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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周期视角下”科创债支持科技企业发展的路径探析

2025-12-29大公信用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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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周期视角下”科创债支持科技企业发展的路径探析

文/刘银玲、许晨晨 摘要 我国科创债市场发展迅速,自债券市场“科技板”推出后,科创债发展步入新阶段。截至2025年11月末,全市场存续科创债3,060只,合计债券规模3.24万亿元。本文通过分析不同生命周期下的科技企业融资特征和痛点,从优化科创债产品设计、完善全周期增信与风险分担机制、健全信息披露与监管体系三个维度提出科创债支持科技企业发展的路径优化建议。 正文 一、政策背景 在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加速演进的时代背景下,科技创新已成为塑造国际竞争格局的关键变量,在此情况下,加快建立与科技创新需求相匹配的制度体系尤为迫切。近年来各金融监管部门持续出台政策,增强对科技创新领域的政策引导与制度供给,我国债券市场也围绕服务科技创新开展了一系列积极探索,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配置。 2025年以来,我国对科创债券发行的支持政策继续加码,其中,两会期间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首次提出要推出债券市场“科技板”,支持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等三类主体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丰富科技创新债券产品体系;2025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从丰富科技创新债券产品体系和完善科技创新债券配套支持机制等方面,对支持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提出若干举措,构建起债券市场“科技板”的顶层制度框架,凸显出对提升债券市场服务科技创新能力的决心;2025年6月,陆家嘴论坛开幕式上证监会表示,将大力发展科创债,优化发行、交易制度安排,推动完善贴息、担保等配套机制,加快推出科创债ETF;2025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等部门联合召开的科技金融统筹推进机制第一次会议,强调要突出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加快构建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要针对科技创新全链条和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构建差异化的金融支持路径,着力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2025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将“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作为经济工作取得实效必须把握的关键着力点,为未来科技领域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 二、科技企业生命周期的阶段性融资特征及痛点分析 生命周期理论描述了企业从创立到衰退的发展轨迹,不同阶段的企业在经营特征、风险水平和资金需求上存在显著差异,其融资策略也需随之动态调整。对于科技企业而言,融资策略是企业发展过程中重要的财务决策,其制定与调整需立足于生命周期特征,以实现融资供需的有效匹配。 初创期是科技企业的起步探索阶段,核心特征是技术不确定性高、商业模式尚未验证,企业核心精力集中于产品研发与市场验证,面临着核心技术能否转化为可行产品与资金短缺的双重压力,此阶段科技企业的融资渠道以轻量化、风险容忍度高的方式为主,主要依赖于自筹资金、政府补贴和天使轮融资。此外该阶段企业发展特点以轻资产运营为主,成本以研发支出为主,融资时往往面临着抵押物不足的问题,进而提升了债券发行的增信难度,部分优质科技企业可能会因未能及时获得资金支持,被迫陷入研发停滞或项目终止的困境。 成长期是科技企业的快速扩张阶段,随着产品已经获得市场的广泛认可,企业收入规模逐步扩大,现金流趋于稳定,但高速扩张所需的产能升级、市场渠道拓展等投资需求远超现有现金流承载能力。基于这一特征,成长期科技企业的融资方式趋于多元化,涵盖风险投资、债券融资及战略性股权融资等。从发行期限看,当前国内市场存量债券以中短期为主,与科技企业成长期大规模、长周期的资金需求存在明显期限错配;同时,多数成长期科技企业仍处于盈利能力释放的过渡期,核心财务指标尚未形成竞争力,导致市场难以精准量化其发展潜力,从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债券融资的落地效率。 成熟期是科技企业的市场稳固阶段,此阶段企业市场份额稳定,盈利能力达到峰值且现金流充沛,核心竞争力突出,信用评级也随之提升,融资渠道进入高度多元化阶段。与此同时,企业的经营重心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融资策略核心目标转变为优化运营效率、控制融资成本,因此会逐步调整资本结构,提高债权融资比例以发挥财务杠杆效应。此外为避免过早进入衰退期,企业会主动布局新业务、寻找第二增长曲线,通过战略升级延长成熟期的持续周期,而这一过程也需要配套融资策略的协同支撑。 衰退期是科技企业的转型或退出阶段,此阶段企业运营的核心特征是产品的市场需求持续萎缩,盈利能力同步下滑,现金流逐渐紧张,信用评级随之下降,融资渠道也因市场信心不足而大幅收窄。此时,企业的核心目标是化解经营风险、实现平稳过渡,通常会通过战略重组、资产剥离、业务转型等方式寻求新的增长点,若未成功转型则选择逐步完成市场退出,对应的融资策略也会围绕“风险处置”展开,以盘活存量资产、保障转型资金需求为核心。 三、我国科创债发展历程及现状 我国科创债的发展始于2016年双创债试点的启动,是国内资本市场服务科创主体的早期探索,随后经历了2021年3月上交所启动科创公司债试点;2022年5月“科创公司债+科创票据”双框架模式正式落地;2023年4月证监会推行科创债“即报即审、审过即发”的绿色通道政策,大幅提升了发行审核效率;2025年5月债券市场“科技板”落地后,“一揽子”增量措施围绕发行、交易、增信、配套机制等环节展开,政策引领下,科创债发行规模和效率均显著提升。根据Wind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1月末,全市场存续的科创债共3,060只,合计债券规模3.24万亿元,存续债中1,744只科创债是2025年以来的新发债券,印证了政策设计与市场需求的高度契合。 数据来源:Wind,大公国际整理 新发债方面,近年来我国科创债募集资金规模和发行数量均快速增长,其中,2025年1~11月,国内共发行科创债1,866只,合计2.02万亿元,其中5月以来发行规模1.61万亿元,占比80.10%。从发行期限来看,科创债发行的整体期限呈现延长趋势, 主要集中在3-5年,2025年以来新发债期限介于3-5年(含3年和5年)的科创债金额占比为62.60%;对于多数民营企业来说,3年期的债券是平衡融资成本和风险的关键点,它既能覆盖大部分技术产业化项目从研发到投产的周期,又避免了过长期限带来的高融资成本;5年以上长期科创债金额占比为8.30%,亦展现出积极的迹象,将缓解研发周期5-10年的半导体、医药等高科技企业的投融资期限错配问题。从发行利率来看,随着科技企业融资体系的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支持的持续强化以及投资者对科创领域的认可,科技企业融资成本呈现明显下降趋势,2025年以来,半数以上的科创债发行票面利率在1.5%至2.5%之间,80%的科创债发行票面利率低于3%。以3年期科创债为例,与同期中期票据相比,科创债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可为科创领域注入低成本资金。 数据来源:Wind,大公国际整理 从行业分布来看,按照证监会行业标准统计,自债券市场“科技板”新规落地、大力支持金融机构发债后,金融业科创债发行规模快速攀升,期间金融业科创债发行规模4,012.17亿元,占比24.87%。截至2025年11月末,存续科创债涉及的行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建筑业、综合、金融业等行业。 四、科创债支持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的优化路径 在政策赋能与市场需求的双重驱动下,科创债正迎来规模扩容与质量提升并行的黄金发展期,其作为债市“科技板”的核心价值将持续凸显。随着创新技术的不断发展,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也将会持续攀升,为了更好地发挥科创债的效能,将金融资源更加精准地流向科技创新领域,科创债市场也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政策来为科技企业的成长提供更坚实的金融支撑。 一、优化科创债产品设计,精准匹配生命周期需求。深化债券市场“科技板”建设,其中关键的环节包括围绕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融资痛点,丰富品种供给、优化条款设计,构建多元化、分层次的科创债产品体系。针对初创期科技企业,核心是降低融资门槛,通过灵活设计资金使用规则和债券期限等方式实现支持,比如在保证募集资金支持企业研发投入的基础上,设置为1-2年的短期品种,缓解技术验证期的融资压力;针对成长期科技企业,重点是满足规模化发展与长期研发的资金诉求,一方面是扩大产品类型覆盖面,推广浮动利率科创债、可转换科创债、科创供应链债等产品,满足差异化需求,一方面是加大长期品种供应,比如增加10年期以上长期品种供给,匹配产能建设与研发升级的长期资金需求;针对成熟期企业,聚焦企业核心技术迭代、跨界创新、绿色科创等特定领域,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与政策补贴,提升产品吸引力,同时探索科创债与可转债、可交换债的衔接机制,实现债权融资与股权融资的过渡。 二、完善全周期增信与风险分担机制,降低投资者风险。2025年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提出“完善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散分担机制”,为丰富增信模式提供了政策指引。针对初创期和成长期的科技企业,一方面依托政策性增信担保,逐步构建和完善“政策+市场+央地协同+关联企业担保”的多维度增信模式,另一方面积极推动信用保护工具制度创新,增加 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多样性,降低投资者风险。成熟期科技企业则更多地发挥市场化增信作用,提升融资效率。此外可探索由地方政府牵头设立科创债风险补偿基金,或出台贴息、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措施,构建区域增信体系,进一步降低科技企业融资成本,降低初创期或成长期科技企业违约风险。 三、健全信息披露与监管体系,提升市场透明度。针对科技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建立起适配科技企业特征的信息披露指引规范。(1)建立不同阶段的信息披露标准,根据不同生命周期阶段企业的特征,制定差异化的披露要求,初创期阶段侧重披露研发投入、技术可行性、成果产出、资金使用计划等核心信息,成熟期侧重成果转化率、市场占有率、盈利能力等信息;(2)优化监管体系,采用“差异化监管+动态监管”模式,对初创阶段科创债实施绿色通道,简化准入门槛,但同时加强对资金使用用途的全流程监管,对成熟期科创债强化信息披露真实性与持续性监管,要求科创债发行人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性的披露关键项目的建设进展、风险变化等;(3)建立科创债风险预警识别机制,及时发现潜在风险。 报告声明 本报告分析及建议所依据的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本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依据的信息和建议不会发生任何变化。我们已力求报告内容的客观、公正,但文中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提供的信息进行证券投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概不负责。 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和发布。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大公国际,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