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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太科技机构调研纪要

2026-01-15 发现报告 机构上传
报告封面

调研日期: 2026-01-15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是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专注于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是新能源电动汽车最核心的零部件之一。公司在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设立全资子公司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近年来,公司产能和资产规模逐年翻番,市场份额和营收规模位居行业前列,是行业内发展最快的企业之一。公司已与多家锂离子电池厂商建立稳定共赢的关系,荣获多项荣誉。随着能源结构调整和“双碳”政策的实施,新能源电动汽车和风光新能源储能市场持续高速增长,负极材料市场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全体尚太人将全力以赴将“尚太科技”打造成为世界知名负极材料品牌。 一、公司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介绍 公司成立于2008 年,是业内领先的新兴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自主研发、一体化生产与销售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注册资本2.6 亿元,占地面积约 2,000 亩,具备负极材料含石墨化的一体化年产能超过30 万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7.34亿元,发行数量为 1,734.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债券代码:"127112",债券简称"尚太转债"。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尚太配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15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6.6770 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可配0.06677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1301", 配售简称为"尚太配债"。 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网上发行申购代码为"071301",申购简称为"尚太发债"。每个账户最小认 购单位为 10 张(1,000 元),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为1万张(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超出部分申购无效。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26年1月16 日至2032 年1月15 日。 二、问答环节 1、网上申购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网上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关于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 号)等规定已开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权限。申购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16日(T日),在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9:15~11:30,13:00~15:00 进行。申购方式为投资者应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一经申报,不得撤单。其他申购细 节,如申购流程和配售规则等请关注《发行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转股数量怎么确定? 答: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感谢您的关注! 3、公司是否可能提前赎回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答: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感谢您的关注! 4、本次可转债计息年度的利息将通过什么方式支付? 答: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感谢您的关注! 5、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是否有回售的权利? 答:本次可转债设置了有条件回售条款和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1、有条件回售条款即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2、 附加回售条款即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根据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被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感谢您的关注! 6、公司为什么选择通过可转债融资? 答:公司综合考虑了自身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经营特点,本次融资的成本和效率,投资者保护及发行市场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各项条件,而可转债是目前A股市场上主流的股权融资产品之一,市场认可度较高,具有融资利率低、原股东稀释小、摊薄具有渐进性等优点,且可转债兼具债权和股权特点,给投资者更多选择权,投资者既可以通过持有可转债享受固定收益,也可以通过转股追求更高收益,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感谢您的关注! 7、公司可转债的票面利率和到期赎回利率是多少?依据是什么? 答:本次可转债利率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6%,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到期赎回价为107 元(含最后一期利息)。 公司充分考虑了市场利率走势、同评级可转债票面利率情况等,让尚太转债具备良好的投资价值,同时也兼顾公司的财务成本。感谢您的关注! 8、公司对锂电行业目前及未来的发展形势有何看法? 答:2025 年以来,国内新能源汽车消费带动动力电池的需求旺盛;全球储能需求保持高速增长,带动了储能电池出货量的大幅增长。综合来看,今年锂电池行业增长较好。头部电池厂商开始有序扩产,上游产业链企稳回升。未来随着各类新能源电池市场持续发展,全球锂离子电池市场有望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并推动上游材料和装备产业的发展。感谢您的关注! 9、公司综合毛利率整体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水平的原因? 答:公司综合毛利率整体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为,公司低石墨化加工成本、以及高石墨化自供率、高一体化程度带来的成本控制优势。公司对石墨化工艺进行了改进,有效的降低了石墨化成本。此外,相较于同行业主要企业,公司一体化程度较高,提升了整体生产效率和运行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盈利水平。此外,公司积极奉行差异化产品策略,紧跟新型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的产品 设计理念和发展方向, 开发出支撑"快充""超充"性能动力电池新一代负极材料,一定程度上部分减少了价格对毛利率的影响。感谢您的关注! 10、公司的研发费用占比多少? 答:2025 年前三季度,公司研发投入金额1.56 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2.82%。公司持续同下游知名锂离子电池厂商进行深入技术合作,交流研发经验,持续探索在比容量、压实密度、倍率等方面更为平衡的新一代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公司同时在进行设备和工艺改进,将原材料预处理、造粒、炭化等工序积累的新工艺新装备应用于各种产品的生产,进一步提升原有产品的品质,提高产品生产效率,形成了较为突出的技术和工艺优势。感谢您的关注! 11、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背景、目的? 答:近年来,中国锂离子电池行业呈现高速发展态势,已成为全球市场的主导力量。从中长期来看,基于锂离子电池产业的快速发展前景,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产品性能的持续提升以及相应产品迭代、技术迭代需求,应用场景的快速成熟,负极材料行业仍具备快速增 长的市场空间。在此行业发展背景下,公司拟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实施募投项目,以提升公司对市场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适应新一代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的生产需要,公司的规模效应和成本优势将进一步显现,有利于公司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本次项目的建设还有利于公司加强对产品质量与成本的管控,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在负极材料领域的竞争力。感谢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