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规范现象“群体性无知”(pluralistic ignorance,PI)指的是人们错误地认为自己的个人偏好并非周围大多数人所支持或偏好的。这种认知偏差会导致个体行为与个人偏好相悖,并解释了某些社会规范,特别是那些支持或合理化有害行为、限制妇女和女孩机会的社会规范,为何能够持续存在。通过政策干预解决群体性无知,可以加速性别平等进程,解决有害的社会规范。
社会规范是持续性别不平等的关键因素,它们界定了在特定群体或社区中,哪些行为被认为是可接受的、适当的或义务性的。性别规范,即基于个体性别而对其日常生活行为的社会期望,往往强化并 perpetuate 性别不平等的内部化和认可循环,并已被证明对全球范围内妇女的机会和权利产生重大影响。社会规范并非一成不变,它们在不同群体和环境中有所不同,虽然它们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演变,但并非所有规范都以相同的速度变化。
群体性无知的核心要素是,社会规范明显不同于个体态度,前者应反映特定群体中个体的集体态度。因此,理论上,报告某种态度的个体比例应与报告相同规范期望的个体比例相似。同样,参与特定行为的比例预计将与报告相应经验期望的比例一致。例如,在一个拥有 500 名员工的组织中,如果 450 人(90%)报告支持妇女在组织内担任特定角色,那么预计有相似比例的人会认为他们的同伴支持这种行为。
群体性无知是指当群体中人们认为普遍存在的信念或行为与其实际信念或行为存在差异时,个体会采取与其个人态度相悖的行为。该术语于 1931 年由社会心理学家首次提出,此后已被多个领域采用。群体性无知的误解方向可以是双向的(即个体可以是多数或少数),误解的内容可以涉及他人的态度或行为。
群体性无知可以成为一项政策问题,因为它会影响集体行为,从而强化不平等、维持有害实践或阻碍有效的政策行动。当社会接近规范变化的临界点时,群体性无知更有可能成为一项政策问题。通常,当新的行为和态度已经出现并接近一个临界点时,加速和巩固这种变化就变得至关重要。
解决群体性无知的干预措施通常集中于分享关于人口中真实意见分布或某些行为实际遵守程度的准确信息。因此,在怀疑群体性无知可能维持有害社会规范的情况下,开发规范纠正或反馈干预措施似乎是一种低垂的果实。然而,提供信息本身可能不足以改变行为,还需要其他方法来加强信息传递。
识别和干预群体性无知存在一些挑战。首先,实施有效的干预措施需要多个步骤。其次,确定要针对哪个规范进行干预也很关键。第三,仅靠信息本身可能不足以改变行为。第四,精心考虑反馈的方法和框架至关重要。第五,确定和针对适当的参考群体也很重要。第六,必须考虑行为和非行为驱动因素。第七,长期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也需要考虑。
总之,群体性无知是一个重要的现象,在寻求改变社会规范时需要考虑。证据表明,它可以通过在个人偏好和感知的集体态度之间制造差距来维持不受欢迎或过时的规范。因此,规范反馈干预措施必须基于准确的、与背景相关的证据,并仔细针对适当的受众,并使用正确的参考群体和规范进行框架化。否则,误解纠正策略可能会适得其反,通过加强而不是拆除它们旨在改变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