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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博物馆无障碍建设指南

文化传媒 2025-10-23 - 联合国 Dawn
报告封面

中国博物馆无障碍建设指南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地址:法国巴黎丰特努瓦广场7号,邮编:75352)、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东亚地区办事处(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外交公寓5-15-3,邮编:100600)中国博物馆协会(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宫门口二条19号,邮编:100034)2025年联合出版。 版权所有 ©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及中国博物馆协会 2025年 本出版物为开放获取出版物,授权条款为Attribution-ShareAlike3.0 IGO(CC-BY-SA3.0IGO)(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3.0/igo)。用户使用本出版物中内容的行为,表示用户接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放存取资源库的使用条款的约束(http://www.unesco.org/open- access/terms-use-ccbysa-en)。 本出版物中所使用的名称和资料,不代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任何国家、领土、城市、地区或其当局的法律地位,或在其边界或界限的划分上,表示任何意见。 本出版物中所表达的思想和观点为本出版物作者本人的思想和观点,不一定代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思想和观点,因此本组织对此不承担责任。 前言 1 1. 总则 3 1.1 编制目的………………………………………………………………51.2 基本原则………………………………………………………………51.3 适用范围………………………………………………………………61.4 执行规范………………………………………………………………81.5 术语解释………………………………………………………………9 2. 博物馆物理无障碍11 2.1 博物馆无障碍通行及服务设施………………………………………132.2 博物馆无障碍信息标识………………………………………………162.3 展厅无障碍环境设计及设施…………………………………………19 3. 博物馆信息无障碍23 3.1 信息访问无障碍………………………………………………………253.2 展览信息无障碍………………………………………………………29 4. 博物馆服务无障碍 35 4.1 残障礼仪………………………………………………………………374.2 访问全程的无障碍服务………………………………………………394.3 博物馆融合教育与学习支持…………………………………………444.4 无障碍应急救援能力建设……………………………………………474.5 无障碍支持体系构建…………………………………………………48 附录 51 附录A:无障碍术语………………………………………………………53附录B:无障碍设施符号…………………………………………………58 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文件……………………………………………………64 前言 本文件借鉴博物馆无障碍建设领域国际理念,重点依据我国现行无障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与标准化文件,立足我国博物馆发展实际,面向多家博物馆和残障人士相关专业机构组织多领域专家论证,最终形成兼顾国际视野与本土适应性的技术指引。 本文件参考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博物馆协会联合发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及分工:中国博物馆协会艾静芳、杨希彦负责全文统稿及文件编制的统筹工作;赵甜甜、潘攀、刘清清、许立瑶、杨寒淋、栾鸥、张珂、康晓慧、李世杰、赵祎君、高原、谢颖负责各章节编写及资料整理工作。 本文件根据社会发展状况和无障碍事业发展需要,应适时进行修订,以确保内容的时效性与适用性。 本文件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中国博物馆协会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东亚地区办事处负责。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函告本指南日常管理组(中国博物馆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10-64031809,邮箱:zgbwgxh@vip.sina.com;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东亚地区办事处联系电话:010-65322828 转 174,邮箱:beijing.culture@unesco.org),以便修订时参考。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本文件编制工作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2023)实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中国博物馆协会共同发起“为残障人士构建无障碍博物馆”项目(2024-2025)的双重背景下开展,旨在为中国各级、各类博物馆提升无障碍建设水平提供系统性、可操作的标准指引,推动无障碍理念深度融入博物馆规划、建设、管理与运营全过程,促进博物馆由“无障碍硬件设施的初步建设”向“制度化、体系化、可持续的无障碍文化服务供给”转型,保障包括残障人士、老年人、儿童及其他无障碍需求群体在内的所有人平等、便捷地进入博物馆并获得适配的文化服务体验。 1.2 基本原则 本文件在制定和执行过程中,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2.1 行业引领,因地制宜 强调博物馆行业在制定标准和统筹实施中的引领作用,结合不同博物馆的类型、建筑条件、受众构成与地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适配性、阶段性的无障碍方案。 1.2.2 安全为基,统筹兼顾 无障碍建设应始终以文物安全、公共安全及资源合理配置为前提,提升监管能力,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统筹多元发展需求平衡,实现安全、包容、高效的发展目标。 1.2.3 以人为本,平等参与 以保障人的尊严与权利为根本导向,关注不同障碍类型及需求群体的差异化需 求,通过系统性的功能支持服务,确保所有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博物馆活动。 1.2.4 通用设计,优先适用 推广通用设计理念,优先采用能够广泛适用、满足多样化人群需求的无障碍方案,提升博物馆整体环境的可及性与包容性。 1.2.5 全面覆盖,协同推进 无障碍建设应覆盖博物馆规划设计、建筑改造、展览陈列、社会教育、公共服务等环节,通过建立统一标准与跨部门协作机制,确保其整体效能的一致与有效。 1.2.6 社会参与,持续改进 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无障碍建设的设计、监督与评估工作,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推动无障碍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1.2.7 科技赋能,创新驱动 鼓励运用数字技术、智能设备等创新手段,拓展无障碍建设的实现路径,探索无障碍体验模式,提升服务的可及性与多样性。 1.3 适用范围 1.3.1 博物馆 本文件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公共博物馆(含纪念馆、陈列馆等),非国有、行业博物馆等可参照执行。 1.3.2 受众群体 本文件秉持“全民博物馆”理念,旨在服务于所有博物馆访客。任何人在访问 博物馆的过程中均可能面临障碍并产生多样化的功能支持需求,博物馆应以通用设计为导向,重点关注(但不限于)以下障碍类型及需求群体,并提供相应的功能支持服务: (1)残障人士 指符合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CRPD)第一条对残障人士的定义:“包括肢体、精神、智力或感官有长期损伤的人,这些损伤与各种障碍相互作用,可能阻碍残疾人在与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和切实地参与社会。” 博物馆应系统识别并响应其在访问过程中的功能需求。 注:本文件中的残障人士包括“隐形残障人士”,因其外观无明显残障特征而易被忽视。 (2)老年人 指因年龄增长出现感官、行动、认知等功能变化而需要支持的访客。博物馆应为其提供适老化的参观动线、简便操作的导览设备、清晰易懂的服务指引、充足的休息座椅等支持。 (3)儿童 指因身心发育阶段特点,在信息理解、环境适应、安全感知等方面需特别支持的未成年访客。博物馆应为其提供安全防护设施、儿童友好导览、适龄教育活动,以及必要的休息与照护支持。 (4)孕哺期女性及婴幼儿照护者 指因怀孕、哺乳或婴幼儿照护需求而需要专门设施与服务支持的访客,包括孕妇、哺乳期女性以及婴幼儿的家长或监护人。博物馆应为其配备育婴室、休息区等设施,以及提供必要的休息与照护支持。 (5)临时性或情境性障碍人士 指因临时健康状况(如受伤、体力不支、突发不适)或特定参观情境(如暗光、设施故障),暂时面临感知、行动等困难而需要协助的访客。博物馆应为其提供临时轮椅、快捷通道、应急广播等即时支持。 鼓励博物馆主动识别访客在不同情境下的多样化需求,充分认识到同一访客可 能同时具有多重功能支持需求,为其提供包容、灵活、可及的无障碍解决方案。 建议博物馆为残障人士陪同人员提供必要支持,并为残障人士携带服务犬访问提供便利。 1.4 执行规范 建议各级、各类博物馆在无障碍建设实践中参考下列标准性文件执行。 GB 50763-2012 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642-2011 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GB 55019-2021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注:GB 55019-2021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于 2022 年 4 月1日实施后,《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第 3.7.3(3、5)、4.4.5、6.2.4(5)、6.2.7(4)、8.1.4 条(款),《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GB 50624-2011第 3.1.12、3.1.14、3.14.8、3.15.8 条同时废止。 GB/T 10001.9-202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9 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GB/T 39758-2021 《无障碍设计 盲文在标志、设备和器具上的应用》GB/T 43351-2023 《无障碍设计 触摸导引地图的内容、图形和表达方法》GB/T 31015-2024《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基于无障碍需求的设计与设置原则和要求》GB/T 37668-2019 《信息技术 互联网内容无障碍可访问性技术要求与测试方法》GB/Z 41284-2022 《信息无障碍 网站设计无障碍评级测试方法》GB/T 45395-2025 《信息技术 小程序应用无障碍技术要求》GB/T 44882-2024 《信息技术 可关闭字幕》GB/T 42818.1-2023 《认知无障碍 第 1 部分:一般指南》LB/T 096-2025 《无障碍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指南》GB/T 36721-2018 《博物馆开放服务规范》JGJ 66-2015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WW/T 0092—2018 《博物馆运行评估指标》《博物馆运行评估标准》(文物博发〔2022〕28 号) 《博物馆定级评估标准(2019 年 12 月)》(文物博发〔2020〕2 号) 1.5 术语解释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5.1 无障碍或可及性 accessibility 通过设计、技术、服务与制度整合,消除物理、信息、服务及态度障碍,保障所有人(包括残障人士、老年人、儿童等)平等、充分、便捷地获取与使用社会资源,充分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其核心是实现社会包容,涵盖物理环境、信息交互、服务流程与治理机制等多维可及性。 [来源:《残疾人权利公约》第九条,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一条,2023,有修改] 1.5.2 包容性inclusion 通过主动设计消除排斥性因素,确保所有人(包括残障人士、老年人、儿童等)在社会参与过程中被系统性接纳、尊重和重视,享有平等机会、资源和服务。其核心是消除结构性障碍,促进多元融合。 1.5.3 残障人士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指符合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CRPD)第一条对残障人士的定义:包括肢体、精神、智力或感官有长期损伤的人,这些损伤与各种障碍相互作用,可能阻碍残疾人在与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和切实地参与社会。 1.5.4 无障碍博物馆 accessible museum 通过物理环境改造、信息无障碍设计及包容性服务创新,确保不同身心状况、年龄阶段、文化背景的群体(包括残障人士、老年人、儿童等)平等参与活动、获 取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