支的影響,例如重組成本、法律費用及商譽減值。該項計量措施亦不包括權益結算以股份為基礎付款及金融工具未變現收益╱虧損的影響。利息收入及支出並無分配至分部,因為此類型活動是由負責管理本集團現金狀況的中央司庫部所推動。 本集團重新分類以下若干比較分部信息,將「幕牆工程」和「承包工程」合併為「幕牆及承包工程」,與本年度之列報維持一致。本公司董事認為,修訂後的分部鑑別更能適當地列示分部信息。 (3)營業額及分部資料(續) 截至2024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分部業績呈列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幕牆及承包工程及運營管理業務的分部營業額主要來自香港及中國內地及其他地區的收入為港幣7,971,011,000元(2023年:港幣8,222,106,000元),源自北美地區的收入為港幣130,683,000元(2023年:港幣443,659,000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按照時間的推移確認的收入為港幣8,074,024,000元(2023年12月31日:港幣8,632,860,000元),按照在某時間點確認的收入為港幣27,670,000元(2023年12月31日:港幣32,905,000元)。 分部業績計量包括行政、銷售及其他經營費用如下: 本集團按地域劃分的財務狀況分析如下: (3)營業額及分部資料(續) 分部資產及負債 主要經營決策者評估表現及資源分配所用之本集團分部報告之計量數據,並未包括資產及負債。因此,本集團並無呈列分部資產及負債。 重大客戶資料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一名來自幕牆工程的重大客戶佔集團營業額超過10%(2023年:兩名來自幕牆工程的重大客戶各佔集團營業額超過10%)。 (4)其他收入及收益,淨額 銀行利息收入匯兌收益,淨額保險賠償租金收入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收益貿易及其他應收款撥備轉回政府補助*出售物業、廠房及設備收益雜項收入 * 熱電業務達到一定排放要求後獲得政府的補助。這些補助金並沒有未滿足的相關條件及或有事項。 本年溢利已扣除╱(計入)下列各項: 營業成本 承辦工程成本提供服務以及熱力、蒸汽和電力供應的成本保質撥備,淨值 行政、銷售及其他經營費用 僱員費用(包括董事酬金):薪金,花紅及津貼退休福利計劃供款 *減: 包含在營業成本之金額 物業、廠房及設備之折舊,使用權資產之折舊除外減: 包含在營業成本之金額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減: 包含在營業成本之金額 短期租賃開支減: 包含在營業成本之金額 核數師酬金核數服務非核數服務小計 *並無任何失效的供款可供本集團作為雇主用來扣減現有供款金額。 (6)財務費用 就此兩年,香港利得稅乃以年內估計應課稅溢利按稅率16.5%計算。 其他地區之估計應課稅溢利稅收乃按本集團業務所在國家之當前稅率,根據當地之現行法例、詮釋及慣例計算。 (8)股息 2024年12月31日後所建議的末期股息不列作2024年12月31日的負債,建議的末期股息有待日後之股東週年大會通過。 (9)每股盈利 本公司股東應佔之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乃根據下列數據計算: 股份數量 於2019年1月7日,本集團自中國建築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Ever Power Group Limited 收購了富天企業有限公司(「富天」)及Value Idea Investments Limited(「Value Idea」)的100%股權及股東貸款,總代價2.95億港元。 富天及Value Idea持有基建項目投資權益,為給予基建項目的融資墊款(以人民幣列示),該等基建項目位於中國內地。本集團負責就有關基建項目的建造提供資金,而本集團的回報將根據相關協議的條款預先釐定。 基建項目投資的收益率每年為10.2%(2023年:10.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基建項目投資的權益尚未到期。 公司董事根據這些投資的估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以其各自的原始實際利率折現,單獨審查了2024年12月31日基建項目的運營和財務狀況。 (11)貿易及其他應收款 貿易及其他應收款,包括根據發票日期及扣除撥備後作出的貿易應收款賬齡分析如下: 除工程合同的應收款項按有關協議規定於開出發票時即時繳付外,本集團一般都給予其客戶不多於90日(2023年:90日)之平均信貸期,而應收保固金於工程項目保養責任期屆滿後約一年內償還。 (12)銀行借款 (13)貿易應付款、其他應付款及應計費用 貿易應付款、其他應付款及應計費用,包括根據發票日期的貿易應付款賬齡分析如下: (15)比較金額 若干比較金額已重新分類,以符合本年度的列報和披露。 業務回顧 2024 年本集團持續聚焦幕牆主業,錨定“深耕港澳、鞏固內地、聚焦重點海外市場”的經營策略,發揮“遠東幕牆”品牌優勢,精準搶抓市場機遇,創新技術賦能業務發展,精細化管理降本增效,主要核心業績指標逆勢保持增長。 市場形勢 2024年,地緣政治衝突加劇,貿易保護主義盛行,全球經濟雖未衰退,但增長速度表現緩慢。香港地區取消住宅物業印花稅管制,樓市刺激效果反響有限,發展商秉持謹慎態度,新開發的項目數量和體量同比大幅縮減。中國內地房地產處在行業調整期,止跌回穩成為中央政策主基調。面對行業下行挑戰,本集團深耕港澳、鞏固內地、加快佈局新加坡,香港幕牆保持龍頭地位,幕牆業務兌現高品質履約,深入推進高質量發展。 一、建築工程業務幕牆工程 港澳地區是本集團傳統重點業務區域。本集團持續強化品牌效應、競爭優勢和履約實力,進一步鞏固香港幕牆市場的領導地位,估計 2024 年市場佔有率超過 50%。本集團作為港澳市場公認的高端幕牆整體解決方案優質服務商,重點深化與現有大客戶戰略合作關係,並積極拓展戰略大客戶,同時加大集團內部協同。本集團年內在香港市場表現優異,新中標恒基中環新海濱 3A 商業項目、會德豐上水粉嶺古洞北住宅、恒基庇利街/榮光街大樓等大型幕牆項目。本集團精心組織內部設計、採購、生產及安裝資源,大力推行項目激勵機制,加強安全管控,確保項目的工期、品質、安全和效益。此外,結合存量幕牆市場需求,開展幕牆檢測維修與升級改造業務,中標中環置地廣場改建、置地歷山大廈改建等大型維修改造項目,打造業務新增長點。 澳門幕牆市場主要以大型娛樂綜合渡假酒店為主。本集團憑藉強大的履約能力,全球單體建築幕牆最大合約額的銀河四期項目施工進度順利,並達到階段性目標。本集團與金沙、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