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能源转型背景下,我国电池产品水路运输规模迅速增长,但电池运输存在热失控引发火灾、爆炸及释放有毒气体的风险,对船舶航行安全、港口作业安全及水域环境污染构成挑战。浙江海事局依据相关国际公约、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更新了《浙江海上锂电池产品运输指南》,旨在指导电池生产、销售、运输产业链上的单位和从业人员,确保电池水路运输安全合规。
指南梳理了电池产品的分类鉴定、包装标志、装箱检查、申报审批、船舶载运等全流程技术要求与注意事项,并汇集了相关检测标准、图示范例及资格管理要求。涉及的电池产品包括UN3090、UN3091、UN3480、UN3481、UN3536、UN3551、UN3552、UN3556、UN3557、UN3558及UN3171部分情形(UN3166除外)。
指南内容涵盖:
- 电池产品的分类:按照《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进行归类,确定联合国编号、正确运输名称和危险类别。分类不明确的可委托检测评估机构进行检测评估。
- 电池产品水路运输流程:包括生产、检测、订舱、装箱、申报和装船运输等环节。从事电池产品产、销、运的企业和个人需了解相关公约规则、法规、标准和规定,确保产品符合水路安全运输的要求。
- 电池产品水路运输各环节操作指南:
- 水路运输安全要求:交付运输的电池应满足UN38.3试验要求,装有安全排气装置,采取措施防止外部短路,制造应符合质量管理方案要求,电池组应在电池外壳上标记额定能量等。
- 电池驱动车辆的包装及固定要求:车辆应固定在合适的刚性外包装中,单件净重超过30kg的车辆需满足特定要求,包装无需满足《IMDG规则》4.1.1.3的要求,车辆若被包装、板条箱等方式完全封闭时,须按《IMDG规则》42-24修正案的相关要求张贴相应危险货物标记、标志和标牌。
- 电池产品装箱作业:由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书的检查员现场监装完成装箱,检查员需严格按照《IMDG规则》和《海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安全技术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并满足多项要求,如集装箱状况良好、电池包装性能和强度符合要求、电池标记标志正确显示等。
- 电池产品申报:托运人应向海事管理机构进行危险货物安全适运报告(货报)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许可(船报),需由通过“两员”从业资格考核,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书的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进行申报。指南还介绍了便民服务举措,如开通政务服务热线、精简申报材料、推进电池产品水水中转危险货物申报“一单制”等。
- 船舶载运及装卸:载运电池货物的船舶应持有《海上船舶危险货物适装证书》或《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符合证明(DOCFORDG)》,电池产品(UN3536除外)的积载类为A,即可积载于船舶舱面或舱内,但需满足积载要求,如远离热源和机器处所、避开生活居住处所等。船舶载运电池货物没有隔离要求,但建议与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组件进行适当隔离。承运人应对托运信息和文件进行审核,对装载电池货物的运输组件进行合理积载,合理固定和绑扎,船员应接受电池安全培训,熟悉电池货物的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电池组件装卸时,不应在货物周围吸烟、动火或进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桥吊小车不应联动抛物线运行,不应在吊具大幅度晃动中靠箱,建议吊具着箱和带箱起升时使用慢速。
指南为推荐性指南,其内容基于现行有效的国际公约与国内法规。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国际海事组织(IMO)对电池产品的运输要求处于持续审议和更新之中,相关国内法规和技术标准亦将随之调整。因此,在实际运输作业中,各方务必以最新生效的公约、规则和法律法规为准。本指南将根据规则变化适时修订。
我们期待本指南能为辖区电池产品安全、便捷、合规的水路运输提供有力支持。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敬请反馈(联系电话:0571-88372782),我们将结合行业实践与监管要求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